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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評鑑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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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評鑑學,外文名:Tradition Criticism,一門聖經學科,也稱為「傳統的歷史」。這是一個系統,用以分析和分辨聖經記載背後的傳統,以及確定事件由發展至最後被記錄下來的各個階段。這方法是從古代民間文學的研究中發展出來的,並假設聖經的記載也同樣經過從口傳至筆錄的時期。編輯評鑑學與傳統評鑑學在敘述形式評鑑學的兩個焦點上,互相補足。傳統評鑑學處理個別傳統的發展,編輯評鑑學則從宏觀角度研究不同傳統的使用。

《聖經[1]》是猶太教與基督教[2]的共同經典,出於希伯來文kethubhim,意為「文章」,後衍意為「經」;希臘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漢譯作「經」。

一般前設

這學派基本的理論是,聖經中的歷史故事採納了「民間」故事的形式;一個民間故事最早期的特色是簡單,那就是說,這故事只有基本的結構,佈局簡單,人物也很少。複述這故事的時候,人們便按著聽眾的需要而加添一些細節。其實,見於聖經中的記載,已經過了許多階段。藉著研究和把其文學形式分類,就可以定出各個階段。

第二個前設是:故事的複雜性顯示了故事所經過的不同階段。學者把故事分門別類,並分析其結構,以找出重複的主題,並指出這些故事主題的原來背景。

第三,不同的聖經故事可能是依循著相同的發展過程。所以,類似的主題均指向以色列生活或早期教會原來的境況。

最後,一個傳統的初期發展,可能是為了教義的緣故。許多人堅稱第二律法(即申命記、約書亞記至士師記、撒母耳記至列王紀)乃源於主前七世紀,那時猶大國的約西亞王的改革,帶來集中的敬拜、神人之約得以重新堅守,以及民族主義再次復甦。還有,學者把一些故事如路加福音五章1-11節中捕魚的神蹟,放在主復活後的背景(留意見於約二十一1-8)的平行經文,並認為那是後期教會所作的,目的是顯出耶穌施行神蹟奇事,祂是神人。

這些預設必須加以質疑。傳統的研究並未能解釋為何福音書和舊約歷史書中,既有簡單的故事,也有複雜的故事。有些故事好像已經過多次的改編(如耶穌受試探的記載),然而,有些則好像完全未經加工(如耶穌與母親和兄弟那一幕,可三31-35)。一般的見解是,簡單的故事在後期才出現,因而沒有時間加以發展,但這往往只是循環論證的推論而已。還有,各種教義的根據並不能解釋編年史的編寫。許多學者已經留意到,申命記的神學思想,並未真正顯示那是從見於五經中其餘各卷的摩西律例發展出來的。此外,聖詩蘊含偉大的基督論,如腓立比書二章6-11節,是以如此強烈的閃族語言來表達,使許多人相信那是源於最早的巴勒斯坦時期。傳統的研究傾向於說明學者本身的偏見,而不是原來的傳統本身。最後,傳統評鑑學的限制在結構緊密的故事裡,如在約瑟的事蹟和耶穌受苦的故事中,更形明顯,我們幾乎不可能在這些故事中,看到任何發展的「階段」。故事本身似乎是基於一件單一的事件而「作成」統一而完整的故事。

方法論

正面地使用評鑑的標準來建立聖經的真實性而不是加以否定,以及闡明聖經的形式,而不是將形式從傳統的元素中剔除,有時候也帶來很大的幫助。我們抱著這態度,可以看見一些正面的標準,讓歷史家不但評估,更可以追溯聖經中不同傳統的發展。下文就是按著輕重的次序列出這些標準,從那顯示最大可能性的標準,至那表明一個傳統、卻不能追溯其始源的標準。

聖經中一些並非猶太教或後期教會中常見的句子或段落,可以看成是真實可靠的。雖然這標準有其限制,但在一些批判性的問題上,仍然得出最肯定的結果。例如耶穌言論中的「阿們」公式,及其在符類福音中「天國」的教訓,均找不到平行的例子。在舊約傳統的研究中,這標準就較為複雜,因為舊約牽涉多個年代。事實上,今天大多學者會在第二律法的著作中,指出一連串的傳統。他們認為約書亞記第十三至十九章中有關疆界的描述,最少有部分是源於約書亞時代的。

除非某些特徵是真確的,否則便不能存在於早期教會或舊約的環境中。一些與福音書的作者或初期教會之想法無關的說話,便可歸入這一類。例如馬可強調眾門徒遲鈍的反應,及耶穌的親屬以為祂癲狂了(可三21);耶穌不知道末世的日子(可十三32),也是一例。這些記述似乎把耶穌與門徒放進不利的處境中,事實上,其他福音書的作者已把這些內容刪掉了。

歷史上「無意的」記號──即作者不會這樣看某些事情,但這些事情卻又顯然是屬於原來的背景的──也極可能是真確的。困難在於如何從「無意」中辨別「有意」的。馬可所記述的細節,是一個恰當的例子。有些人認為經文顯示這些記載是出自目擊證人的手筆,但有些人則認為只是一個善於說故事的人,加插了好些細節以增強其真實感。

若一段情節在教會或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找不到適切的背景,那便可以追溯到最早的時期。例如,見於申命記之約的結構,跟主前2000年赫人的宗主國條約,以及主前七世紀的條約公式比較,則前者較為吻合。此外,申命記中未有經文提及君王,同時,中央聖所又在示劍而不在耶路撒冷,似乎都與約西亞時代的處境不符,卻反映這是較早期的著述。其中的一個困難,是各時期傾向互相重疊,因而不能把某一特殊的處境抽離。例如,非福音派學者一般認為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6-20節的大使命,源於稍後的外邦人時期,但卻沒有理由否定大使命也適切於猶太教中歸信他教者的神學,並且可能是源於耶穌自己。

若所採用的語言和重點並非作者的特色,那便是一段傳統的文字。例如,新約中所謂的「頌歌」(例:腓二6-11;西一15-20;提前三16)在語言和神學主題上,跟其上下文相去甚遠,因此,這些所謂的「頌歌」,是源於較早時期。這標準也幫助我們回應耶利米書的論說。該著作的發展,包含了3個階段,即從耶利米原來的預言,至巴錄加添的內容,到最後由第二律法編輯所加添的內容。

亞蘭或巴勒斯坦的特色,可能顯示早期的起源。問題是作者可能引用七十士譯本,而不是使用傳統。然而,閃族的慣用手法,如希伯來的詩歌、平行句式和片語,指出一個早期的起源。例如,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2節的「主必要來」是亞蘭文,並可能是新約中最早的禱文之一。

出現在多於一個獨立傳統(如馬可福音及約翰福音)的特徵,或許是可信的。當然,困難在於知道哪些經文顯出其依存關係。例如,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49節和約翰福音二十章19-23節兩段有關差遣的經文,可能是獨立的,但許多人認為約翰認識路加,尤見於對受苦的敘述中。

若一個情節或一種說法,在不同標準的基礎下與其他證實是真實的傳統相連,那大概也是可信的。這不能成為主要的試驗標準,因為也在乎其他標準的準確性。然而,這是有用的,如在探究符類福音中「人子」的話時;那些話在其他經文中包含真確的成分,因此它們本身大概也是真確的。

結論

審慎地使用這些準則,有助學者作出關乎歷史問題的決定。然而,要作出價值判斷時,便應格外小心。這準則只是一些可能性,但在評定聖經文獻時,卻提供了富有極強樂觀主義色彩的基礎。使用準則時,聖經有兩方面的限制是需要的。

首先,在詮釋聖經作者時,必須建基於歷史人物原來所說的話。例如,要瞭解耶穌在約翰福音中的說話時,就必須參考約翰福音十四章26節的話:「聖靈……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這是約翰自己所遵守的一個內在限制。其次,要知道早期的教會並沒有大規模地創造一些故事。路加的前言(路一1-4)強調他所表達的歷史事件的準確性,並指出他是嚴格地按著「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