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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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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光
僧光,亦作「曇光禪師」。晉代僧人。即「僧先」。
人物生平
據《高僧傳》卷一一載,少習禪業。於晉永和(345-356)初年游江東,投剡縣(今浙江嵊州)之石城山。 居山之石室,後漸成寺舍,名隱岳寺。 居山五十三載,後卒于山中,據說享年一百一十歲。 石城開山祖師——晉代著名高僧曇光
曇光禪師軼事
僧光--曇光(286—396年)即帛僧光,江蘇崑山人,少年習禪,禪根紮實,是中國佛教典籍《高僧傳》中習禪高僧的正傳大德。 永和初即公元345年,遊歷江東至剡中石城山。 當時,石城山林木蔽天,荊棘鋪地,荒蕪人煙,無路可進。 曇光禪師不畏艱險,披荊斬棘,負杖入谷。 進人數裡,忽遇大風雨至,聞聽虎狼吼叫,曇光毫無懼色,繼續向前。 進至石城山南側,見一洞窟,即順藤樹攀崖進入洞窟石室之中,合掌坐禪,安然自如,直至次日天明。 天明雨止,曇光禪師沿開山小徑趕數里到鄰近村舍乞食,晚返回石室繼續坐禪。 如此三日,乃夢見山神以虎形、蛇形前來恐嚇,禪師無所畏懼,不為所動。 又經三日,曇光夢見山神,山神告知「即移章安縣(臨海)寒石山」,以石室相讓。 從此,曇光禪師定居石城山,每次坐禪人定即七日不起,被稱為奇僧。
隱岳寺
曇光禪師定居石城後,經常能聽到曇光所居石室頂上,簫管鳴琴仙樂之聲,若遠若近,後即稱石室所在之山崖為「天樂岩」(因此岩遠眺如美人髮髻,故亦稱「仙髻岩」),曇光所居之石室稱為「隱岳洞」。曇光開山,引來眾多採藥、砍柴者,信佛及學禪者,慕名前來隱岳洞者日漸增多,有的還在石室側旁搭建茅茨,漸成寺舍,遂取名「隱岳寺」。 曇光禪師創立隱岳寺,名聲遠播,學佛、習禪之人更是日有所增。
安詳示寂
晉太元末年(396年),曇光禪師以衣蒙頭安坐而卒。 七日後,跟隨曇光禪師學佛習禪的徒眾不見禪師出來,近前視之,身色如常,唯鼻息已絕。 曇光禪師居山50多年,世壽110歲。 圓寂後形骸不朽。 至宋孝建二年(455年)即60年後,郭鴻到剡縣上任,試以玉如意撥其胸,風起衣散,顯現白骨。 郭鴻懼怕,使人收骨於石龕,以磚石疊其外,以泥封之,畫其形象,至梁代泥封石龕猶存。 後來,人們收曇光禪師骨殖埋於大佛殿對面山麓,即今望月樓處。 1993年,為紀念曇光祖師開山業績,遷其骨殖,建曇光尊者舍利塔於放生池畔。 (吳錫培)
《高僧傳·習禪篇》校釋(二)之帛僧光傳
帛僧光傳 帛僧光,或雲曇光,未詳何許人。 少習禪業,晉永和 [注1] 初游於江東,投 [注2] 剡 [注3] 之石城山 [注4] 。 山民咸云:「此中舊有猛獸之災及山神縱暴,人蹤久絕。」 光了無懼色,僱人開剪,負杖而前。 行入數里,忽大風雨,群虎號鳴。 光于山南見一石室,仍止其中,安禪合掌以為棲神之處。 至明旦雨息,乃入村乞食,夕復還中。經三日,乃夢見山神,或作虎形,或作蛇身,競來怖光,光一皆不恐。 經三日,又夢見山神自言:「移往章安縣 [注5] 寒石山 [注6] 住,推 [注7] 室以相奉。」 爾後,薪采 [注8] 通流 [注9] ,道俗[注10] 宗事 [注11] ,樂禪來學者,起茅茨 [注12] 於室側,漸成寺舍,因名隱岳。 光每入定,輒七日不起。 處山五十三載,春秋一百一十歲。 晉太元 [注13] 之末,以衣蒙頭安坐而卒。 眾僧咸謂依常入定,過七日後,怪其不起,乃共看之,顏色如常,唯鼻中無氣。 神遷雖久,而形骸不朽。至宋孝建 [注14] 二年,郭鴻任剡,入山禮拜。 試以如意撥胸,颯然 [注15] 風起,衣服銷散,唯白骨在焉。鴻大愧懼,收之於室,以磚疊其外而泥之,畫其形像,於今尚存。
注釋:
[注1] 永和,東晉皇帝晉穆帝司馬聃的第一個年號,自345年至356年,共計12年。
[注2] 投,走向,進入。
[注3] 剡,古縣名。西漢景帝四年(前153年)置剡縣(浙江省嵊州市),屬會稽郡,歷兩漢、三國、南北朝不變。王莽時易名盡忠縣,東漢初復稱剡縣。 隋開皇九年(589)平陳,省郡縣,廢會稽郡,改東揚州為吳州,置總管府,總管原東揚州諸郡。 大業元年(605)廢諸州總管府,改吳州為越州; 大業三年,越州復為會稽郡。剡縣先後屬之。 唐初置嵊州,並剡縣改名剡城縣,為州治,武德七年(624),廢州。剡城縣復剡縣,屬越州。 後梁開平二年(吳越天寶元年,908),改稱贍縣。 北宋復剡縣,宣和三年(1121),劉合以「剡」有兵火象,奏請朝廷把「剡」改為「嵊」縣。 (博主註:後梁開平二年(吳越天寶元年,908),吳越王分剡割台置新昌縣.)
[注4] 石城山,位於今浙江省新昌縣縣城西南。
[注5] 章安縣,漢置,西漢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析鄞縣南部的回浦鄉,設立回浦縣,屬會稽郡。 並將東甌地劃入回浦,所轄之地相當於今台州、溫州、處州及福建北部的一部分。 東漢光武帝建武年間(25-26)改回浦為章安縣。 三國吳廢帝(會稽王)太平二年(257),分會稽郡東部境域,設立臨海郡。 章安縣為郡治。隋開皇九年(589)臨海郡廢,原臨海郡的所屬縣章安、臨海、始豐、寧海、樂安合併為臨海縣,屬處州,縣治設在章安,實際上也就是臨海郡降格為臨海縣。 開皇十一年,縣治移章安西部的臨海鎮(原章安縣境,今臨海市)。 唐武德四年(621),章安復設為縣,八年省並為臨海,其後章安不再用以名縣。
[注6] 寒石山,位於浙江省台州市天台縣城西30公里處。
[注7] 推,讓出,讓與。
[注8] 薪采,打柴的人。
[注9] 通流,往來走動,交往。
[注10] 道俗,出家之人曰道,在家之人曰俗。
[注11] 宗事,尊崇,奉侍。
[注12] 茅茨,茅草蓋的屋頂,亦指茅屋。
[注13] 太元(376—396),東晉皇帝晉孝武帝司馬曜的第二個年號,共計21年。
[注14] 孝建(454年正月—456年十二月),南朝宋孝武帝劉駿的年號,共計近三年。由於宋文帝的兒子劉劭弒父宋文帝劉義隆自立並改元太初,通常的帝系表將其後改元孝建的宋孝武帝當作宋文帝的繼承者。
[注15] 颯然,形容風吹時沙沙作響。
簡評
帛僧光禪師,禪定功深,每次入定的時間長達七天。 最後入滅時,雖然貌似入定,但時間超過了七天的界限,從而引起僧眾的驚疑,才被發現已經入滅了。 《大毗婆沙論》卷一五三中說:「欲界有情諸根大種由段食住。 若久在定,則在定時身雖無損; 後出定時,身便散壞。 故住此定,但應少時,極久不得過七晝夜,段食盡故。」 這就是說,欲界的有情,比如人類,其肉身必須依靠物質性的、有形的飲食來維持。 如果長時間安住在滅盡定中,定中身體雖然不會損壞,但是出定後,身體就會因長期沒有飲食滋養而損壞。 因此,欲界有情每次入滅盡定的時間不能超過七晝夜。 據此推斷,帛僧光禪師所修的禪定為滅盡定。
根據《瑜伽師地論》所說,已經「離無所有處貪」而證得「非想非非想處定」的聖者,「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 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 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 當知此定亦是假有,非實物有」。 由此可見,修滅盡定以非想非非想處定為基礎,以止息「想」心所的活動為入手處,進而達到止息前七識一切心、心所活動的定境。 按照唯識學的說法,第七末那識緣第八阿賴耶識而起俱生我執,執著阿賴耶識為內自我。 入滅盡定,則前七識不起,俱生我執亦滅,我見、我相隨之消亡。 既無我與我所的執著,則面對種種威脅我之身心的境界,自然能不怖不畏。 因此,帛僧光禪師對山神化現的各種恐怖形象,處之泰然,不為所動,並最終降服山神。
帛僧光禪師世壽110歲,住山53載。獨處山林,遠離人寰,不求聞達,不事標榜,卻因潛心修行,道行高深,感得山神獻室,道俗崇奉,四眾皈依,其事跡德行令人感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