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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興繩技

 

 

 

嘉興繩技》出自唐代皇甫氏所作《源化記》,宋朝《太平廣記》與明朝《劍俠傳》中均有記載。講述了唐代一名囚犯利用為官吏獻藝之際,憑藉高超繩技逃脫的故事。

記載

太平廣記》 : 唐開元年中,數敕賜州縣大酺。嘉興縣以百戲,與監司競勝精技。監官屬意尤切。所由直獄者語與獄中云:「倘有諸戲劣於縣司,我輩必當厚責。然我等但能一事稍可觀者,即獲財利,嘆無能耳。」乃各相問,至於弄瓦緣木之技,皆推求招引。獄中有一囚笑謂所由曰:「某有拙技,限在拘系,不得略呈其事。」吏驚曰:「汝何所能?」囚曰:「吾解繩技。」吏曰:「必然,吾當為爾言之。」乃具以囚所能白於監主。

主召問罪輕重,吏云:「此囚人所累,逋緍未納,余無別事。」官曰:「繩技人常也,又何足異乎?」囚曰:「某所為者,與人稍殊。」官又問曰:「如何?」囚曰:眾人繩技,各系兩頭,然後於其上行立周旋。某隻須一條繩,粗細如指,五十尺,不用系著,拋向空中,騰擲翻復,則無所不為。官大驚悅,且令收錄。明日,吏領戲場。諸戲既作,次喚此人,令效繩技。遂捧一團繩,計百餘尺,置諸地,將一頭,手擲於空中,勁如筆。初拋三二丈,次四五丈,仰直如人牽之,眾大驚異。後乃拋高二十餘丈,仰空不見端緒。此人隨繩手尋,身足離地,拋繩虛空,其勢如鳥,旁飛遠揚,望空而去。脫身行狴,在此日焉。(出《原化記》)

翻譯

唐玄宗開元年間,皇上多次下令讓各州縣興辦大宴餐。嘉興縣令準備了雜耍,想和監司比賽。監獄官參加比賽的心情特別急切,當時監獄值班的所由告訴獄卒說,倘若我們的雜耍比不過縣裡的,我們就要受到責罰,如果能有一項比較好的,就能得到獎勵。很遺憾,我們沒有能行的。他們開始在獄中尋求能人。一些會弄點小玩藝兒的人紛紛自薦。

這時,獄中有一囚犯笑着說:「我有點拙技,可我現在拘押之中,無法施展。」獄吏驚奇地問,你會什麼?囚犯說,我會繩技。獄吏說,好吧,我去給你說說。於是,獄吏就把這事告訴了監同。監司問:「這個人的罪是輕?是重?」獄吏說,這人是受了別人的連累,是因為偷了點稅,別的沒什麼。獄官說,繩技很多人會,沒什麼特殊的。囚犯說,我的繩技,和別人不一樣。獄官又問,有什麼不一樣的?囚犯說,別人繩技,都是系住繩的兩頭,然後在繩上表演。我只須用一條繩,像手指粗,五十尺長,不用系,扔向空中,能表演各種動作。獄官非常驚喜,叫把這人記下來。

第二天,獄吏領囚犯到了戲場,別的節目開始表演了,後來叫這人表演。只見這人拿着一百多尺長的繩團,放在地上,將一個繩頭拋向空中,繩子筆直,開始時拋了兩三丈,然後到四五丈。繩子很直,就像有人牽着似的,大家感到很驚奇。

後來,竟拋到二十多丈,抬頭看不到繩頭,這人便手握繩子,身子離地。最後,他扔掉了繩子,在空中像鳥似的,越飛越高越遠,向遠處飛去。他藉機逃出了監獄。[1]

參考文獻

  1. 金庸:三十三劍客之繩技,網易訂閱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