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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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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英文:Cultural Affairs Bureau, Chiayi City Government;簡稱:嘉義市文化局)是嘉義市政府的一級附屬機關,1992年成立,是嘉義市歷史文化資產保護的管理行政機關。[1]
介紹
主要是負責嘉義市藝文活動之策畫、展覽;管樂節、其他活動之辦理以及文化中心、博物館管理及營運、市定古蹟維護等業務,其附屬機構有: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音樂廳、嘉義市立博物館、嘉義市立美術館(籌備中)、嘉義市文化資產中心(籌備中)、交趾陶館、嘉義市立圖書館等。
年度舉辦的例行活動有管樂節、春天音樂藝術節、飆舞節、兒童戲劇節、交趾陶節、桃城美展、裝置藝術展、圖書巡迴展及古蹟巡禮等藝術節慶活動。
沿革
- 1992年7月1日,於嘉義市西區利用市地重劃基金興建之世賢圖書館成立「嘉義市立文化中心」
- 1993年2月27日,遷至現址(臺灣日治時期為東亞規模最大木材集散地「杉池」)正式開館運作,並將此日訂為館慶日。
- 1999年12月2日,改制為「嘉義市文化局」
- 2008年1月31日,組織修編名稱改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目前行政編制設局長、副局長、秘書各一人,下轄圖書資訊、表演藝術、展覽藝術、藝文推廣、文化資產、博物館及行政科七科。
組織架構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在局長、副局長以及秘書之下設有7科、3室,以及其他文化局下轄館室。
- 局長
- 副局長
- 秘書
內部單位
圖書資訊科
- 掌理蒐集、整理、保存、運用各項圖書資訊、圖書館自動化及圖書館資料庫管理等事項。
展覽藝術科
- 掌理蒐集、典藏、研究、展覽各類美術工藝品及公共藝術之推展等事項。
表演藝術科
- 掌理音樂、戲劇、舞蹈等社教活動之推展、音樂廳電子設備操控、維護及表演藝術團體之立案、輔導、管理等事項。
藝文推廣科
- 掌理推廣文化活動、志工組訓、文化藝術基金會之立案、輔導、管理等事項。
文化資產科
- 掌理歷史建築、史蹟、古蹟、民俗及有關文物、文獻、古物、民族藝術之保存、維護與再利用,民俗藝術傳習,地方文史工作推展等事項。
博物館科
- 掌理博物館之設置、營運、管理、輔導及館內電子機具設備控制、維護等事項。
行政科
- 掌理文書、印信、出納、研考、法制、庶務、檔案管理、營繕工程、採購、財產管理等事項。
會計室
-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等事項。
人事室
-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