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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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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簡稱土地重劃工程處)是中華民國內政部四級機關,主管市地重劃、區段徵收、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以及重劃區的測量與開發等業務。
沿革
- 1968年3月,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地政局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臺灣省地政局農地重劃規劃總隊」[1]。
- 1975年1月1日,改名「臺灣省地政局土地重劃工程規劃總隊」,法制化成為常設機關。
- 1979年7月1日,臺灣省地政局升格為省府二級機關,更名為「臺灣省地政處」;隔年6月26日更名為「臺灣省政府地政處」,重劃總隊更名為「臺灣省政府地政處土地重劃工程規劃總隊」。
- 1998年,改組為「臺灣省政府地政處土地重劃工程局」[2]。
- 1999年7月1日,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改隸內政部,更名為「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
- 2007年11月16日,改制為「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未來將整併國土測繪中心改制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組織
- 處長
- 副處長
- 主任工程司
- 副處長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 市地重劃工程課
- 農地重劃工程課
- 鄉村更新建設課
- 測量工程課
- 開發隊
- 北區第一開發隊
- 北區第二開發隊
- 中區第一開發隊
- 中區第二開發隊
- 南區第一開發隊
- 南區第二開發隊
參考文獻
-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成立四十週年紀念專刊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2008年3月
- ↑ 避免「景觀法」重蹈「室內裝修」覆轍 ,新聞焦點-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