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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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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剃髮令

別名: 薙髮令

原因: 加強清政府統治

制度: 清朝政策

頒布時間: 1644年6月15日

剃髮令,是中國明末時期與清初年強制令主要是漢族蒙古族及其他中國南方少數民族等民族改剃滿洲髮型的政策。

清初的剃髮實際上並沒有像現代清宮影視作品那般髮辮,而是在後腦部僅有金錢大小的面積蓄長發,打成辮子,由於蓄髮面積不大,所以辮子細小。 這與漢族傳統觀念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觀念相衝突。由於這項政策涉及民族文化認同,原因之一是為了消弱反抗意識,鞏固清朝統治者的至高地位,引起各族民眾的強烈不滿與反抗,結果導致清政府嘉定三屠等的血腥鎮壓。[1]

背景介紹

漢族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衣冠服飾。《孝經》有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漢人成年之後就不可剃髮,漢人男人需要把頭髮綰成髮髻而冠之。滿人的髮型與漢人迥異,該族男人把前顱頭髮剃光,後腦頭髮編成一條長辮垂下。

大明衣冠

清軍於1644年入關時為鎮壓管理漢族人,大搞文字獄,曾頒發"剃髮令"。1645年6月15日多爾袞下令再次頒發"剃髮令",規定:"全國官民,京城內外限十日,直隸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髮。"

在發布剃髮令的同時,還頒布了"易服令", 1645年7月9日,清廷頒布"易服令"規定"官民既已剃髮,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1644年4月22日。是日,綰兵駐防"天下第一關"山海關的明朝寧遠總兵吳三桂,開關揖入宿敵,清軍占北京。翌年,6月15日,又是非同尋常的一天。

這天,福臨頒布了"剃髮令":京城內外,限10日;各省自詔令到達之日算起,亦限10日,官軍民一律剃髮,遲疑者按逆賊論,斬!

這是以死要挾漢人皈依滿人的髮式。漢族男人蓄髮,在他們看來,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妄動。未成丁的孩童,頭髮覆頸披肩;成年後,總發為髻。滿人則不然,從額角兩端引一直線,直線以外的全部剃去,僅留顱頂發,編成辮子,垂在腦後。清廷把剃髮作為歸順的標誌之一,口號是:"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

是年閏6月2日,江陰舉義,誓死捍衛顱上發。他們在閻應元、陳明遇的領導下,堅守城池81天,殺掉清兵75000餘,有67000人戰死城牆上下。城破,清兵連殺10天,直到滿城殺盡,方才封刀。死於清兵刀下者又有17萬多人,僅有53名老小倖免於難。八十日戴發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萬人同心死義,存大明三百里江山。這幾句詩是對江陰死難烈士的最好悼念。

正月不剃頭,剃頭死己舅

脖子究竟硬不過鋼刀,漢人為了項上頭顱被迫剃髮。然而反抗並沒有停止,正月不剃頭即是反抗形式之一。

俗謠雲:"正月不剃頭,剃頭死己舅。"從前,這習俗是被恪守的,有舅舅的男子都在春節前把頭髮理得短短的。如今的年輕人大多不信這一套了,但老人們卻振振有辭地說:某人正月剃了頭,他舅不久就死了。在某些地區某些人中,這一習俗還在老人的監督下傳承着。

實際上,這正月不剃頭決不是為了娘舅的安危。民國二十四年版的《掖縣誌》卷二《風俗》揭出了這一習俗的謎底:"聞諸鄉老談前清下剃髮之詔於順治四年正月實行,明朝體制一變,民間以剃髮之故思及舊君,故曰'思舊'。相沿既久,遂誤作'死舅'。"

正月不剃頭,原是"思舊"。正月為一年之始,有如一日之晨。正月一個月不剃頭,以緬懷傳統。不過,鄉老將"剃髮令"的時間記錯了,不是順治四年正月,是順治二年六月。

習俗有極強的傳承性,也會隨時隨地而變。日久天長,剃髮漸成習慣。這樣,正月不剃頭以"思舊"就失去了賴以存在的文化心理基礎,由諧音訛傳為"死舅"。

剃髮令的起源,據鄭天挺先生考證始於天命四年。(鄭天挺《探微集》)此後清朝的那幾部開國史料,伴隨着後金軍隊攻城略地的往往少不了剃髮這個詞彙:

天命六年,後金攻下遼陽,"生擒御史張銓,其餘官民皆剃髮降"。不久遼東各地大小城池盡入金人手中,"官民皆剃髮降"。

天聰三年,金軍進攻遵化,明中軍臧調元被擒投降,"遂令剃髮"。

天聰四年,後金軍降沙河驛,"招降城中人,皆令剃髮"。(以上見清太祖、太宗《實錄》)

張春本應是一個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將,事情的轉折就因為他不肯剃髮

在清朝文獻里,歸降叫做"剃髮歸降",投降的百姓叫"剃髮降我之民"。攻下城池而官民沒有剃髮,就不算真的降服。明將張春的故事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張春曾經是四萬明軍的統帥,在大凌河之戰中被後金俘虜。皇太極對勸降很有一套,巧舌如簧、老奸巨猾,後來的明叛將祖大壽洪承疇這樣的大腕都是他勸過來的,對付張春應該綽綽有餘。被俘當晚,皇太極就派人送來了佳肴美酒,但為張春拒絕,還說了"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之類的話。也難怪,如果派人送頓酒菜就能勸降一個統領四萬軍隊的明朝將領,那崇禎的天下真是到了拿根韭菜就能捅破的地步了,皇太極對這次失敗應該有心理準備。

此後,張春開始絕食,但求一死。三天之後,皇太極出馬,張春不知道是被感動還是實在太餓,開始吃飯,這就意味着他願意效忠了。如果事情照這樣發展下去,以張春的能力,他會是一個默默無聞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將。事情的轉折就因為他不肯剃髮。

張春雖然同意了投降,但是死活不肯剃髮,皇太極無奈只好把他安頓在三官廟"恩養"。張春始終不願剃髮,最後死於廟中。

在東北很早就實行了剃髮的政策。天聰四年三月,阿敏示諭永平官民:"我兵久留於此,意在養民,以成大業。爾等妄意謂我將返,且間有不剃髮之人,是不知興師之意也。今爾等宜各堅意剃髮,有不剃者察出處死。"皇太極謂"所獲漢人,俱令剃髮" 。

清朝的髮型

清朝初期,統治者頒布剃頭令:頭頂只留髮一錢大,大於一錢要處死。清初的滿人皆是此風俗:頭頂只有金錢大小一片頭髮,蓄做手指粗細的小辮子,須得能穿過清銅錢的方孔才算合格。滿人稱之為金錢鼠尾。

後來經過了200年,才逐漸演化成清末時期的剃半光頭。

清兵攻陷廣州時,清頒布剃髮易服令說:"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

清朝一代男子的髮式經歷了數次演變:順治以前為金錢鼠尾,順治初年進入中期,開始流行豬尾,清末演變為半光頭。 其實滿族女人童年時期也剃髮,要到成年婚嫁後才可蓄髮。

那種清末才有的、不合事實地壟斷了所有清裝戲的陰陽頭髮式,放在清初就是死罪,因為清初規定:"剃髮不如式者亦斬。"順治四年,滸墅關民丁泉"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被地方官拿獲,以"本犯即無奸宄之心,甘違同風之化,法無可貸"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處斬",縣官也以失察"從重議處,家長、地鄰即應擬罪"。

1、後金時期以剃髮為歸降的標準,男人的大部分頭髮被剃掉,只留腦後小手指細的一綹,擰成繩索一樣下垂,稱金錢鼠尾式。配合這樣的髮式,鬍鬚只留上唇左右十餘根。

2、清初時期以剃髮為治國之策,自遼東地區廣大漢族民眾的反抗至清入關後的無數次反剃髮起義,成千上萬的漢人為之付出了巨大犧牲。而此時的蓄髮部位已悄然無聲地逐步由腦後移到了頭頂,但仍可稱金錢鼠尾式。

3、清代中葉,經過血腥鎮壓以後,髮式約自嘉慶初年起有所變化。頭頂着發的部位雖沒有變,但面積已遠不止於一個金錢大,而是足有四或五個金錢大,相當於一掌心的面積,蓄髮數量明顯增加。鬍鬚亦從只留上唇左右幾根變成包括下巴在內的全部。

4、清代後期,即嘉慶以後男子的髮式逐步演變為將頂發四周邊緣只剃去寸許,而中間保留長髮、分三綹編成辮子一條垂在腦後。

5、清代末期,在覺悟了的知識青年和學生掀起的革命鬥爭中,把剪辮子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從清末開始,到清朝滅亡之時,剪辮子成了全國範圍從下到上又從上到下的革命運動。

冠法令實行

法令的下達

此前,遼東漢民早已深受剃頭之荼。早在後金建國時期,後金統治者就強令投降的人效法滿人的髮式,把剃髮作為歸順的標誌,如天聰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勝利時令"歸降將士等剃髮",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國衣帽及令婦人束髮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國。自今以後,犯者俱加重罪。"

清兵入關後,繼續推行這個政策。順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軍打敗李自成進入山海關的第一天就下令剃頭。五月初一日,攝政王多爾滾率領清軍過通州,知州迎降,多爾袞"諭令剃髮"。初二進北京,次日多爾袞給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別發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撫,要求"投誠官吏軍民皆着剃髮,衣冠悉遵本朝制度"。這是清朝進入北京後正式下達剃髮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這一政策遭到漢族人民的強烈反對,在朝漢族官員除孫之獬等最無恥的幾個人以外,遵令剃髮的寥寥無幾。不少官員觀望不出,甚至護髮南逃,畿輔地區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爾袞見滿洲貴族的統治還不穩固,自知操之過急,被迫收回成命。順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諭旨中說:"予前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髮以別順逆。今聞甚拂民願,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茲以後,天下臣民照舊束髮,悉從其便。"所以清軍入關後,剃髮、易衣冠的政策只實行了一個月。

然而,這一政策並未就此終結。當清朝統治者認為天下大定之時,立刻以民族征服者的姿態,悍然下令全國男性官民一律剃髮。順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報之時,多爾滾隨即遣使諭給在江南前線的總指揮豫親王多鐸命令"各處文武軍民盡令剃髮,倘有不從,以軍法從事"。十五日諭禮部道:"向來剃髮之制,不即令畫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一體,豈可違異?若不畫一,終屬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禮部通告全國軍民剃髮。規定實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內外限於十日內,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達後的十日內"盡行剃髮"。規定懲治辦法:"……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剃髮。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規避惜發,巧辭爭辯,決不輕貸。"這是對民眾的。同時要求地方官員嚴厲執行,更不許疏請維持束髮舊制,否則"殺無赦。"這是一道嚴令,只能執行,不許違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清朝的辮子絕不僅僅是一個頭髮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滿洲統治者其實把辮子作為的"良民證"使用!多爾滾在順治元年五月講到剃髮令時,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別順逆":"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髮,以別順逆"!

順治元年的法令

中國清代初期強迫漢人仿照滿人習慣剃髮的法令。順治元年(1644)頒布。滿洲男人頭髮剃去前額和四周,留存頭髮編成辮子垂之腦後。清在關外時,漢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投降歸順或被擄去的,都要以剃髮作為標誌。順治元年五月多爾袞進入北京後,即宣布京城內外軍民人等盡行剃髮以示歸順,但遭到北京人民的強烈反對,不久被迫停止。

二年五月清兵進入南京,南明弘光政權滅亡,清朝乃於六月再次頒布剃髮令。規定京城內外以10日為限,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後也以此為限,所有文武官民都要剃髮,衣冠服飾也要遵從清制,違抗者殺無赦。剃髮令的頒布及強制執行加劇了清初的民族矛盾,遭到廣大漢族人民的反對,觸發了江南地區江陰、嘉定、蘇州等地的抗清鬥爭。

順治元年(1644)五月初三日,攝政王多爾袞在給故明內外官民的諭旨中下令:"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髮",是為剃髮令。漢人的習俗,原本是將頭髮束在頭頂;而滿人的習俗,則是頭髮剃去前額和四周,留存頭髮編成辮子垂之腦後。強制漢人剃髮,改變民族習俗,實質是要在精神上摧毀漢人,自然引起了漢族人民的強烈反對。二十四日,多爾袞鑑於清統治尚未穩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許漢人照舊束髮。順治二年(1645)六月十五日,清朝在消滅了南明福王政權之後,認為自己的統治已經穩固,再次頒布剃髮令。宣布自布告發出後,京城內外軍民限十日內剃髮,各省軍民自部文到日起也限十日內剃髮。剃髮令措詞極其嚴厲:"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但是,這不僅沒有嚇倒大江南北的漢民,反而激發了他們的反抗情緒。廣大農民、工商業者,有氣節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總分官僚豪紳,都堅決反對剃髮。此後,隨着清軍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更展開了轟轟烈烈的反剃髮抗爭。

清在頒布剃髮令要求將頭顱四周的頭髮都剃掉,只留一頂如錢大,結辮下垂。在頭頂留髮一錢大,大於一錢要處死!

秦世禎《撫浙檄草》:"小頂辮髮"把頭髮剃去,只留下銅錢大一點,梳成一根小辮,叫"金錢鼠尾 "式。將四周頭髮全部剃去,僅留頭頂中心的頭髮,其形狀一如金錢,而中心部分的頭髮,則被結辮下垂,形如鼠尾.

1647年廣州剃髮易服令:"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

福州遺民所撰《思文大紀》:"時剃頭令下,閭左無一免者。金錢鼠尾,幾成遍地腥膻。"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