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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擔保,是指為擔保人設立的擔保。當擔保人不能獨立承擔擔保責任時,再擔保人將按再擔保合同約定比例向擔保人提供比例再擔保或為擔保機構提供一般連帶責任擔保。雙方按約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權利。 再擔保是相對於原擔保而言,是[[[擔保鏈條]]的延續,與再保險相似,是再擔保人對原擔保人信用的增級或信用損失的彌補,也為維護與實現債權人利益起到保障作用。其基本運作模式是原擔保人以繳付再擔保費為代價將部分擔保風險責任轉移給再擔保人。

再擔保概述

再擔保是一種特殊的擔保形式,有其特有的設立條件和實踐意義。再擔保不同於共同擔保重複擔保反擔保。可以設立再擔保的主擔保僅限於保證、抵押和質押,再擔保的方式有保證再擔保、抵押再擔保和質押再擔保三種。再擔保人享有主擔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辯權,同時也享有專屬於再擔保人的抗辯權。再擔保人在承擔再擔保責任之後享有向債務人和主擔保人的追償權。 再擔保其實就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種制度設計,是用再擔保這一新興金融工具來完善擔保體系和防範金融風險的探索創新,可以部分轉移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國際經驗證明再擔保體系的形成可以直接有效地幫助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分擔風險。 擔保,特指《擔保法》規定的擔保,即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再擔保的方式

再擔保方式主要採用固定比例再擔保、溢額再擔保聯合再擔保三種。 固定比例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約定,對在一定擔保責任限額內的業務,擔保人將全部同類擔保業務都按約定的同一比例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每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溢額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將其超過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或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共同對被擔保人擔保,由再擔保人承擔超過擔保人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對每一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承擔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聯合再擔保是指對於數額較大的或超過擔保人規定擔保能力較多的單項擔保業務,經協商一致,可由省市擔保機構共同與被擔保人簽定委託保證協議,共同與銀行簽定保證合同,雙方按各自承擔責任的比例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再擔保的條件

再擔保作為一種特殊的擔保方式,其設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以主擔保存在為前提。再擔保的設定必須以主債權之上已設定擔保為前提,這是再擔保設立的對象條件。 2、再擔保人必須是主擔保人之外的人。 3、再擔保的設立需要當事人明確約定。


再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

2015年,在為省引導基金設計規劃兩隻基金方案時,我們首次對農業企業引入了擔保基金的概念。儘管最終沒有結果,當時政府領導還是非常認可的。

最近兩年,有幾位政府官員諮詢成立政府融資類擔保公司的事情,我的態度偏向不做。以前市場上的擔保公司,普遍存在虛假注資、抽逃資本的現象,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已不認可。省級擔保公司,多為大型企業發債增信,一般企業難得實惠。地方政府成立融資性擔保公司,離市場遠,沒有意義。

我們構想的擔保基金,不同於擔保公司;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也不同於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

擔保基金的創新和實用處,在於擔保範圍廣泛,擔保槓桿較高。創新點在風險補償機制,所有受益人通過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針對融資擔保行業擔保能力不強、銀擔合作不暢、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有待健全等問題,2019年1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6號)明確了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要求降低擔保服務門檻,着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

早在《國務院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5〕43號)里,擔保基金是做為資金的集合體現的,實質上是讓政府集中部分資金,投資成立擔保公司,基金本身不具備擔保的功能。按照政府主導、專業管理、市場運作的原則,重點考核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規模、服務情況。

國務院再次針對政府性融資擔保發文,擔保基金雖然指向性還在於投資,但是擔保目標、擔保方式已然細化。擔保機構要堅守支小支農融資擔保主業,主動剝離政府債券發行和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擔保業務,嚴格控制閒置資金運作規模和風險,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逐步壓縮大中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達到80%以上。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於50%。

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業務收費一般不高於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再擔保業務收費,原則上不高於承擔風險責任的0.5%,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再擔保業務收費,原則上不高於承擔風險責任的0.3%。

細化,才能具有操作性。普惠,才是三農和小微的出路。又見擔保基金,窅然一夢。功業相成,我心依舊。[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