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陳龜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後漢書·陳龜傳出自於《後漢書》,此史是一部由我國南朝劉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編撰的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司馬彪續作),記載了從光武帝劉秀起至漢獻帝的195年歷史。 [1]
原文
陳龜字叔珍,後漢上黨泫氏人也。永建中,舉孝廉,五遷五原太守。永和五年,拜使匈奴中郎將。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以單于不能制下,外順內畔,促令自殺,坐征下獄免。後再遷,拜京兆尹。時三輔強豪之族,多侵枉小民。龜到,厲威嚴,悉平理其怨屈者,郡內大悅。
會羌胡寇邊,殺長吏,驅略百姓,桓帝以龜世諳邊俗,拜為度遼將軍。龜臨行,上疏曰:「今西州邊鄙,土地瘠薄。自頃年以來,匈奴數攻營郡,殘殺長吏,侮略良細。雖含生氣,實同枯朽。往歲并州水雨,災螟互生,稼穡荒耗,租更空闕。老者慮不終年,少壯懼於困厄。陛下以百姓為子,品庶以陛下為父,焉可不日勤勞神,垂撫循之恩哉!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懼逆上旨,取過目前。呼嗟之聲,招致災害,胡虜兇悍,因衰緣隙,皆由將帥不忠,聚奸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半,政未逾時,功效卓然。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並、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掃除更始。則善吏知奉公之祐,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
帝覺悟,乃更選幽、並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詔「為陳將軍除並、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龜既到職,州郡重足震慄,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
大將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不為胡虜所畏坐征還遂乞骸骨歸田裡復征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帝不省。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西域胡夷,並、涼民庶,咸為舉哀,弔祭其墓。
譯文
陳龜傳,陳龜字叔珍,上黨泫氏人。家世是邊將,從小便習弓馬,稱雄於北州。陳龜年少即有志氣。永建年間,舉為孝廉,五次升遷,做了五原太守。
永和五年(140),拜為出使匈奴的中郎將。當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認為單于不能制服下面,外面恭順,內心反叛,促使他自殺,犯罪召令下獄,免予執行。以後兩次升遷,拜為京兆尹。這時三輔強豪之族,多次侵枉百姓。陳龜到任,厲行威嚴,全部審理那些受怨屈的人,郡內百姓非常高興。
碰上羌胡進犯邊境,殺了長吏,驅趕掠奪百姓。桓帝認為陳龜世代熟悉邊疆風俗,拜他為度遼將軍。陳龜臨行之時,上疏道「:碰上羌胡進犯邊境,殺了長吏,驅趕掠奪百姓。桓帝認為陳龜世代熟悉邊疆風俗,拜他為度遼將軍。陳龜臨行之時,上疏道「:碰上羌胡進犯邊境,殺了長吏,驅趕掠奪百姓。桓帝認為陳龜世代熟悉邊疆風俗,拜他為度遼將軍。陳龜臨行之時,上疏道「近年以來,匈奴數次攻擊營部,殘殺官吏,侮掠百姓。戰士身死沙漠,居民頭懸馬鞍。有的全國掩埋屍首,盡種灰飛煙滅,孤兒寡婦,號哭空城,野無青草,室如懸磬。即使還有性命,實在如同枯木朽株。往年并州雨水過多,災螟為害,莊稼荒耗,租賦空缺。年老的擔心活不到老,少壯的害怕困厄。
陛下以百姓為子,庶民以陛下為父,怎可不日昃勞神,垂撫循的恩惠呢!唐堯帝舍其子把帝位讓給虞舜,是想百姓遇到聖君,不叫他們碰上暴君哩。所以古公..父遷到岐山,百姓趨附的比從前增加五倍;文王西伯行仁政,天下百姓歸附他。難道要輿金輦寶,給百姓施恩惠麼!近來孝文皇帝被緹縈一女子的話所感動。廢除肉刑之法,體德行仁,成為漢代的賢君。陛下繼承中興的傳統,承光武帝的基業,臨朝聽政,而未留聖意。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害怕違背旨意,取過目前。
呼嗟之聲,招來災害,胡虜兇悍,趁衰乘隙。而使金庫盡於豺狼之口,功業沒有銖兩的效果,都是由於將帥不忠,聚奸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到州郡,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近半數,政未過時,功效顯著。實應受到賞賜,以勸勉有功之人,改任牧守,去斥奸殘之徒。又應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並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掃除更始。那麼善吏知道奉公之..,惡者懂得營私的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沒有候望之患了。」帝覺悟了,於是更選幽州、并州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除更易,下詔「為陳將軍減除並、涼二州一年的租賦,以賜給官吏百姓。」陳龜到職之後,州郡重足害怕,鮮卑不敢走近邊塞,省息經費開支,每年以億計。大將軍梁冀與陳龜素有嫌隙,向君主譖言說陳龜沮毀國威,獨取功譽,不被胡虜所畏。陳龜被召回,於是請求退職回到家鄉。後來又拜為尚書。
梁冀暴虐日甚一日,陳龜上疏言其罪狀,請求誅殺之。皇帝不覺悟。陳龜自知必被梁冀所害,七天絕食而死。西域胡夷,并州、涼州百姓,都替他舉哀,弔祭他的墳墓。 [2]
作者簡介
范曄(公元398—446年),字蔚宗,祖籍順陽(今河南淅川縣),范家自西晉永嘉之亂後移居山陰(今浙江紹興市),范曄是南朝劉宋時期的傑出史學家,史學名著《後漢書》的作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