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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喬安
圖片來自ettoday

劉喬安(1985年|4月4日),本名劉依函,是台灣反服貿太陽花運動中的著名示威者。於2014年3月18日立法院門外的靜坐中,劉喬安以性感著裝出席參與,加上其人本身頗有姿色,被攝影師拍下後登上各大新聞主要版面,被冠以「太陽花女神」、「太陽花女王」等名號。於成名後不久,其旋即遭壹週刊[1] 記者揭露曾參與援交及仲介賣淫、以及其他一連串爭議性私生活事件 ,最後其賣淫案一事被檢警單位提告後處以緩刑。於2015年11月5日宣布轉型任職DJ

爭議事件

詐騙離婚

2014年6月17日,劉喬安前夫友人向《周刊王》爆料,劉在2004年與前夫結婚,前夫並貸款資助劉在臺北東區經營開設「赤鬼」拉麵店。劉後來以命理之言告訴前夫,自己命中注定必須有離婚紀錄,於是騙前夫離婚,再帶著女兒一走了之,前夫人財兩失,得不到喬安又投資的店面並未獲利太多。

參與及仲介賣淫

台灣《壹週刊》揭發劉喬安是性交易案的當事人,遭劉喬安控告誹謗等案件;2015年3月12日首度召開偵查庭。記者在接獲劉喬安援交的爆料內容後,以「化身採訪」證實援交傳聞屬實。出刊前一天,記者在劉喬安的要求下,前往劉家問她回應。劉向《壹週刊》記者坦承援交並苦苦哀求,強調她不能認,《壹週刊》為了讓她有台階下,接受她的請求,以手機錄影方式取得第一個版本的回應。

2015年10月28日,劉喬安被台北地檢署以涉嫌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以新台幣5萬元保釋並限制出境。後來劉喬安又因為涉入人口販運、強迫他人性交易事件,遭到美國在台協會向台灣檢警單位提出檢舉。

2015年10月30日,於其賣淫過程被揭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時,劉又忽然聲稱自己只是去「賣酒」意圖自圓其說,被揭穿後又謊稱是臺北市議員許淑華所教導,許怒而提告,劉只好低頭認錯。事後反而認為是學運盛名之累,表示「要是沒參與太陽花學運就好了。」

2016年3月31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風化罪將仲介多名女子到國外賣淫的劉喬安等3人起訴。

2016年5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劉喬安承認兩度仲介賣淫。

2016年6月30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出爐,劉喬安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得以易科罰金18萬,不過得繳國庫16萬元(鐘宜姿得繳40萬元,而主謀戴君儀被判2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

吸毒及藏毒

2018年8月13日,因持有氯胺酮遭警逮捕。七天後,劉喬安接受《蘋果日報》專訪,透露約在三年前(2015年)於夜店當DJ時,吸食了某位客人提供的氯胺酮,自此上癮沉淪毒海;但半年前倏然發現自己鼻中膈穿孔及胃潰瘍,讓她意識到必須戒毒,所以到萬芳醫院看診,她表示:「我要跟家人與朋友們道歉,因為他們被質疑和我一起吸毒,我不是出來辯解,我出來是因為家人朋友受傷了,我現在積極看戒癮門診,每兩周要自費驗尿給我家人朋友和合作夥伴,這是我對他們的承諾。」並透露有時候3到5天不能睡覺,有恐慌症。

太陽花成名

於2014年3月18日立法院門外的靜坐中,劉喬安身著輕鬆服裝與大家一同加油打氣,碰巧被攝影師拍下後登上各大新聞主要版面,被冠以「太陽花女神」、「太陽花女王」等名號,從而一夕爆紅成名,並也對其私生活造成相當程度的困擾。

成名後,名嘴彭華幹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節目中討論劉,描述她胸前未拉拉鍊「超殺,超正」、「I give you heart」並配上動作,遭到網友在批踢踢網站上同聲譴責,並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劉得知後,表示其動作低級並擬提告歧視女性。後節目被NCC懲處,彭華幹被中天停職、取消錄影。彭只好公開表示願向劉致歉。之後劉被爆出疑似攬客性交易,網友大讚彭為「先知」。

參考文獻

  1. 壹週刊,nextm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