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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秦起宗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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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秦起宗傳出自《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原文

秦起宗,字元卿,其先上黨人,後徙廣平洺水縣。起宗生長兵間,學書無從得紙,父削柳為簡.,寫以授之;成誦,削去更書。年十七,會立蒙古學,學輒成,辟武衛譯史。御史中丞塔察兒愛其才,遷中台譯史。

仁宗即位,轉中書譯史,累遷太子家令司典簿官,上言:「東.宮.官屬,輔導德義,財賦非所治也。」朝廷是之。遷南台御史。建康多水,或實災而有司抑之,或無災而訴災,起宗微行得實,人以為神明。文宗初立,命威順王征八番。是時,蜀省囊加台拒命未平,起宗極言武昌重鎮,當備上流之師,親王不可遠去,力止之。

及王入見,帝謂曰:「八番之行,非秦元卿,幾為失計。」朝議以起宗治蜀,幕.府.忘其名,曰秦元卿,帝引筆改曰起宗,其眷注如此。拜中台御史,劾中丞和尚受人婦人賤買縣官屋不報起宗從台官入見跽辯久之敕令起起宗不起會日暮出明日,立太子,有赦,起宗又奏:「不罪和尚,無以正國法。」和尚服辜。

帝曰:「為御史,當如是矣。」又劾閩憲卜咱耳竊父妾以逃,其父憤死,瀆亂天常,流之嶺南。自是盡言無諱,皆見聽用。遷都漕.運.使,帝召諭之曰:「漕輸事多廢闕,賴御史治之爾。」出為撫州路總管,至官,有司供張甚盛,問其費所從出,小吏不敢隱,曰:「借辦於民。」遂亟使歸之,幾席僅給而已。

自是官府僚佐有宴集,成禮即止。因諭眾曰:「我素農家,安儉約,務安靜,庶使吾民化之。」居一歲,以老去官。明年,以兵部尚書致仕,居一歲,卒,諡昭肅。(節選自《元史•秦起宗傳》)

譯文

秦起宗字元卿,祖籍上黨,後遷居廣平洺水縣。秦起宗生長在軍隊中,讀書無法得到紙,其父削柳木為片,寫好後教他;能背誦後,削去再寫新的內容。十七歲時,適逢設立蒙古學,他一學就會,被徵召為武衛譯史。御史中丞塔察兒愛惜他的才能,升任他為尚書省譯史。

元仁宗即位,他又轉遷任中書省譯史,屢次升遷太子家令司典簿官,上奏說:「東宮的屬吏,輔佐引導道德信義(是職責),財物不是(應該)管理的。」朝廷認為他是正確的。又升任南台御史。

建康(南京)是多水的地方,有時確實遭災而官員壓制不報,有時無災卻上報有災,秦起宗微服私訪得到了實情,人們都認為他很英明。元文宗即位,命令威順王征討貴州苗族八番。

這個時候,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兼宣政院使囊加台造反沒有平息,秦起宗竭力陳說武昌是重鎮,應防備上游的軍隊,親王不能離開湖廣遠去,極力阻止了這件事。等到威順王入朝謁見,文宗對他說:「征討八番的行動,要不是秦元卿,幾乎失策。」

朝廷議論讓秦起宗治理蜀地,幕府忘了他的名字,說秦元卿,文宗提筆改正「起宗」,皇帝對他的關注達到如此程度。授上書省御史,彈劾中丞和尚接納婦女、賤買縣官房屋,(卻)沒有批覆。秦起宗跟從台官入宮進見,長跪爭辯了很久,皇帝命令他起來,他不肯起來,到太陽快落山的時候,就出來了;第二天,立太子,有赦免命令,秦起宗又上奏:「不處罰和尚,不能正國法。」和尚服罪。

皇帝說:「做御史,應該像這樣。」又彈劾福建地方長官卜咱耳,曾與父親的妾私奔,其父氣死,使天常混亂,(最後)被流放到嶺南。從此,暢所欲言,無一點忌諱,都被聽從並予採用。升遷都漕運使,皇帝召他來,對他說:「漕輸之事,多遭損壞,依靠你去治理。」

出任撫州路總管,到任之日,(當地)官吏舉行宴會,非常豐盛,秦起宗詢問費用由誰出,小吏不敢隱瞞,說:「從百姓借取。」 於是馬上讓他們還回去,桌子上的東西夠吃就行了。從此,官員和下屬有宴飲集會,使禮完備就行了(停止)。

於是告訴大家說:「我本是農家子弟,安於儉省節約,追求安寧平靜,希望讓我的百姓改變這種風氣。」居位一年,因年老辭官。第二年,以兵部尚書之職(身份)退休,又過了一年,去世,諡號昭肅。[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