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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春聯(劉瑜)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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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春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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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春聯》中國當代作家劉瑜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賣春聯

每年的春節,家家戶戶都要貼春聯,慶祝新一年的來臨,有辭舊迎新的意思。早在王安石的《元日》里就有詩句「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就是說的貼春聯。貼上春聯,不僅覺得喜慶,還預示着來年紅紅火火。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我也賣過幾年的春聯。

那是上個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們家的生活比較困難,我在一所師範大學讀書,我的弟弟妹妹也都上學,僅靠種田維持生活的父母幾乎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來。多才多藝的父親靈機一動,寫春聯賣,賺點錢好過年。

我父親從小練習毛筆字,在我們這一帶是遠近聞名的「書法家」。他一直在大隊裡當會計,誰家有個紅白喜事都要請他在賬桌上記賬,或着寫落款什麼的。

父親說干就干,1988年那年,剛進入農曆11月,我父親就從城裡的文化用品商店裡批發來了500元錢的紅紙,又買來了毛筆和墨汁,準備寫春聯了。第一道工序當然是裁紙。我們一家人都幫着父親裁紙。按照他量好的尺寸把一張張紅紙裁成春聯需要的尺寸。在摺疊紅紙的過程中那紅色就不斷地粘在了手上。我對父親戲稱:「這下不用專門染指甲蓋了。」裁紙大約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這項工作我們全家人人都可以干。紙裁完之後,就開始往上寫毛筆字了,這項活只有父親一人幹了。其他人最多幫着扶扶紙,幫着把寫好的春聯拿到旁邊晾乾。

父親不捨得買好毛筆,因為太貴,只買便宜的狼毫。後來需要寫大門上貼的對聯,要用大提斗,父親怎麼也不捨得買,他用幾根小毛筆綁在一起寫大字,既不好看,還很費勁,還是我從我省下的生活費里拿出20元錢給他買了一支大提斗。

春聯寫好後該去集市上賣了。這個工作是我和弟弟的。我第一次賣春聯是那年的臘月初三橫河集上。我用個大紙箱子馱着,騎着自行車來到集市上賣春聯的那條街上,找到一個空位置擺上攤子叫賣。弟弟則在街道的另一邊拿出一部分春聯擺另一個攤子叫賣。一開始父親寫的春聯有些生疏,加上離貼春聯的時間還早,所以顧客們只是有一搭,無一搭地隨便問問,買的很少。偶爾有幾個上年紀的老人買上幾幅。他們很會討價還價,我要一塊錢一幅,人家給7毛,我也賣給他。據父親說,我家的一幅春聯成本才2毛錢,賣的低價是5毛錢一幅。那天集上,一位老者先看了看我擺出的春聯,他說:「小伙子,這是你寫的嗎?」「大爺,這不是我寫的,是我父親寫的。」「我說呢,年輕人沒這功底。我要十幅,多少錢?」「大爺,十幅十元。」「好,給我疊上十幅。」我那個高興啊,這位老人竟然沒有砍價!手裡拿着那10元錢,我高興得不知所措。後來又來了個家裡娶媳婦要喜聯的,結果沒有這樣的,我一看弟弟那邊冷清,就讓他領着這位顧客回家讓我父親現場給他寫。(我家離橫河集僅3里路)。後來知道這個人一共買了20元錢的喜聯,也是沒有講價。最後,這一天一清算,也賣了80多元錢。我父親很高興,誇我們賣得不錯,讓我們吃了一頓好飯。

轉眼到了臘月十三的橫河集,父親的字越寫越順手,加上離年關越來越近,結果這個集上,我和弟弟每人都賣了一百多塊錢。除了橫河集,我們附近的集上個個都趕着去賣春聯,有南關集,李集,道溝集,婁莊集等等,還有些我叫不上名字來的集。臘月二十五,我到婁莊集去賣春聯,這是年前最後一個集了,我一看擺的攤位上的春聯字都寫的不怎麼樣,唯獨我家的春聯字秀氣,我剛擺上攤子,就圍上了一大群人,我看旁邊的都賣一元一幅,我家的賣一塊五一幅,沒想到竟然沒有講價的就買了。不到一小時,我就賣了近三百塊錢。心裡那個高興啊,這時來了一輛小車是工商局的車,我以為是來收稅的,沒想到下來的人說:「你剩下的春聯別賣了,我們單位全要了,當福利發給職工。」我高興得幾乎要蹦起來,只後悔從家裡帶少了,這一個集下來,賣了500多元。

臘月二十八的橫河集是本年的最後一個集了,父親也寫完了所有的春聯,我們爺仨加上我妹妹全體出動去賣春聯。那場面異常的火爆,根本拿不及賣的,也沒人講價。圍得水泄不通,人山人海,簡直是在搶春聯。有時候我拽壞的春聯,顧客都不計較,反正要用漿糊貼。結果不到半天,我們賣光了所帶去的全部春聯。

臘月二十九是最後一個李集,父親讓我自己把剩下的對聯拿去李集賣,其餘的人在家忙年。用父親的話說剩下的都是賣不動的或不能賣的次品,沒想到在李集上銷售一空。最後一結算,父親用500元的成本淨賺了1200元錢,相當於三、四頭大肥豬的錢。我們一家人那個高興啊!着實過了一個「肥年」。

就這樣,我家一直賣了四年的春聯,後來,我家經濟條件好轉就不再賣春聯了。但那段讓人刻骨銘心的經歷卻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里,成了揮之不去的記憶。我明白了,那其實賣的不是紅紙,是字,這也是知識經濟。

戀娘肉

我們在生活中聽的比較多的是東坡肉、五香肉、臘肉、回鍋肉等等,戀娘肉可能聽說的不太多。我對這個詞重新又提起來,是因為我岳母臨死之前,也就是在她彌留之際,對我妻子說了一句話:「你和劉瑜還欠我一塊戀娘肉呢!」,說完這句話,我岳母就咽氣了,當時我也在現場,我聽了這句話以後,感到無比的內疚和自責。我當初和妻子結婚的時候怎麼沒買戀娘肉呢?後來為什麼不找機會補上那塊戀娘肉呢?可惜一切都晚了,我那去了天堂的岳母再也吃不到那塊戀娘肉了,我為此哭得天昏地暗,內心覺得虧欠我岳母太多。

所謂戀娘肉,指的是青年男女雙方結婚的時候,由男方給女方買煙、酒、糖、茶,雞、鴨、魚,之外還要買一張蓆子,叫戀娘席,買一大塊肉叫戀娘肉。因為俗話說得好,子女都是娘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至少在我們這個省這個習俗都是一樣的。

記得我二姑出嫁的時候,那時我才8歲,讓我跟着去抱雞,這之前,儘管我二姑父家裡很窮,可人家還是沒有忘了買了20多斤一塊戀娘肉,那是很大的一塊肉,上面有瘦肉,有肥肉,也有骨頭。我記得很清楚,這塊肉不能全留下,要留下一半兒,就由我父親用一把大砍刀,把那塊戀娘肉分成了兩塊,稍大一點的那塊留給我奶奶吃,稍小一點的那一塊要給二姑父家押回去。那個時候農村都很窮,這一塊兒戀娘肉要花掉200多斤麥子錢,但我二姑父家沒含糊。此後的一段時間裡,我二姑父給我奶奶買的這塊戀娘肉,我們一家人吃了很長時間,每頓飯都用那塊肉炒菜,我媽都多給我奶奶盛上幾塊肉,說我們都是跟着奶奶沾光,不是我二姑出嫁,我們當時是吃不上肉的。每頓飯我奶奶都很傷感,她捨不得我二姑出嫁,加上她牙口也不好,盛給她的肉大多都讓我都吃了。那塊戀娘肉永遠地印在了我家每個人的記憶里。

再後來是我大妹妹出嫁的時候,我大妹夫家儘管也很窮,但人家按照習俗一樣不少地把禮品全部買齊送來了,其中,最顯眼的就是那塊足足有30多斤重的戀娘肉。按照我媽的意思,除了押回去一部分之外,把那塊肉,分成三份,給我媽留一份,我留一份,給我弟弟一份。我媽是個愛吃肉的人,加上這塊肉本來就是給我媽買的,所以在分的時候,給我媽留下的那份最多,充分體現了這塊肉的用途,確實叫戀娘肉,我們吃着那塊肉,「戀娘肉」三個字也根深蒂固地印在了我們每個人的腦海里。

然後就到了我結婚的時候了,我結婚的時候我家裡特窮,我弟弟、妹妹都要上學,我父母年老體弱,靠種地得到的收入也很少,所以我結婚的時候的費用絕大部分都是借的。手頭特拮据,加上那時候我又要買房子,我不知道是我忙亂了,還是我父親、母親沒有提醒我要給我岳母買戀娘肉,反正是戀娘肉當時沒買。我記得迎娶我妻子的時候,我岳母還很不高興,她說:「劉瑜欠我一塊戀娘肉。」我隨口說了一句:「三天後小霞(我妻子)回門的時候帶回來補上。」

可是那塊戀娘肉始終也沒有補上,直到去年4月份我岳母身體不行了,臨咽氣之前,她還念念不忘我和妻子欠她一塊戀娘肉的事,我當時那個後悔啊!當時沒買就算了,後來這幾十年的時間為什麼不專門買塊肉補上?岳母臨去世之前說我和妻子欠她一塊戀娘肉,這件事猶如一支利箭射進了我的心臟里,讓我心痛難受,自責後悔,還有追悔莫及。

朋友們,看來習俗里的東西是不可缺少的,不論社會怎麼發展,有些傳統習俗我們還是要繼承和發揚的,不然就會留下終身的遺憾和自責,你說是這樣嗎?最後告訴大家,自己或者孩子結婚的時候千萬別忘了買戀娘肉啊!儘管現在豬肉的價格很高。[1]

作者簡介

劉瑜,中學高級教師,鄒城市作家協會理事,濟寧市作家協會會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