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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洪

劉文洪 (江蘇省蘇州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

劉文洪,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江蘇無錫人,高級記者職稱,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蘇州大學傳媒學院兼職教授,1981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蘇州市委黨校校務委員、常務副校長、蘇州市行政學院院長(正處級)。

2021年8月,劉文洪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礎信息

中文名:劉文洪

民   族:漢族

籍   貫:江蘇無錫

出生日期:1962年3月

人物履歷

1981年01月,歷任共青團蘇州地委幹部,共青團蘇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蘇州日報》青年部副主任、政文部副主任、周末部主任、副總編輯;

2000年01月,任《蘇州日報》副總編輯、蘇州日報社黨委委員;

2002年01月,任《蘇州日報》常務副總編輯、蘇州日報社黨委委員;

2002年11月,任《蘇州日報》總編輯、蘇州日報社黨委副書記;

2003年11月,任蘇州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副書記、《蘇州日報》總編輯;

2006年05月,任蘇州日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社長、《蘇州日報》總編輯;

2006年12月,任蘇州日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社長;

2017年04月,任蘇州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校務委員,市行政學院院長;

2020年07月,退居二線。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4月,蘇州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校務委員,市行政學院原院長劉文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

依法雙開

2021年6月,據清廉江蘇消息:經蘇州市委批准,蘇州市紀委監委對蘇州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校務委員,市行政學院原院長劉文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文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券;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文洪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蘇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蘇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文洪開除黨籍處分;由蘇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提起公訴

2021年8月,蘇州市委黨校原校務委員、常務副校長、蘇州市行政學院原院長劉文洪(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文洪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劉文洪利用擔任《蘇州日報》副總編輯、總編輯、蘇報集團黨委書記、社長、蘇州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蘇州市行政學院院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