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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銷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科技類名詞。

在漢字的歷史上,人們通常把秦代之前留傳下來的篆體文字和象形文字稱為「古文字[1]」,而將隸書和之後出現的字體稱為「今文字」。因此,「隸變[2]」就成為漢字由古體(古文字)演變為今體(今文字)的分界線。

名詞解釋

代銷一般是指代理銷售,其本質是代理,是指被代銷人或委託人授予代銷商「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權限內代理商代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民法典》未把「經銷合同」或「代銷合同」列入有名合同。因此,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條,「經銷合同」或「代銷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代銷是一個企業委託另一個企業或其他組織代理銷售其商品的方式。代銷關係最大的特點,是在商品售出之前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商品的所有權仍然歸委託企業,代銷企業在代理期間只享有商品的處理權即銷售權,通過銷售商品獲取銷售金額一定比例的代理費或者代銷報酬,商品銷售不出去的風險由委託企業承擔。為擴大市場占有率或者推銷新產品企業往往會考慮採用代銷的方式。

產品銷售中「代銷」的法律分析與風險防範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產品代銷商是幫生產商銷售產品,生產商將產品交給產品代銷商代為售賣,產品未售出前,產品所有權仍歸生產商,產品代銷商無須向生產商支付貨款;產品的銷售價格由生產商指定,產品代銷商無權自行定價,產品售出後,產品代銷商應將所得貨款全部交給生產商(或者由終端用戶直接支付貨款給生產商),最後產品代銷商可根據促成的交易獲得相應報酬。

簡而言之,產品代銷商只是中介,產品從生產商到終端用戶手上,此過程中只存在一次買賣,即生產商與終端用戶直接進行買賣。對於無法售出的產品,由產品代銷商退還給生產商處理,產品代銷商不承擔產品滯銷的風險(生產商也可能會與產品代銷商約定銷售業績考核標準及相應罰則)。

對生產商而言,這種模式利潤一般相對較高,但也要承擔產品滯銷的風險。

風險防範建議:合作雙方應在合同中以專業、規範的文字,清晰地對產品銷售的合作模式進行詳盡表述,例如約定生產商收取貨款的條件、貨款結算的標準、貨款支付的期限等。只有合同條款約定清晰明確,才能有效避免糾紛,即便發生爭議也有據可循,不至於模稜兩可。

商業銀行基金代銷業務

銀行代銷基金業務是指銀行接受基金公司的委託,簽訂書面代銷協議後,代為銷售相關產品,受理投資者相關交易申請,同時提供配套服務並依法收取相關手續費的一項代理業務。包括宣傳推介基金、基金產品發售、銷售適用性檢查、簽約、開立基金賬戶、基金認申購、基金贖回、基金賬戶類操作等一系列流程。

銀行基金代銷業務風險分析

1.基金產品風險。銀行未對基金銷售產品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未制定基金銷售產品准入標準,基金產品風險評價流於形式,不能準確預測和分析市場風險,基金選品能力弱,未對基金產品風險等級動態評價等。

2.銷售人員資格和能力風險。基金銷售人員未取得基金銷售從業資格,已離職人員基金銷售資格未註銷;缺乏專業的基金研究分析團隊,基金培訓不到位,重業績輕風險。

3.銷售適當性管理不到位風險。違反銷售適用性原則銷售基金產品,對於產品風險評級與客戶風險評級不匹配的,未向客戶確認意願或未留存意願確認記錄;為了業績指標引導客戶確認意願,誘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不匹配的產品;風險測評時未準確了解投資人信息,風險測評結果失真;基金定投扣款時,未增加銷售適用性判斷,客戶風險評級已過期或與購買的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時仍在定投扣款。

4.基金宣傳推介和信息披露風險。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未經合規審查,基金宣傳推介資料存在絕對收益、絕對回報字眼,虛假宣傳,誤導銷售;未將影響投資者決策的重大信息及時傳遞給投資者,如產品募集期延長;未向投資者主動提供基金保有情況信息,未與投資者約定提供信息的方式;產品信息披露錯誤,信息披露不充分。

5.員工道德風險。員工代客戶操作基金賬戶,用自己手機銀行代客戶購買和贖回基金,代客戶操作風險評級確認。

銀行基金代銷業務風險防範措施

1.加強基金產品准入管理。銀行應對基金銷售產品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制定基金銷售產品准入標準,加大對基金產品和市場風險的研究,優化基金投資策略,提高基金產品選品能力,審慎選擇基金產品。

2.加強銷售人員業務資格管理和培訓。基金銷售業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建立基金銷售諮詢服務流程,加大關於基金產品、營銷技能、職業道德、風險防範的培訓,使基金銷售人員有能力將產品銷售給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完善基金考核激勵機制,嚴禁短期激勵行為,基金考核時將基金銷售保有規模、投資人長期投資收益等納入基金銷售人員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3.加強基金銷售適當性管理。風險測評環節有效核實基金投資人身份,加強對金融科技的應用,提升對客戶的畫像水平,做到精準摸底,準確識別客戶實際風險承受能力,構建可回溯管理機制,具備合法有效的抗否認措施;對於產品風險評級和客戶風險評級不匹配的,向客戶確認意願並留存記錄;基金定投扣款時增加風險等級判斷,客戶風險等級過期或與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的,停止自動扣款;客戶風險評級變化後導致風險等級不匹配的,告知客戶並徵求客戶意願;通過嚴格基金銷售適當性管理,充分提示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防範客戶投訴風險和銀行聲譽風險。

4.加強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基金產品募集期延長或縮短時,及時將影響投資者決策的重大信息及時傳遞給投資者,向投資者主動提供基金保有情況信息,產品信息披露充分,宣傳推介資料內容合規,不得誇大宣傳。

5.防範員工道德風險。對員工進行案放教育,傳導合規理念,培養員工合規意識,將員工違規代辦基金業務納入日常排查,禁止員工以任何名義代理客戶辦理基金業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範道德風險。

證券代銷

證券代銷(Securities proxy sale)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代銷是指證券發行人委託承擔承銷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又稱為承銷機構或承銷商)代為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銷售截止日期,證券如果沒有全部售出,那麼未售出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

證券代銷優點

在代銷過程中,承銷機構與發行人之間是代理委託關係,承銷機構不承擔銷售風險,因此代銷佣金很低,代銷發行比較適合於那些信譽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業,它們的證券容易被社會公眾所接受,用代銷方式可以降低發行成本。

證券代銷特點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係。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委託代銷

委託代銷是指受託方(一般為商業企業)按委託方的要求銷售委託方的貨物,並收取手續費的經營活動。

舉例說明:A企業是賣汽車的,它將部分汽車委託給其他B汽車銷售公司銷售,委託銷售的汽車在未出售時,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仍在A公司;當B公司將A公司委託的汽車銷售後,需將確認的銷售收入返還A公司,同時按合同收取A公司一定的代銷費用,這就是委託代銷。

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特徵

採用支付手續費代銷方式下,委託方在發出商品時,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貨物所有權在委託方。

委託方在發出商品時通常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而應在收到受託方開出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同時將應支付的代銷手續費計入銷售費用。

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銷售商品,受託方只收取代銷手續費,並且該代銷手續費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