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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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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經院哲學圍繞個別與共相的關係之爭形成的兩個對立派別。唯名論否認共相具有客觀實在性,認為共相後於事物,只有個別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實的存在。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羅瑟林、阿貝拉爾,羅吉爾·培根,J.、奧康的威廉等。實在論斷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觀實在性,共相是先於事物而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共相是個別事物的本質。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爾謨、香浦的威廉、托馬斯·阿奎那等。
原理簡介
凡是指出共相併非獨立於、而只是寓於可感事物之中,並且在邏輯上和時間上都要後於可感事物的,就被稱為唯名論,即指出所謂共相不過是一個主觀的名稱而已。
即認為各種概念只是從現象中抽象出來的陳述,不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只是一個主觀的名稱。
來源
從11世紀末到12世紀中葉,共相問題成為中世紀早期經院哲學爭論的中心。後來雖然以哲學與神學、理性與信仰的關係為重點,但共相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其形而上學本體論方面的爭論一直未曾中斷,到14世紀末尾,總共持續了300多年。在前一個時期(11~12世紀)以阿貝拉爾為代表的唯名論反對香浦的威廉為代表的實在論;後一個時期(13~14世紀),以培根和奧康的威廉為代表的唯名論反對以托馬斯·阿奎那為代表的實在論。在這場長期的爭論中,由於觀點不全然一致,又有極端的和溫和的唯名論與實在論之分。
以羅瑟林、羅吉爾·培根、奧康的威廉為代表的唯名論者,反對共相具有客觀實在性。否認共相為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主張唯有個別事物才具有客觀實在性,共相後於事物,共相只是個別事物的「名稱」或人們語言中的「聲息」。這種論斷稱之為極端的唯名論。以阿貝拉爾為代表的唯名論者,除了否認共相的客觀實在性和主張唯有個別事物具有客觀實在性之外,又認為共相表現個別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於人們的思想之中。這種論點稱為概念論,屬於溫和的唯名論。
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爾謨為代表的極端的實在論者,斷言共相具有客觀實在性,共相是獨立於個別事物的第一實體,共相是個別事物的本質或原始形式。個別事物只是共相這第一實體派生出來的個別情況和偶然現象,所以共相先於事物。以托馬斯·阿奎那為代表的溫和的實在論者也斷言共相是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但又強調共相這一客觀實,既獨立存在於事物之前,又存在於事物之中和事物之後。即:共相這概念,作為神創造個別事物的原型理念或原始形式,存在於被創造物之前,也就是說,存在於神的理智之中。共相作為神創造的個別事物的本質或形式,則存在於事物之中。共相作為人對個別事物的抽象歸納的概念,它在事物之後,也就是說存在於人們的理智之中。
哲學評價
中世紀經院哲學中唯名論與實在論關於個別與共相的這場爭論,在認識論上是關於普遍概念的形成、性質和意義問題的爭論,在本體論上是關於理念、精神實體和個別事物的獨立存在問題的爭論。就思想淵源來說,可以上溯到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德謨克利特、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1]
參考文獻
- ↑ 回歸理性 豪華車消費擺脫唯名是從,太平洋汽車網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