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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高氏家族墓位於樂清市北白象高岙村,建於明代,墓地依山並環宗祠而築,布局獨特。其中高友璣墓最具規模、形制獨特,主體建築為三座四柱三樓式神位牌樓組合而成,並將祖孫四代七人的墓碑按昭穆之制分列其中,具有鮮明的地域特徵和時代風格,實屬罕見。墓由神道門、華表等仿木石構和石像生組成。[1]

簡介

高氏家族墓地(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年 代:明

公布時間:2006年5月25日

位於白象鎮高東村。高友璣(1461-1546),字肅政,號南屏,明弘治三年(1490年)進士,官至刑部尚書,諡襄簡,著有《南屏遺稿》。墓由神道門、華表等仿木石構和石像生組成。分三組,中為高友璣及其祖父、父親墓,左為高友璣長子、三子墓,右為次子、四子墓,均按左昭右穆禮俗排列。三組墓各建神位牌樓,中間一組為四柱三牌樓,兩側均為六柱五牌樓,歇山頂。有碑亭兩座,四柱單間,五鋪作雙抄偷心造,歇山頂。

樂清高氏家族墓位於樂清市北白象高岙村,建於明代,墓地依山並環宗祠而築,布局獨特。其中高友璣墓最具規模、形制獨特,主體建築為三座四柱三樓式神位牌樓組合而成,並將祖孫四代七人的墓碑按昭穆之制分列其中,具有鮮明的地域特徵和時代風格,實屬罕見。該墓是研究明代品官及家族墓葬制、葬俗的重要實物資料。另外,高友璣墓的石作建築均仿木構形式,工藝精湛、造型美觀,是明代石構建築中的佳品。

相關資料

高友璣(1461—1546),字肅政,號南屏道人,樂清十二都高岙(今屬北白象鎮)人。母病,朝夕侍奉湯藥,衣不解帶,以孝聞於鄉里。明弘治三年(1490)進士,丁母憂。服除,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治獄詳明。十六年,擢江西九江知府,治績為十三府之最。正德二年(1507),升廣西參政,營田州府事。土司岑猛「坐與族類構爭削秩,詔以漢官撫之,前官懼而逸」,友璣單身入州,「待以懇誠,勵以忠義」,猛遂「束身聽命」。

於是「立學訓士,置堡伍,聯其眾,歸被虜男女以數百計,田人帖服」(嚴嵩:《明故資政大夫刑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諡襄簡高公墓誌》)。因忤權幸,調任衛輝(今河南汲縣)知府。郡當道沖,供求浩繁,友璣大加裁減,並請停黃河勞役,寬負鹽禁,民困得蘇。逾年升江西左參政,轉山西按察使、陝西右布政使。正德十一年,擢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贊理軍務。其時宗室豪橫,為祿糈事毆辱知府,友璣不畏強梁,上疏彈劾,宗室為之斂跡。但因此得禍,降二級致仕。

復起為湖廣郴桂兵備副使,丁外艱未赴,家居數年。嘉靖四年(1525),起為山東布政司參政,轉福建右布政使。次年,內召為光祿寺卿,升南京刑部右侍郎,轉右都御史,外調漕運總督兼鳳陽巡撫,招徠鹽徒,討誅渠惡革驛傳費宿弊一清。七年,進南京工部尚書,改刑部尚書,復召為北漕總督,居僅三個多月即告老回鄉。以俸入構宗祠,在家鄉白鷺嶼辦南屏書院,所居舊屋樸陋湫隘,無所增繕,布衣蔬食終其身。二十五年(1546)三月二十六日卒,享年86歲。追贈太子少保,諡襄簡。遺著有《南屏遺稿》。其墓在高岙村,當地人稱為高尚書墓,至今仍保存完好。

交通

地址:樂清市白象鎮高東村。

公交車:208、29路公交車。[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