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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艮第的布朗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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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艮第的布朗歇(1296年-1326年4月),通過與法蘭西國王美男子夏爾四世的婚姻成為法蘭西和納瓦拉王后,在1322年在位數月。她是勃艮第伯爵奧東四世和阿圖瓦女伯爵馬奧的女兒,她母親的野心使她陷入了一場災難性的婚姻。
在她丈夫登基的八年前,布朗歇被捕並被判與一名諾曼騎士犯有通姦罪。她的妯娌勃艮第的瑪格麗特也遭受了同樣的命運,而她的姐姐和妯娌讓娜則被無罪釋放。布朗歇被監禁,甚至在成為王后之後也沒有被釋放,直到婚姻作廢后被轉移到諾曼底海岸。她的死亡日期和地點不詳;1326年4月,她丈夫第三次結婚時,人們才簡單提到她已去世。
生平
布朗歇是勃艮第伯爵奧東四世和阿圖瓦女伯爵馬奧的小女兒,有弟弟和姐姐,所以並不被期待繼承伯國。她的父親死於1303年。因為《萬塞訥和約》,布朗歇的弟弟羅貝爾被剝奪了繼承權,伯國被留給了布朗歇的姐姐讓娜。讓娜本應嫁給法蘭西國王美男子腓力四世的長子和繼承人納瓦拉國王任性的路易,但是美男子腓力改變主意,在1307年安排她嫁給他的次子普瓦捷伯爵高個子腓力。阿圖瓦女伯爵為這一成就感到自豪,並迅速開始談判她的小女兒的婚姻,考慮了腓力四世的第三子、繼位希望並不大的夏爾。
談判取得成功,1307年5月24日,教宗克勉五世特許互為三四代近親的夏爾和布朗歇結婚。1307年9月23日,11歲的布蘭奇和年長兩歲的夏爾締結了婚約,馬奧同意為女兒支付2萬銀馬克的嫁妝。結婚儀式於1308年1月在馬奧女伯爵在埃丹的城堡匆忙舉行。
1310年,婚事才被公開,王子夫婦獲准住在巴黎的警衛塔內勒塔。夏爾的繼承順位較低,故布朗歇的婚姻前景不明朗。起初,夏爾夫婦的婚姻並不象納瓦拉國王夫婦那樣有瑕疵,也不像普瓦捷伯爵夫婦和諧。[1]
1314年,夏爾受封馬爾什伯爵,故布朗歇也被稱為馬爾什伯爵夫人。
通姦指控
1313年6月2日,布朗歇的小姑子英格蘭王后法蘭西的伊莎貝拉和其夫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二世拜訪了腓力四世,共商吉耶訥公國的領地問題。在為她舉辦的慶典中,伊莎貝拉送繡花硬幣錢包給她的兄嫂們。7月15日,伊莎貝拉和愛德華回到倫敦後舉行了一次宴會,王后注意到她送給布朗歇和瑪格麗特的硬幣錢包現在歸諾曼騎士戈蒂埃和腓力·奧奈所有。
從那以後,她斷定這對兄弟和她的嫂子們有關係。1314年3月16日,當她再次訪問巴黎結束對吉耶訥的談判時,她把自己的懷疑告訴了腓力四世。[2]在腓力四世的秘密調查下,法庭在毛比松修道院開會,布朗歇和瑪格麗特很快就被指控行為不端,例如與騎士們一起喝酒吃飯,並最終在內勒塔與他們通姦。布朗歇的姐姐讓娜被指控隱瞞這件事,後來又被指控參與其中。
對伯爵夫人布朗歇和瑪格麗特王后的指控極有可能是真的,但一些14世紀的編年史學家認為,她們的公爹所公然鄙視的管家馬里尼的恩蓋蘭可能誣陷了她們和騎士們。
參考文獻
- ↑ Wei, Ian P. Medieval Futures: Attitudes to the Future in the Middle Ages. Boydell & Brewer. 2000. ISBN 0851157793.
- ↑ Weir, Alison. Isabella: She-Wolf of France, Queen of England. Vintage Books. 2012. ISBN 978-009957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