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璂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何世璂[qí] (1666年3月14日-1729年2月23日)[1],字澹庵,又字坦園,號鐵山,山東新城縣陳莊人。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 五歲日誦千言,邑宿儒王士緹字宛西見而奇之曰:此國器也!是有聖童之譽。
- 七歲即工制藝,經史過目成誦。由廩膳生中康熙甲子第四名經魁。安貧力學。
- 常慕範文正公先憂後樂之言,慨然以經濟(經世濟民)為己任,授莒州學正。訓士以通經砥行,莒人皆知向學。
人物專題
基本信息
姓名 何世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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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字澹庵,又字坦園,號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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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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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翰林院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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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贈 光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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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端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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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山東新城縣陳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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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間 166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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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時間 172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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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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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淡志堂文集》、《淡志堂詩集》、《燃燈記聞》、《漁洋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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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省親時有誓墓文曰:一不欺天地;二不欺鬼神;三不欺君親;四不欺同僚朋友。康熙五十一年,散館授翰林院檢討,充《大清一統志》纂修官。康熙五十二年,授公儒林郎,翰林院檢討加一級。康熙五十九年,出任山西省副主考官。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充聖祖實錄篡修官。雍正元年,特授山西道監察御史。上疏稱旨,齎有加命。典江西鄉試,所取極一時之選。前此主司例以士子坊銀為贐,公卻之曰:「朝廷所以獎勵士子,可以因私廢公耶?」復命,世宗有「至公至明」之諭。即命視浙江學政。公清節素著,浙人聞即相慶曰:「天賜清官也。」公至,廉明仁厚,屏絕寅緣請託。與諸生講論誠意不欺之學,終日不倦,藹如經師。選拔明經,取實學不徇虛名。學租悉散贍貧生,人皆感悅。試未竣,召命至淮上。去之日,士子挽舟泣留,幾不能行。後杭州十學生員公呈請入名宦。尋授兩淮鹽運使。鹽政囊壞日久,公自矢清勤,以恤商惠民為務,數十年積弊釐剔頓清,所得養廉,取給日用而已,余節以充公用。會海潮泛溢,世宗發帑金三萬以賑災黎。公承宣最力。三年冬,超擢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在貴州實行「改土歸流」政策,數年間,號稱八萬古州的貴州省安定下來。爾後,招撫農牧,獎勵生產,提倡改造土地。貴州人煙逐漸稠密,湖南、廣西、雲南等地商民得以安全通過。在貴州三年,事無巨細皆與西林鄂公秉公商確,力持大綱而不涉繁瑣;務培元氣而不流矜張。以故吏畏其威,民懷其惠,奏請甚多。此時皇帝接到秘密誹謗信。公奉詔入都,問心無愧、深知世宗乃明君,定會明察秋毫。不置辯。世宗知公老成謹慎,端方廉潔,有古大臣風。詔入京任刑部侍郎,又轉吏部侍郎,兼管刑部事務.
雍正六年五月,旨吏部侍郎何世璂着署理直隸總督事務。公以老病俱不勝任肯辭。世宗曰:爾雲不勝斯任,誰勝斯任?公推舉張廣泗,世宗不允,公又推舉張坦麟,世宗仍不允,務令勉赴新任。公感激世宗知遇,奏言:臣有一分心力盡一分,有十分心力進十分,至萬無心力可儘自蒙。公廉潔勤政,事無巨細必躬親,自旦至昏不歇暇。政績卓著,成為朝廷倚重的封疆大吏。使當時直隸政務成為各省之冠。雍正帝傳諭:「夙著勤勞,今年事已高,恐用心太過,宜節養精神,以規遠大,勿親細事」。然為報效國家,公鞠躬盡瘁,積勞成疾,雍正七年皇帝審閱奏章後知其病重,速派太醫診治,但病入膏肓,醫治無效,於雍正七年正月二十六日卒於保定官署,享年六十四歲。雍正帝聞報慟悼,特下詔褒揚他的政績:「何世璂老成持重,端方廉潔,實心供職,畿輔重地,正值料理,忽聞溘世,朕心深為憫惻。」隨即派官前往祭奠,並追贈其為禮部尚書、祖父何國鼎禮部尚書、父親何毓光禮部尚書,「三世尚書」之榮耀。賜帑千金歸葬,並諡號「端簡」。入直隸、江南、浙江等省名宦祠及新城縣鄉賢祠。乾隆元年追贈光祿大夫。夫人徐氏晉封一品夫人。
人物作品
- 何世璂一生喜愛詩詞,曾得王漁洋口授。其詩淳古淡泊,著有《淡志堂文集》、《淡志堂詩集》、《燃燈記聞》、《漁洋詩法》等。
- 道光年間,纂為《何端簡公集》12卷。清代著名學者,俞正燮敬慕公的品行,為其篡寫《何端簡公年譜》。
參考資料
- ↑ 王寶先.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輯 750 歷代名人年譜總目.台灣:文海出版社,198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