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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

商代,(約公元前1600年-約公元前1046年),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朝代,也稱殷商,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的同時期的文字記載的王朝。商朝經歷了三個大的階段。第一階段是"先商";第二階段是"早商";第三階段是"晚商",前後相傳17世31王,延續500餘年。[1]

商的先世商族是興起於黃河中下游的一個部落,傳說它的始祖契與禹同時。夏朝方國商國君主商湯率方國於鳴條之戰滅夏後,以"商"為國號 ,在亳 建立商朝。之後,商朝國都頻繁遷移,至其後裔盤庚遷殷後,國都才穩定下來,在殷建都達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後世稱為"殷"或"殷商"。 盤庚死後,王位由其弟小辛繼立。小辛死後,傳弟小乙。小乙死後,繼立的是自己的兒子武丁。在武丁統治的五十幾年間,是商王朝最為強盛的時期。 商朝的末代君主帝辛於牧野之戰被周武王擊敗後自焚而亡。

商朝的王位繼承制度,前期為兄終弟及,後期為典型的父死子繼。商朝處於奴隸制鼎盛時期,成湯時期的國家權力已經初步確立,奴隸制的社會秩序亦已穩固。 奴隸主貴族是統治階級,形成了龐大的官僚統治機構和軍隊。 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目前已經發現的中國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符號。[2]

商朝勢力範圍以內和以外分散有許多遠較商族落後的方國。其中最為強大的是西北和北方的舌方、鬼方、土方和羌方。 在商朝時期,長江流域也平行存在發達的非中原文明。

國號

五帝帝舜時期,商人的始祖契幫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於商邑(今河南商丘) ,就以"商"來稱其部落(或部族)。《詩經·商頌·玄鳥》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君主仲丁時,商朝的國都開始了頻繁的遷移。至盤庚時,又將國都遷至北蒙,改名為"殷"", 國都才穩定下來,在此建都長達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後世稱為殷或殷商。 "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對商先王宗廟所在的商國舊都商邑(今商丘)的尊稱 ,在戰爭中稱呼己方軍隊為"商方"。尚不明晰商人是否擁有對整體國家或族群的泛稱。

甲骨卜辭、古本《竹書紀年》等早期文獻均稱這個朝代為"商",《尚書》《史記》等文獻稱呼商朝為"殷",這兩種稱呼並見於先秦的文獻中。元明時代的今本《竹書紀年》等文獻稱它為"殷商" 。在先秦文獻中,《尚書·召誥》用"大邦殷"稱呼商國。然而,在目前出土的卜辭資料中,尚未發現可解讀作"殷"的甲骨文字。

歷史

先商時期

《史記·殷本記》載:"有娀氏之女名簡狄,吞玄鳥之卵而生契 "。相傳契是簡狄吞玄鳥蛋而生,所以,商人便以玄鳥為圖騰。 堯稱帝時,封帝嚳之子契為司徒,後被封為玄王。帝舜時期,契幫助禹治水有功,被封於商邑(今河南商丘) ,建立商國。 契的兒子昭明由商邑遷居至砥石。 帝相十五年,契的孫子相土在趁姒相由商丘遷都於斟灌(帝丘)之際,遂遷回商丘。此後,相土馴服了馬,發明了馬車,開始向東方泰山附近發展。

夏朝中期,契的五世孫冥因治水而死於水中 ,商人"郊"祀之。契的六世孫王亥馴服了牛,除了用牛耕地,還發明了牛車,用牛拉貨物,開始發展以物換物的商業貿易,使商國逐步強盛起來。

夏朝末年,契第十四代孫湯時,商已成為東方一個比較強大的方國,"雲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 。

勢力崛起

孔甲下傳四世,夏朝的最後一位國王履癸(桀)繼位。相傳,夏桀非常殘暴,百姓已不堪忍受。"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為擺脫孔甲以來的日益衰敗的局面,桀加強了對內的統治,堅決鎮壓異己力量,據說他斬殺黎民如砍伐草木一般。但高壓手段並未達到其目的,而是加劇了人民對他的痛恨,人民甚至發誓要與之同歸於盡。到夏桀之時,夏王朝的統治已處於嚴重的內外交困之中。

與此同時,興起於東方的商族則有較大發展,並逐漸強盛起來。夏朝中期,契的六世孫王亥通過進行商業貿易,使商的勢力逐步強盛起來。 夏朝末年,商的勢力由黃河下游發展到中游,滲透到夏的統治地區,契的第十四代孫商湯滅夏後,返回亳都,以"商"作為國號 ,建立商朝。在商湯的領導下已積蓄了滅夏的實力。湯即天乙,姓"子",甲骨文稱大乙,後世習慣上稱之為成湯,是一位很有修養的商族首領,他在成商部族首領後,看到夏王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眾叛親離,便着手建立新的王朝。商湯為了準備滅夏,在夏桀十五年,將商國的國都由商丘(今河南商丘商丘古城附近)遷至亳 《漢書·卷二八·地理志上》:偃師,屍鄉,殷湯所都 孔安國曰:"契父帝嚳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故曰'從先王居'。 " 史記正義按:亳,偃師城也。商丘,宋州也。湯即位,都南亳,後徙西亳也。 《尚書·書序》中注曰:"亳,今河南偃師縣有湯亭。"

湯在亳這裡營建新國都、積蓄糧草、招集人馬、訓練軍隊,為滅夏之戰創造有利條件。

滅夏建國

湯以德立威,厲兵秣馬,使臨近部落紛紛歸附。商族在滅夏前尚處于氏族社會末期。此時商族內部的不平等、奴役和剝削等現象亦早已產生,但相對於夏王朝的統治來說要寬鬆、緩和得多。湯亦注意取得國內的擁護和支持。"湯以寬治民,而除去邪","夙興夜寐,以致職明。輕賦薄斂,以寬民氓。布德施惠,以振窮困。吊死問疾,以養孤孀。百姓親附,政令流行" 。成湯的勤政薄斂體恤民情等舉措,對籠絡人心,鞏固統治,積蓄滅夏力量起到了十分顯著的作用。他的行為不僅得到本族人的擁護,也使得夏人及其他方國人民十分嚮往。因此,也就有了"湯修德,諸侯皆歸商"的局面。商湯的活動自然引起了夏桀的注意。此時商的力量雖已有較大發展,但相對於夏仍然弱小,不得不暫時臣服於夏。夏桀出於猜忌將商湯召來並囚之於夏台。

湯在興兵伐桀的誓師大會上,歷數夏桀的罪惡及人民對桀的痛恨,假借上天的旨意指出滅夏戰爭的正義性和必要性,指出滅夏是上天的命令而不可違背,有功者將受到獎賞,不從者要受到嚴厲懲罰。這就是保存至今的《尚書·湯誓篇》。商湯從亳起兵,矛鋒直指夏都。

在與夏桀決戰之前,先滅掉了此時仍然聽從夏王指揮的個別方國部落。《詩·商頌·長發》:"韋、顧即伐,昆吾夏桀"鄭玄如是注釋:"韋,彭姓也。顧、昆吾皆己姓也。三國黨於桀惡,湯先伐韋、顧,克之。昆吾、夏桀則同時誅也。"說明湯之所以伐韋、顧、昆吾三國,是因為它們仍在助桀與商為敵,即"三國黨於桀惡"。三國之中最後滅亡的是昆吾,"當是時,夏桀為虐政淫荒,而諸侯昆吾氏為亂。湯乃興師率諸侯,伊尹從湯,湯自把鉞以代昆吾,遂伐桀"。至此,夏桀羽翼已被全部剪除。然而,此時夏桀對商湯的進攻並未做認真防備,"桀亡待湯之備"。因此,當商湯的軍隊到來時,"未接刃而桀走"。

夏軍逃至鳴條(山西夏縣之西),一戰被商軍擊潰,夏桀逃奔南巢而死。滅夏後,湯回師亳邑,大會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於亳 。"湯乃踐大子位,代夏朝天下"。至此,商湯完成滅夏重任,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奴隸制王朝--商。

商朝的建立,大大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使古代文明的進步獲得轉機。商朝建立以後,為了抵禦自然災害,屢次遷都,經濟水平十分低下。但商湯吸取夏朝滅亡的教訓,廣施仁政,深得民心,商朝政權得到了初步鞏固。商朝的農業、手工業迅速發展起來。出現了黍、稷、稻、麥等糧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經濟作物,經濟發展加快,私有制度進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隸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時代。歷史上把這一段時期稱作"商湯革命"時期。商朝確立統治,就在亳建都。

內亂不止

統治階級貪婪本性,決定了王室內部為權力和利益鬥爭的局面不可避免。《史記·殷本紀》中記載;"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於是諸侯莫朝"。從仲丁算起,經九世正好到盤庚時期,說明這一期間商王室內部為爭奪王位,內亂不止,致使外患不斷。

這期間,商王朝曾多次遷都。《竹書紀年》記載,商王仲丁自亳(河南商丘) 遷於囂、河亶甲自囂遷於相、。《史記》記載祖乙遷邢(河北邢台),遷庇、南庚"自庇遷於奄"、盤庚"自奄遷於北蒙,曰殷"。

公元前1525年,相(今河南內黃)遭洪水,祖乙把國都遷到了耿(今山西河津),祖乙遷至耿的第二年,因發生河患,耿城被摧毀而遷都至庇。因其為都僅一年,近代史學界就把祖乙遷耿略去不談。但上述這幾個都城,它們與文獻中記載的名字是甚麼關係,學術界還有不同看法,只有安陽殷墟是盤庚以後諸王世的都城,看法一致。對商代歷史上多次遷都的原因,史學家們有不同的看法。但從《尚書·盤庚篇》中看到,遷都與內部的政治鬥爭有一定關係。如盤庚雖然聲稱"視民利用遷"(為人民的利益而決定遷都),但對那些不聽命令的人,他發出了"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新邑"(我要將他們斬盡殺絕,不讓孽種留在新邑)的威脅,反映了內部爭鬥的激烈。

盤庚遷殷

盤庚遷殷以後,王室內部的矛盾得到緩解,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盤庚被稱為"中興"之主,並為武丁盛世的到來,打下了基礎。

武丁中興

武丁是盤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盤庚之侄,死後諡為高宗,所以他又被稱為殷高宗。他年幼時,小乙曾讓他到民間生活了一段時間,深知民眾生活的艱難困苦。他即位以後,兢兢業業、不敢荒寧,勵精圖治,決意振興大業。他四出征伐,對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國進行征討,戰爭的規模不小,往往動用數千兵力,最大的一次發兵一萬三千人。在這些征戰中,商王征服了許多小國,擴大了領土,也捉獲了大量俘虜。

武丁時期的文化遺存相當豐富,宮殿、墓葬、作坊等遺存都有發現。代表當時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青銅業,有了突破性進展,如銅、鉛、錫三元合金出現了;分鑄技術已被廣泛運用;青銅器生產數量大增,還出現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聯甗這樣的重器。

武丁之世在青銅業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中國青銅時代進入繁榮時期。此外,在紡織、醫學、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開創的盛世局面,為商代晚期社會生產的發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王朝滅亡

武丁死後,他開創的太平盛世,沒能長久延續下去。祖庚、祖甲以後諸王,特別是帝乙帝辛時期,國內矛盾十分尖銳,東南方的諸侯起來反叛。

面對這種情況,商王帝辛(紂)少年英勇,派部下向東征討萊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將商的勢力延伸到了東海和長江流域,但是其連年的征戰,極大消耗了國力,進一步激化了國內矛盾,國內兵力空虛,使其對西北的控制下降,給了周以可趁之機。

在周武王時,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紂)倉促間只能以奴隸為軍抵禦周人,結果,商王的軍隊毫無鬥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戰,"血流浮杵",國內商軍盡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滅亡,周王朝建立。

商人後裔

周武王分封諸侯時,仍然封紂王的兒子武庚於殷,以奉其宗祀。武庚是紂王之子,幼時聰明好學。約公元前1046年2月底,商亡周立。武庚管理殷余民,殷民大悅。周武王為防武庚叛亂,又在朝歌周圍設邶、墉、蔡等三國。朝歌以東設衛國,使管叔由管徙封衛,朝歌西與南為,使蔡叔由蔡徙封;朝歌以北為邶,使霍叔自霍徙封邶。共同監視武庚。此時,武庚留居在紂宮(今淇縣城內的西壇、三海一帶)續殷祀。

殷亡第四年(公元前1043年)武王駕崩,子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代成王掌管國事。對此,管叔、蔡叔皆不滿,散布周公想篡位之謠言,並串聯武庚起兵反叛。周公和召公為保周江山,"內弭父兄,外撫諸侯",周公以成王命率軍東征,伐朝歌叛軍,武庚兵敗被誅。周公又殺管叔、放蔡叔、貶霍叔,將朝歌"殷頑"遷於洛陽管教之。

武庚之亂後,使周初統治都更深刻地認識到封建親戚、蕃屏周室的重要性。在武王分封的基礎上,周公、成王再次大規模分封諸侯。相傳周公分封71國,其中有53人是姬姓子弟,他們都是文王、武王和周公的後人,如文王之弟封於東虢、西虢,文王之子封於邗、晉、應、韓;周公之子封於凡、蔣、邢、茅、砟、祭。另封未捲入叛亂的、曾降周的紂王的庶兄微子啟於商朝舊都商丘,建國號宋,以奉商朝的宗祀。在周朝,宋國也常常自稱"商"。戰國時(公元前286年),宋亡於齊。

平三監之亂後,周公旦封同母弟康叔封於商朝殷墟之地沫邑,建立衛國,管理部分商朝遺民。在秦二世時被秦朝吞併。

另外,商朝滅亡後,殷商的王族箕子不願臣服於周,於是率領部分殷民北遷,建立朝鮮國,史稱箕氏朝鮮。 西漢初期,燕王盧綰部將衛滿滅掉箕氏朝鮮。另外,朝鮮半島的辰國就是商族國家。

疆域

商朝的勢力範圍大大超過了夏朝。《史記·吳起列傳》記載商朝疆域"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 。"商朝疆域,北到遼寧,南到湖北,西到陝西,東到海濱。 除了包括夏所屬長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東,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蘇,陝西的一部分,還可能包括陝西江蘇的剩餘土地,遼寧,甘肅,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然而,商王朝遠未形成後世的統一的大帝國,其疆域只是大致的勢力範圍,所能直接控制的主要是今河南省的北部和中部,其若干方國則只是商勢力的據點,商的控制力是比較薄弱的。

據《尚書·商書》記載,"自契至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八遷的地點,歷來說法不一。大體在黃河中下游地區,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範圍。有人認為鄭州商城、偃師商城都可能是湯都西亳。成湯滅夏後,自亳至殷,據《中國歷史地圖集》和《中國史稿地圖集》的考訂,商王朝共有過七個都城, 即亳、囂(隞都)、相、邢、庇、奄、殷(殷墟),至於朝歌是否為商的最後都城,則存在爭議。

==政治==

官制

從文獻記載可以知道,商代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備的國家機構,有各種職官、常備的武裝(左中右三師),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規等等。商代實行世官制度 。

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

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

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仆、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占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征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巨橋。 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權觀念籠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統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則,就是依據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國家。

法律

商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在夏朝奉"天"罰罪法制觀的基礎上有進一步發展,更加強調"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這種天命觀的影響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即"下帝"也稱天子。因此,執行占卜的神職人員--巫,史等,在商朝社會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權神授觀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與"神"的名義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語。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義對夏進行討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從商",這一論斷從一側面反映出商朝法制應該比較成熟了。《左傳·昭公六年》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與夏朝一樣,它也是後繼者為了紀念湯,而以湯來命名他們的法典。

除了《湯刑》外,還有《甘誓》 《盤庚》 《伊訓》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國都

商朝五六百年間曾多次遷都,大部分都城都在河南境內。在河南的安陽市發現了殷墟,其他地方也發現商朝文化遺存。

關於商朝的信息多來自於其後面的周朝,漢朝司馬遷的《史記》,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陽甲骨文的記載。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已經發現的中國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符號。

安陽的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後,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殷墟發掘,確證了中國商王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文獻可考、並為考古學和甲骨文所證實的都城遺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裡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存在發達的文明。

軍事

軍隊人數

商朝人口約500-700萬,士兵約12至15萬。

軍隊建制

商朝的軍事制度在甲骨卜辭中有較多的記載。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舊藏甲骨卜辭》.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編》.1185)等卜辭表明,商王是最高軍事統帥,有時親自出征。王室婦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也曾率軍出征。高級軍事領導職務由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擔任,他們平時治民,戰時領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號出現,可能表明當時軍隊成員已有不同的職守。士卒由貴族和平民充當,平時要練習射、御;並以田獵的形式進行演習。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書契後編》上.31.5)等卜辭說明,戰時常根據需要進行"登人"(徵兵),一次徵發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過1萬人的。兵以庶民為主,奴隸多擔任雜役。

商朝除王室擁有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或各方國也都掌握相當數量的軍隊。"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編》.1149)、"令多子族從犬侯寇周,葉王事"(《殷墟書契續編》.5.2.2)等卜辭表明,這些宗族或方國的軍隊須聽從商王的調遣。商朝軍隊有步卒和車兵,作戰方式以車戰為主。戰車一般由兩匹馬駕挽,車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駕車,居左者持弓,居右者執戈。車下隨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現過"步伐"的記載,可能表明當時有獨立的步兵隊伍。

"王作三師右中左"(《殷契粹編》.597)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最大編制單位可能是師。"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書契前編》.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編》.4615)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組織可能以100人為基層單位,300人為中級單位,並有右、中、左的區分。

武器配備

商朝軍隊的武器裝具,據考古發掘和甲骨文記載,主要有戰車、弓、箭、戈、矛、刀、斧、鉞、干盾、矢鏃、頭盔、甲冑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鏃、頭盔等是用青銅鑄造的。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商王陵墓內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個,說明商朝對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