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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州大學4.11槍擊案
圖片來自news.now

南加州大學4.11槍擊案(也稱「瞿銘和吳穎謀殺案」)發生於2012年4月11日。兩名留學南加州大學中國研究生在洛杉磯校區一英里外,於他們的二手車寶馬內被兩名非裔美國人槍擊身亡。媒體對此失實的報導引起強烈反響。美聯社率先誤報遇害學生駕駛「值六萬美金的寶馬車」,之後刪除,但中國門戶網站據此塑造為「炫富」的富二代學生。柴靜|2012本案發生在南加州洛杉磯校區坐落於一個臭名昭著的有着大量罪案歷史的社區,引起大量對該校區安全的擔憂。

非裔美國人[1]Javier Bolden(案發時19歲)和Byran Barnes(案發時20歲)在2014年均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保釋。

案發經過

2012年4月11日凌晨1點整,在離南加州校區一英里的雷蒙德大道2700區,學生瞿銘和吳穎在他們停着的寶馬2003內被槍殺身亡。在注意到兩個男人帶着槍接近他們的車時,瞿成功地跑到車外附近的房子並試圖砸門,但是被槍數次擊中頭部。吳坐在前面乘客座位上,胸部中一槍而死。槍擊發生時,正下着大雨,導致案發地條件艱難。瞿和吳都被送到洛杉磯市中心的加利福尼亞醫院醫學中心,並在抵院時被宣告死亡。這兩位23歲的學生都來自中國,攻讀電氣工程專業。調查人員相信作案動機可能是劫車或者搶劫。

逮捕

警察追蹤了一部被兇手從謀殺現場拿走的手機。在2012年5月18日,通過該線索逮捕了20歲的住在南加州大學校區附近的Byran Barnes。第二個嫌疑人,住在棕櫚谷的19歲的Javier Bolden也在那天被逮捕。他們都被指控兩項謀殺罪。

Bolden和Barnes被指控另一個與本案不相關的謀殺未遂,該案發生在2011年,在一個洛杉磯南部的聚會上,導致一個女性嚴重受傷,一個男性癱瘓。警官還懷疑Barnes在2月12日在一個聚會上開了很多槍,打傷了一個20歲的男性。根據檢察官的說法,這二人符合可判處死刑的條件。

被害學生

瞿銘,吉林省吉林市人,小學在吉林市第一實驗小學,初中就讀於吉林松花江中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動化學院信息工程2010屆畢業生,2010年赴美國南加州大學讀電子工程碩士。父親瞿萬志在吉林市一家保險公司工作,母親費曉紅是一名教師。

吳穎,湖南常德人。父親吳希勇(大部份媒體誤報為「吳永新」),系1999年部隊轉業的民警,常德市武陵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媽媽是常德市棉麻公司退休職工,市級單位公務員。部份內容綜合自瀟湘晨報2012-04-13.一家三口仍居住在常德市下南門水上派出所附近幾十平方米的職工宿舍里,父母至今仍沒有購買私家車。

後續影響

法律訴訟

Bryan Barnes於2014年2月25日對兩項謀殺認罪,被判兩次終身監禁|Back-to-back life sentences,並立即開始服刑不許保釋。Barnes也承認了兩個足以讓他判死刑的特殊情況。Javier Bolden 於2014年10月被法庭認定有罪,並於11月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反應

槍擊案後的一周,大約有一千人聚集在洛杉磯聖殿禮堂|Shrine Auditorium哀悼兩名受害人。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總領事邱紹芳做了如下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教育部和洛杉磯總領事館在悲劇發生後立即行動,致力於和各方一道努力來處理該事件。」洛杉磯市長Antonio Villaraigosa對事件表達了哀悼。

批評

美國和英國媒體注意到許多中國網民的關注點在於受害者不必要地炫耀網民們所認為的奢侈品。案件發生之後,每日郵報發表了一篇關注這一現象的匿名文章。文章中指出部分中文新聞媒體對受害者缺少同情,反而關注於受害者的財富。文章中引述兩位受害者朋友的聲明稱「瞿銘和吳穎在他們將近兩年的南加州大學求學過程中過着簡樸的生活。為了減少生活開支,他們都和自己的室友合租」。

南加州校區周邊區域是一個低收入的城鎮社區,有着很高的犯罪率記錄。 兩位學生的父母為謊報校區安全問題起訴該校。 該訴訟被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Michael Johnson於2013年駁回。在一份「Causation is an insurmountable issue for the plaintiffs」報告中,Johnson認定殺人和學校自己報告的保護學生的舉措之間沒有關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