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呈浙撫部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咨呈浙撫部院是湯壽潛所著作品,出自於《湯壽潛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1]
作者簡介
[[]]湯壽潛(1856—1917),一位講求「時務」、追求真理的思想家,寫下了不少影響廣泛的思想論著,在政治、經濟、教育等領域均有過針砭時弊、規劃未來、為時人所傳頌的真知灼見;也是一位畢生追求憲政的政治改革者,不僅貢獻理論,且勇於實踐,孜孜不怠地籲請立憲、策動立憲,碰壁之後,又迅速轉身支持並參與共和立憲,以首任都督和中央政府總長的身份推行民主憲政;還是一位國家富強的積極追求者和主權的捍衛者,不僅提出鐵路強國、保護利權的主張,且身體力行,不畏艱難險阻,出任浙路公司總理,成功築成滬杭甬鐵路,並以不屈不撓的勇氣,堅持捍衛鐵路主權的抗爭,成為辛亥革命前中國政治潮流的中心人物。
作品原文
為呈復事。本年十二月初九日,承准貴撫部院照會,以部催浙解虧耗一案,現據司道詳稱:竊謂虧耗由於存款,存款訂有定章。部款既未如期照撥,則虧耗自難照認。該公司迭次咨呈,侃侃力爭,本亦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惟是江浙認墊虧耗,與公司存款章程同為奏定之案,虧耗之應解與否,固以撥款之曾否照付為斷,尤必以章程之曾否作廢為衡。乃延今將及兩年,擬廢章程一節,大部既未認可,則認墊虧耗之案自未便取消。該公司此次咨呈,但稱借款合同尚未作廢,應否遵照奏案解交,不敢為贊一詞等語,命意措詞,迥異前呈之堅決,殆亦深諒外交之艱難,取廢合同之不易。其不為一詞之贊,即所以示不持成見之心,是應解理由已可於言外見之。況蘇省同有認墊虧耗,業已如期照解,浙省尤難獨異。本司道等反覆研究,此項虧耗銀兩,本應撥款逾期,公司請廢章程,遷延未解。現在該公司既已合同未廢,應否解交悉聽憲台主持,似宜仍前批解,以符奏案。管蠡之見,是否有當,理合聯銜具文詳復,仰祈鑒核,批示祗遵等情。據此,除批示外,相應備文照會公司,煩為查照。等因承准此。
查浙省耗一項,原因存款而起,以事理論,有款則有耗,無款即無耗,本公司迭次咨呈,已屢言之,當為貴撫部院所洞鑒。現在存款章程已在三十六個月,而撥款未全,本公司代表在京,方以爭廢章程為目的,對於貼耗問題,安有舍章程而論合同之理?特因貴撫部院來文有此項虧耗銀兩系由借款合同發生,不應因商民一時意見,故違奏案等語,是以前次呈復牽連而及,遂有合同未廢之言。然於存款章程之未經實行,則固首先提及,明非舍章程而論合同也。本公司方以尊重鈞照之故,委曲以達下情,而司道詳文,轉以不堅決為疑,是未知前後鈞照措詞之不同,而故以公司為卸責地也。若以奏案論,光緒三十四年二月初四日,郵傳部片奏聲明:虧耗銀兩,經臣部面商度支部及江浙督撫,與臣部分任籌墊,議定浙江巡撫每年認墊三萬兩等語。案內不涉公司一字,是以此項貼耗應否解付,系貴撫部院與郵傳部之交涉,不繫於章程,無關於浙路。本年四月二十日,本公司移請勸業道轉詳文內已具言之,當亦為貴撫部院所洞鑒。前次咨呈所謂不贊一詞者,乃不使干預之謂,並非不持成見之心。蓋論事理則如彼,而論奏案則如此。言非一端,義各有當,堂堂官廳,度不至以行政之柄授諸路商。乃尋繹司道詳文,於貼耗問題,似以路商為主體,而處官廳於客觀之地位,與郵傳部派墊虧耗之奏案既不相符,而其解釋本公司咨呈命意,措詞尤多牽附。貴撫部院徇司道之請,因而批准,議者遂以斷送膏血為公司詬病。以商辦規模,而代擔行政官之責任,此非本公司所望於貴撫部院者也。是項虧耗銀兩應如何辦理之處,仍請貴撫部院主持。所有本公司前次咨呈,並非變更宗旨,及司道詳文誤會詞意各緣由,承准前因,理合備文呈復。為此呈請貴撫部院鑒核施行。須至咨呈者。
【注】:以上是原文的部分內容。
出處
此文出自《湯壽潛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