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地震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呼和浩特市地震局組建於1974年,是市政府管理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網和地震監測預報的管理工作;提出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和地震趨勢預報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檢查。負責震情、地震災情速報;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訂地震災區重建規劃。管理本地區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2006年,正式成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執行公務員制度。2008年,正式成立地震局黨組。現有在職人員20人,全部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人員占90%。內設7個科室:辦公室、震害防禦科、分析預報科、行政執法科、行政審批辦、工程地震室、數字台網中心。並有直屬地震台一個,微、宏觀點55個,三網人員196個[1]。
主要職能
市地震局主要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2],研究制定全市防震減災的中長期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負責地震台、站及測報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震情研討會商和提出分析預報意見。
2、負責地震應急預案和對策的制定與實施,增強地震快速反映能力,搞好震情、災情速報工作。
3、負責以地震安全性評價為基礎的抗震設防管理、審批、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4、負責全市地震小區劃、震害預測、震害評估及大震現場工作。
5、負責建立健全防震減災工作體系、法規體系和防震減災十年目標的制定與實施。
6、負責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和能力。
7、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監督、檢查呼和浩特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8、加強行業管理職能,指導旗縣區防震減災工作,對呼和浩特市地震台網實行統一規劃,資源共享。
9、根據震情和震害預測結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10、負責參與地震災區震後重建規劃。
11、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呼和浩特市地震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呼和浩特市簡介 ,呼和浩特政府網
- ↑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萊西政務網,20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