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成本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變動成本率是一個名詞術語。
中國漢字的發展成為維繫中華民族歷史發展進步的一條生動鮮明的脈絡[1],各個歷史時期所形成的各種字體,有着各自鮮明的藝術特徵,如篆書[2]古樸典雅,隸書靜中有動,草書風馳電掣、結構緊湊,楷書工整秀麗,行書易識好寫,實用性強,字體多樣。
名詞解釋
變動成本率也稱為補償率,是與邊際貢獻率相對應的概念,即變動成本占銷售收入的百分比。
變動成本率計算公式
變動成本率=變動成本÷銷售收入×100%;
變動成本率=(單位變動成本×銷售量)÷(單價×銷售量)×100%;
變動成本率=單位變動成本÷單價×100%。
變動成本率+邊際貢獻率=1。
變動成本率+邊際貢獻率=單位變動成本÷單價+單位邊際貢獻÷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單價=1。
變動成本率與邊際貢獻率關係
變動成本率與邊際貢獻率的關係是互補的。產品變動成本率高,邊際貢獻率低,盈利能力小。反之,當產品的變動成本率較低時,邊際貢獻率較高,盈利能力較高。
術語解釋
變動成本(variable cost)指支付給各種變動生產要素的費用,如購買原材料及電力消耗費用和工人工資等。這種成本隨產量的變化而變化,常常在實際生產過程開始後才需支付。
在銷售收入一定的情況下,影響經營槓桿的因素主要是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的金額。固定成本加大或變動成本變小都會引起經營槓桿係數增加。在市場繁榮業務增長很快時,公司可通過增加固定成本投入或減少變動成本支出來提高經營槓桿係數,以充分發揮正槓桿利益用途。
銷售收入是指銷售商品產品、自製半成品或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貨款、勞務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憑證確認的收入。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數量×產品單價。
銷售收入也稱作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按比重和業務的主次及經常性情況,一般可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前者的銷售收入包括產成品、代製品、代修品、自製半成品和工業性勞務銷售收入等。後者的銷售收入包括除商品產品銷售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和其他業務收入,如材料銷售收入、包裝物出租收入以及運輸等非工業性勞務收入。
參考文獻
- ↑ 字母文字的演變脈絡:世界所有國家的字母文字都是同出一源,搜狐,2020-09-11
- ↑ 字體的演變:篆書,搜狐,20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