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統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1]核算資料。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及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遊[2]、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基本統計數據;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七)按照市統計局下達的工作任務,領導和管理昌平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商業經濟調查隊、統計執法檢查隊;組織完成本區城鎮、農村各項專業性統計調查任務。
(八)建立健全並管理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區統計網絡和運行。
(九)加強本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組織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及市調查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昌平區經濟社會調查隊機構主要職責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三)完成市統計局交辦的調查任務;
(四)協助區統計局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經濟社會專項統計調查,進行統計分析以及數據質量檢查和評估工作;(六)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參考文獻
- ↑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全文) ,中國政府網,2011-03-16
- ↑ 在北京旅遊,記得領略什剎海的自然風光 ,搜狐,20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