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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責任》,ISBN:9787511815798,作者:葉自強 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創建於1954年,是享譽業界的法律專業出版機構和法律信息提供商,創建至今出版圖書逾2萬種[1],形成了以圖書出版為主,期刊出版、音像出版、數字出版、法文化創意設計等多種業務並舉的業務格局[2]

內容簡介

《舉證責任》一書從馬克思主義唯物論立場出發,緊密結合我國司法實際.綜合運用多種學術方法(歷史方法、比較方法、系統方法和辯證方法),在批判地借鑑前人理論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了舉證責任的「兩重性」觀點,即「非轉移性和敗訴風險性」是舉證責任這一事物的兩個基本性質,缺一不可。

以此為基本點,作者重新深入分析了古今中外有影響的舉證責任諸學說,重新解釋和設定了舉證責任的分配標準;提出了「在特殊的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可以被分割」的觀點等。顯著地填補了我國舉證責任基礎理論的空白,撥開了司法實踐中的重重迷霧。

目錄

第二版序言

版序言

章 導論

第二章 舉證責任分配理論的歷史演變

一、羅馬法上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

二、中世紀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

三、消極事實說

四、推定事實說

五、基礎事實說

六、法律要件分類說(羅森伯格的規範說)

七、普維庭的修正規範說

八、兼子一和竹下守夫的舉證責任觀點

九、行為責任與結果責任說

十、修正後的行為責任與結果責任說

十一、英美證據法上的舉證責任分層學說

十二、結論

第三章 舉證責任的概念和性質

一、舉證責任的概念和意義

二、舉證責任的法律性質

三、舉證責任與舉證責任分配的區別

第四章 舉證責任的不可轉移性

一、引言

二、「舉證責任轉換理論」的內在矛盾及產生根源

三、舉證責任與提供證據責任之間的區別

四、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

五、結論

第五章 我國舉證責任概念的模糊性問題

一、三種假設所引出的問題

二、概念模糊的理論根源:法律要件分類說

三、舉證責任概念不清晰導致的種種錯誤實踐

四、結論與建議

第六章 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舉證責任概念的模糊性

第七章 本證與反證的概念問題

一、日本民事訴訟法學界關於「反證」的觀點與爭論

二、從舉證責任分層理論來看「本證」和「反證」

第八章 舉證責任與法律真實理論

一、問題的根源

二、事實真實的定義和特徵

三、法律真實的定義和特徵

四、事實真實與法律真實的關係

五、舉證責任與法律真實理論的關係

第九章 舉證時限問題

第十章 舉證責任與既判力

第十一章 推定對舉責任分擔的影響

第十二章 英美證明責任分層理論與我國證明責任概念

第十三章 舉證責任的分配標準

第十四章 舉證責任的倒置與分割

第十五章 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的構成要素與適用

第十六章 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的發展模式

第十七章 總的結論

附錄一:舉證責任案例分析

附錄二:主要參考書目

附錄三:圖示索引

後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