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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壄縣是3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發大軍50萬分五軍戰五嶺,使尉屠睢將五軍,其中一軍守庾嶺界,置南壄縣(故治在今江西南康縣西南章江南岸)。隸九江郡,管轄今天江西贛南大部分。[1]

基本內容

秦置

隸九江郡,管轄今天江西贛南大部分。

漢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屬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為淮南國,南壄隸之。五年(前202),漢滅楚,南壄始隸漢。

漢高祖六年(前201),置豫章郡(治南昌),南壄屬之。此時南壄縣轄今江西南康大余、上猶、崇義、信豐、龍南、定南、全南等地。

西漢末年(9~23),改豫章郡為九江郡,南壄屬之。

東漢建武元年(25),九江郡復名豫章郡,南壄改為南野,南野縣屬豫章郡。

興平元年(194),分豫章郡置廬陵郡,南野縣屬之。

三國吳嘉禾五年(236),析廬陵郡置南部都尉(治於都),南野縣屬之。

晉太康三年(282),罷廬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於都,將南野併入南康縣。[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