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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體論(古希臘語:ὁμοούσιος,homoousios),也稱為同本質論,基督教術語,主要用於三位一體神學中,用來解釋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這個字由古希臘語:ὁμός(homós,意為相同的),與古希臘語:οὐσία(ousía,意為本質,本體或存在)組成,尼西亞信經中,稱耶穌上帝是homooúsios(同性同體、本體相同、同一本質、同一屬性),意思是,他們在本質上完全相同,與上帝是相等的。在第一次尼西亞會議中,基督教會接受這個解釋,用來澄清耶穌與上帝的神性。拉丁神學中,將它譯為同質論(拉丁語:consubstantialis)。

基督教發展史上,耶穌為首的猶太新興教派人數並不多,所以要發展下去必須建立一個有組織的團體。耶穌為自己挑選了十二個使徒[1],象徵自古以色列以來的十二部族[2]。這十二個人替耶穌向民眾宣傳教義。

簡介

ὁμοούσιος這個希臘文單字,在新約聖經中並沒有出現,但在基督教歷史上出現的時間很早,最早使用這個字的是諾斯底教派。

基督教

基督教是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宗教,擁有超過20億的信徒。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思想是關於耶穌基督的誕生,生命,死亡和復活的信仰。當它從一小批信徒開始時,許多歷史學家將基督教在全世界的傳播和採用視為人類歷史上最成功的精神使命之一。

「基督徒」一詞多次出現在《新約聖經》的書信部分,例如在《使徒行傳》第11章第26節、第26章第28節與《彼得前書》第4章第16節:從安提阿的教會聚集起首,他們被稱為基督徒;及後,希律亞基帕曾對保羅表示,「保羅少許的說話,便叫亞基帕作基督徒嗎!」。《彼得前書》里,彼得把「基督徒」與「受苦」連在一起,也指出「基督徒受苦,不是羞恥,而是榮耀上帝的事」。在保羅傳教時代,基督徒較常以「聖徒」自稱。聖經《馬太福音》第28章第19-20節提到耶穌給基督徒的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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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