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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倫(近親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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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倫(近親性交)」,是亂親亂輩亂祖亂門第的總稱,是一個倫理術語。原意指夫妻或未婚夫妻以外,非同輩份的既成親屬間若發生性關係。現特指近親性交,違背道德,按中國法律來講是違法的。亂倫有着很悠久的歷史,目前仍有現象存在。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亂倫 [1]

外文名稱 commit incest

種類 倫理術語

對象 親人

亂倫的含義

"亂倫"常被媒體錯誤引用,作為近親性侵或家內性侵的代名詞,然而實際上,亂倫與性侵的意義相差甚遠。

亂倫是指中華文化傳統"天地君親師"的親屬倫理或師徒倫理因為衍生的性關係而發生社會身分的紊亂。亂倫可能發生在同性或異性的親屬之間,也可能發生在不同輩分的親屬之間。夫妻或未婚夫妻以外,非同輩份的既成親屬間若發生性關係就屬於亂倫。不管有沒有血親關係(公媳、兒子、庶母都算,叔嫂則因輩分同算通姦),而與師長的性行為在古代也是不能被接受的亂倫行為。

古中國文化

在古中國文化中,亂倫並不等於近親性交,因為如子殺父,師徒結婚等在古中國文化中也是亂倫。

今人常把亂倫與近親性交混淆的原因,是因為現代西化之後,五倫八德便漸漸模糊,但如果按照古人的嚴格標準來算,現代的禁血親不禁同姓,也屬亂倫。(如一個人的弟弟與其妻子的妹妹結婚的情況。五倫即:先有夫婦,才有父子;更有兄弟,又有君臣,再有師徒。)

不允許部分: 古中國一直深受儒家文化影響,倫理觀念其實較其他國家強烈,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受同姓不婚原則的影響,同一姓氏的男女無論是否有血親關係都不能結婚,但不禁止有母系血親關係的近親男女結婚。

允許部分: 1. 表親表兄妹或表姐弟之間的表親婚姻(Cousin couple)一直被容許甚至鼓勵,視為"親上加親"。漢武帝劉徹和首任皇后陳氏就是姑表姐弟,南宋詩人陸游與第一個妻子唐琬是姑表兄妹,清代沈復和他的妻子芸娘是表姊弟。古代女性對丈夫父母的稱呼"舅姑"也是源於姑表親婚姻。

2.在中國傳說時代至秦朝前,除了親生父母子女、親堂兄弟姊妹不可通婚以外,其餘的近親性交,要看是否有違道德,特別是皇室成員,但當時的道與德是分開評說的,即今日所謂的"風俗習慣"。

男性與女性長輩性交稱為"烝"(如:兒子將父親的小老婆娶為正妻),男性與女性後輩性交稱為"報"(如:父親將兒子死後留下的妻子娶為正妻),與旁系近親稱為"通"。其中,"烝"與"報"屬於合法的近親婚姻;而"通"不僅指與異性家人性交,也有可能是與家族少年性交,如"弄童"、"男寵";或二對以上的夫妻之間彼此交換性伴侶(易妻),稱為"通室"。

法律角度

古代中國對於人倫的範圍作擴張解釋,且受佛教與理學影響,禁止近親結婚的道德觀向來很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雖然有禁止直系與三代旁系血親結婚的規定。通常亂倫犯罪的情況多為猥褻、強姦犯罪。

刑事責任年齡(刑法第十七條)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

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注: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且依然由監護人提供經濟支持的在校學生,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周歲。

6、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7、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對犯罪時的年齡沒有查清,而又關係到應否追究刑事責任和判處何種刑罰的公訴案件,應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

8、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及死緩。

9、已滿75歲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0、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猥褻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

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也於同性之間

猥褻,是指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行為,不包括性行為。但是對男童、男人的猥褻是可以包括姦淫行為的。

強姦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注:如果對方是未滿14周歲,不論對方願不願意都是構成犯罪的)

非法拘禁(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