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五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五七[ wǔ qī ] 人死後三十五天。舊時喪禮,人死後每七日祭祀或唪經,有頭七、三七、五七等。

頭七,是一種中國喪殯習俗。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着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着這趟"天梯"到天上。[1]

[]

喪葬習俗

圓墳、燒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解析

1.自古中國喪葬習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樑、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式。(骨灰盒在殯儀館存放的,只擺供品、上香、燒紙。)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為燒七(也叫做七或犯七)。人們往往將做七改變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墳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只燒單數,燒大七)。按喪事習俗,燒一七、七七,以死者兒子為主,稱做有頭有尾;三七,以死者兒媳為主;五七,以死者女兒為主(燒五盆紙花)。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

還有特別需要一說的是犯七。何謂犯七?就是從亡故之日以農曆推算,若逢七之日與初七、十七、二十七這些日子重合,就叫犯七,比如三七與這些日子相合,就是犯了三七。有道是:"亡人不犯七,活人沒飯吃",意思是說,犯七有利於活人,但亡人卻會因此而受罪遭難,所以,遇此情況,活人需要為亡人消災救難,也就是需要上墳為亡人淋七。以山西為例,其具體的做法是:用麻紙剪紙人,其數目是比亡人之壽多三個,扎於谷杆上,還要剪一把傘,一架梯子,一座橋。把這些紙人圍成一圈,扎到墳頭,中間放傘、梯和橋,然後用水澆放有核桃和棗的漏瓢以淋紙人,並虔誠地念種種提醒亡人的話語,如躲雨了、過橋了、打雷了等等。

從死者咽氣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七","七七"之內,孝子不理髮,不修面,稱為"囚七"。每"七"均需上墳為死者燒紙錢,尤以"三七"、"五七"、"七七"最重要。七個"七"中如有一個以上的"七"與農曆日期中的"七"相吻合,稱為"犯七",如果沒有"犯七",孝子則要在"復山"前討足一百戶人家施捨的米,用來在"復山"那天招待前來致祭的親朋。

3.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後,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惡"的行跡,四十九天後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審一次:一審,(頭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八十九天)楊氏判官;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輪明王后、決定如何投生,轉入來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