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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耶亞巴琳,外文名:IYE-ABARIM,基督教聖經地名。

「基督教」一詞在中國大陸的學術界使用時比較混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羅馬公教[1](Catholic)、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內,也就是英語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狹義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由於歷史原因,在華人中長期以來都習慣只把新教稱為基督教。大陸的新教教會也從不稱自己為新教,而只稱基督教或耶穌教,而將羅馬公教稱為天主教,正教稱為東正教。港、台華人為了解決這一混亂狀況,把廣義基督教稱為「基督宗教」,以與專指新教的狹義基督教相區分[2]。這一用法現也漸被大陸學者所接受。把廣義基督教稱「基督宗教」,而「基督教」一詞就專指新教。基督宗教各派都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主,都以《聖經》,又稱《新舊約全書》為經典,其中《新約》各章節都相同,而《舊約》有所不同,東正教和天主教的內容比新教(基督教)要多幾章。

簡介

在出埃及旅程中,靠近摩押邊境的一處中途站(民廿一11,卅三44-45)。以耶亞巴琳(來:~iyye^ ha{`@b[a{ri^m,亞巴琳的廢墟,或是「往後地區的廢墟」),在民卅三45(AV)被簡稱為以因(Iim)。亞伯勒(Abel)斷定這地方就是摩押東南、古代的瑪亥(Mah]aiy),革路克(Glueck)則將之定為向西較遠的地方,杜貝億(du Buit)卻選擇一處接近亞嫩河的地點。它的正確地點仍在爭論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