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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皆祭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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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皆祭祀,外文名: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一個基本上是源自聖經,卻為路德(Luther750Luther, Martin)所發揚光大的教義,它肯定所有信徒在神面前共有的尊嚴、呼召和權利。

《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新約》組成。《舊約》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來文[1](含亞蘭文)寫就,由猶太教教士依據猶太教的教義編纂而成。它囊括了猶太及鄰近民族從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的人文歷史資料。《新約》一共27卷[2]

簡介

以色列人與其他民族不一樣,因為他們是「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另參賽六十一6),教會亦如此(彼前二9;啟一6,五10),借着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包括讚美和以基督的愛行善(來十三15~16;另參羅十五14~16)。新約卻沒有把基督徒君尊的祭司身分,與基督的祭司身分聯結起來(參來十19~22);基督的祭司身分,完成又超越了舊約祭司的工作(參來六20~十25)。新約沒有說過在信徒皆祭司這真理中,有某些獨特的資格是只有被按立的神職人員才有的〔這正是多倫斯在《君尊的祭司》一書所力陳的一個主題(T. F. Torrance1170Torrance, Thomas F. 多倫斯, The Royal Priesthood, Edinburgh, 1955)〕。

早期教父說基督徒就是「(大)祭司的族類」,把純淨的祭物獻給神(參瑪一11)。但教會後來按舊約祭司的制度來指派主教及長老,把他們說成是神人之間的中保,特別是三世紀中葉的居普良(Cyprian334Cyprian),把聖經中信徒皆祭司的教訓愈來愈蒙蔽。到了中世紀,不是教士或僧侶的基督徒幾乎變成了二等信徒。

路德反對這樣歪曲聖經的教導,他說︰「洗禮(Baptism182Baptism)是關乎全聖徒的,使我們得以成為聖潔,成為祭司;我們在聖道與聖禮上有着同一的權柄,雖然說,若沒有教會會友的允許,就沒有人可以實行這樣的權柄。」他特別說,「那些執行世俗權力的也與我們一樣受洗了……他們也是祭司和監督,他們執行職權,就像基督徒群體的職權一樣」,這樣便對教會的改革工作有所幫助。人類一切的聖召都是蒙神悅納的。「每一個鞋匠都可以成為神的祭司,只要他一直堅守崗位,就是執行祭司的職責」。「按其祭司的位分,基督徒是與神一起運用他的權能,因為神是照着祂的要求與心意行事」。

此教義對整個改教運動(Reformation Theology996Reformation Theology)是重要無比的。加爾文(Calvin249Calvin, John 加爾文)說此教義是建基於基督的祭司位分。不過改教運動並沒有廢棄聖職的體系,只是叫二者之間的關係不是那麼明確而已。在現代神學中,基督徒的祭司位分普遍受到承認的,只是仍有將某些特權歸給受按立的聖職人員,並且稱他們是屬於特別不同的祭司班次(「是在本質上,不僅是在程度上」──梵諦岡第二次會議),或視之為一切祭司位分的核心代表。無論怎樣,「沒有任何一間教會能在敬拜工作和見證上,完全表達此教義的豐盛」(C. Eastwood)。

參考文獻

  1. 古希伯來字母的發展與演變,網易,2021-04-11
  2. 宗教文化的思想價值,豆丁網,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