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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英語:Ultimate Song Chart Awards Presentation)是香港商業電台每年舉辦的香港流行音樂頒獎典禮,1989年(1988年度)創立,初期的舉辦日子不定,第一屆(即88年度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在1989年1月16日舉行。1996年(1995年度)起於每年度的翌年1月1日元旦舉行。

簡 介

頒獎禮前身為香港商業一台自1979年舉辦的中文歌曲擂台獎頒獎禮。自1988年商業電台改革,開辦叱咤樂壇流行榜後,由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取而代之。頒獎禮初期的舉辦日子不定,通常於1月中旬舉行。第一屆(即1988年度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在1989年1月16日舉行。及後由於電腦化統計播放率,故商台由1995年開始訂為每年元旦舉行,也是香港唯一一個舉辦日期固定的流行音樂頒獎禮。

頒獎禮大約頒發三、四十個獎項,除了「我最喜愛獎項」外,其他獎項歸屬則基於歌手派台歌在電台(起初為全港四個主要中文頻率,後期改為只統計叱咤903)的播放率,因歌曲播放次數公開且有跡可尋,被認為是香港樂壇頒獎禮中評選標準透明度較高的一個。頒獎典禮獎項並非到者有份,且獎項類別、數量大致固定,故歌手上台領獎的難度比其他頒獎禮大,不少歌手在表達得獎感言時都會真情流露或感動落淚。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也是近年香港唯一一個允許歌手唱畢整首得獎歌曲的樂壇頒獎典禮,其他頒獎禮只能安排歌手唱歌曲的一部份。

頒獎典禮歷年舉行場地包括香港體育館(1989年至1995年)、香港大球場(1997年、1998年)、香港會議展覽中心(1996年(舊翼)、1999年(新翼 Grand Hall)、2000年至2007年(新翼 Hall 3)、2010年至2019年(Hall 5BC))、亞洲國際博覽館Arena(2008年、2009年、2022年)、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EMax匯星(2021年);2020年則無固定場地。

2015年度至2019年度的頒獎典禮,商業電台邀請東華三院為頒獎典禮的指定受惠慈善機構,並推出慈善門票,所籌得之善款將用作支持該院發展教育、社會福利及青少年服務。[1][2][3][4][5]

2019年12月4日,商台發聲明以安全理由取消頒獎禮:「多個月來,我們努力研究不同方案,希望能確保2020年1月1日頒獎禮當日所有參與者在場外場內之安全,抱歉至今仍未找到最妥善的方法,故只好無奈取消原定於灣仔會展舉行的頒獎禮,並改以其他形式頒發全數共43個叱咤獎項。」另提到「我最喜愛的男、女歌手和組合」獎項會如常於網上投票,「我最喜愛的歌曲」 改於網上進行投票。亦有傳跟抗爭歌《願榮光歸香港》成派台歌後,有5間唱片公司施壓採取杯葛行動,表明不派歌手出席頒獎禮有關,此亦為舉辦以來首次[6][7]

「專業推介」系列獎項

頒獎禮初期,獎項評選依據叱咤樂壇流行榜上榜歌曲成績,即香港電台第一台、香港電台第二台、商業一台、商業二台播放次數最多之中文歌曲,獎項更冠以「全港播放率最高」之名,其後則改為只統計商業二台歌曲播放率。1998年,大會曾有意以覆蓋全港三大電台的「雷霆歌曲播放指數」來統計賽果,但由於新城電台推出的「Powerpick」(購買節目時段播放歌曲)變相影響播放率引起極大爭議而作罷。

現時,該系列獎項以歌手派台歌成為本年度903專業推介上榜歌曲後,在榜單上的累積播放次數作為基準,若歌曲未上榜或已落榜,則播放次數不計算在內。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