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和刺蝟賽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兔子和刺蝟賽跑》,是收錄在《格林童話》中的一則童話故事,由格林兄弟搜集編撰。[1]
故事內容
秋天裡,一個禮拜日的早晨,蕎麥花盛開,金燦燦的太陽從天邊升起,涼爽的晨風吹過,百靈鳥在空中歌唱,蜜蜂在蕎麥田裡嗡嗡飛鳴,人們穿着禮拜日的盛裝到教堂去。一句話,所有的生物都高興,刺蝟也高興。
刺蝟站在他的門口,雙臂抱在胸前,望着晨風吹過的情景,嘴裡哼着一首小曲,就像一個刺蝟在美麗的禮拜日早晨經常唱的那樣,不好也不壞。
他正唱得高興的時候,忽然想到,趁着妻子給孩子們洗臉、穿衣服的工夫,他可以到田裡去轉轉,看看甘藍長得怎樣了。甘藍田就在這附近,他們全家都喜歡吃甘藍,所以就把他當做自家的東西,刺蝟隨手把身後的大門關上,向田裡走去。他剛走到離家不遠的地方,正想繞過長在田頭的一叢黑刺李,就遇見了兔子。兔子也是為了同樣的事情出來,去看他的大白菜。刺蝟看見,就很客氣地說了聲:「早上好!」兔子卻自以為是個高貴的先生,非常傲慢,對刺蝟的問候不但不答,反而擺出一副不屑一顧的樣子,問刺蝟:「你怎麼一大早就在田裡跑來跑去?」刺蝟說:「我在散步。」兔子笑着說:「散步?我看你還是用你的腿做一些理想的事情吧。「這句話刺傷了刺蝟的心,他什麼話都受得了,就是不願意人家說他的腿,因為這腿生來就是彎的。於是刺蝟對兔子說:「你以為你的腿可以多做一些事情嗎?」兔子說:「我是這樣想的。」刺蝟說:「那我們就比試比試吧。我敢打賭,如果我們倆賽跑,我一定跑在你的前面。」兔子笑着說:「就你那兩條彎腿,還想賽跑,真是笑話!不過,既然你有這麼大的興趣,我可以奉陪。想賭什麼?」刺蝟說:「一塊金幣和一瓶燒酒。」兔子說:「好,一言為定。現在就開始!」刺蝟說:「不,不必這樣着急,我肚子還餓着呢。我要先回家吃點早飯,半小時後,我再到這兒來。」刺蝟說完扭頭就走,因為兔子同意了。
半路上,刺蝟心想:兔子仗着他腿長,但是我一定要賽過他;他自以為是個高貴的先生,其實是個笨蛋,他輸定了。刺蝟回到家裡,對他妻子說:「老婆子,你快點穿好衣服,跟我到田裡去。」妻子問:「有什麼事兒?」——「我要同兔子賽跑,賭一塊金幣和一瓶燒酒,你也應該在跟前。」刺蝟的妻子一聽就叫起來:「啊,我的天哪!老頭子,你糊塗啦?你怎麼能同兔子賽跑呢?」刺蝟說:「住嘴,真是婦人之見!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不用你插嘴。快點,穿好衣服跟我走。「刺蝟妻子有什麼辦法呢?無論她願意還是不願意,只好跟着丈夫走。他們一起走到半路上,刺蝟對妻子說:「現在,你注意聽着,你看,我們要在那片長長的耕地上賽跑,兔子在一條犁溝里跑,我在另一條犁溝里跑,我們從上面跑起。你別的什麼也不用做,只在下面這犁溝里站着,如果兔子從上面跑過來。你就沖他喊:我已經在這兒了。」
到了田裡,刺蝟把地點指給他的妻子,然後順着犁溝走上去。他到了上面,兔子已經在等他了。「現在開始了嗎?」兔子問。「可以。」刺蝟回答。
「那就跑吧!」他們各自站在各自的犁溝里。「一、二、三!」兔子數完,就像一陣狂風似的順着犁溝跑下去。刺蝟大約跑了三步,便在犁溝里蹲下,安安靜靜地坐在那裡。
當兔子全速跑到下面的時候,刺蝟的妻子沖他喊道:「我已經在這兒了!「兔子一愣,驚詫不已,以為是刺蝟本人同他講話。大家知道,刺蝟夫婦看上去可是一模一樣的。
兔子想:「這事真有點奇怪。」他喊道:「回去,再跑一次!」說完,又一陣風似的往前跑,頭上的耳朵都要飛起來了。刺蝟的妻子靜靜地留在原地,一動也沒動。兔子跑到上面,刺蝟沖他喊:「我已經在這兒了!」兔子氣急敗壞地叫道:「回去,再跑一次!」刺蝟回答說:「沒關係,你願意跑多少次,我都奉陪。」於是,兔子這樣跑了七十三回,刺蝟一直陪着他。每當兔子跑到上面或下面,刺蝟或者他的妻子就說:「我已經在這兒了!」
但是到第七十四回時,兔子沒有跑到終點。他跑了一半便倒在地上,血從脖子裡流出來,死了,刺蝟拿着他贏來的金幣和燒酒,從犁溝里叫出他的妻子,兩個人高高興興地回家去了。如果他們沒有死,現在他們還活着。
這就是發生在布克斯特胡德草原上的刺蝟叫兔子跑死的故事。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兔子敢同布克斯特胡德草原上的刺蝟賽跑了。
這個故事可以得出兩條教訓:第一,一個人無論他自以為怎樣高貴,也不應該嘲笑地位卑賤的人,哪怕他只是個小小的刺蝟;第二,一個人要結婚,最好娶—個與自己地位相等、面貌相似的妻子,也就是說,如果他自己是刺蝟,最好找個妻子也是刺蝟。
視頻
格林童話 第14集 兔子和刺蝟賽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