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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炳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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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政法學院副院長 | |
出生 |
1962年12月 山東省棲霞市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授 |
劉炳君 (1962年12月 - ) 漢族,山東省棲霞市人,1986年7月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經濟法專業,法學教授,主持經刑事司法學院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專業建設、財務等行政工作。2012年2月榮獲第一屆"泉城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1] 。
個人簡介
兼任山東省應用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濟南市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行政法學會理事,濟南市法學會常務理事,濟南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兼任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日照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菏澤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齊魯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自2002年以來,先後擔任濟南市歷下區第十五屆、十六屆人大代表。2012年1月被評選為優秀人大代表。
人物履歷
2012年6月,兼任濟南市法學會案件諮詢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刑事案件專家組組長。
2017年2月,山東政法學院副院長。
兼任山東省應用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濟南市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行政法學會理事,濟南市法學會常務理事,濟南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兼任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日照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荷澤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齊魯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濟南市歷下區第十五屆、十六屆人大代表。
主要學術
1、學術領域擅長於法理學與法社會學、刑事法制、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倫理。
2、擅長重大刑事案件的辯護,擔任國內重特大刑事案件威海"7.19"走私大案、濟南"7.9"爆炸案等特大案件主犯的主要辯護人。
社會兼職
兼任山東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山東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濟南市法學會副會長、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特聘法律專家、山東省法官檢察官遴選與懲戒委員會委員等。
研究領域
主要從事法理學、行政法學、中國司法制度研究。出版專著《法官職業倫理》、《律師職業操守》等。先後在《法學論壇》、《山東大學學報》、《政法論叢》、《江漢大學學報》等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有多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和《北京大學學報》全文轉摘或主體摘要轉摘。多篇優秀科研成果獲獎。1992年12月榮獲「山東省優秀律師」稱號;2012年2月,榮獲「第一屆泉城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主要科研業績
先後承擔中國法學會委託科研課題、山東省社科規劃重點科研課題、山東省教育廳科研課題多項;在國家級、省部級報刊雜誌發表論文40餘篇;科研成果中多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和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轉摘;並有多篇科研成果獲獎。
人物榮譽
1、1992年12月被山東省司法廳評為「山東省優秀律師」[3];
2、1997年12月被山東省人事廳、山東省司法廳評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記二等功一次;
3、2003年7月被中共山東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評為「全省高校優秀黨務工作者」[4]。
4、1986年7月至2006年2月,先後被學院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教師15次,記功三次;當選師德標兵二屆。
5、2012年1月被評選為優秀人大代表。
6、2012年2月榮獲第一屆「泉城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