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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關係指中國與葡萄牙之間的國家關係,兩國於1979年2月8日建交。2005年,兩國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1]。中葡關係最早始於1513年明朝時期。
背景
明朝正德初年,有其國人行船至浙江舟山、寧波、福建泉州。
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晾曬水浸貨物」為藉口,通過向明朝海道副使(全稱廣東提刑按察司巡視海道副使)行賄,獲准在廣東香山縣濠鏡請隙地建屋居住。後來葡人日漸驕橫,香山縣商討驅逐這批不速之客的辦法遂設提調備倭巡輯俗稱守澳官衙門,葡人除向廣東市舶司繳納船稅外,每年賄賂廣東海道副使500兩白銀,實為歐羅巴洲葡萄牙國在廣東省東部互市之開始。
1571年,在葡萄牙人按慣例賄賂海道副使500兩白銀之時,因有廣東布政使在場,翻譯只好說那是付給朝廷的「地租銀」,受賄官吏只得將把這筆「地租銀」交由布政使上交國庫。從此,葡萄牙人的賄賂變成了地租。後經交涉葡人每年上交地租白銀500兩(後增加至515兩)並設立海關對商船抽稅和議事亭向葡人夷目宣讀命令與雙方會商政務香山知縣擁有最終司法處分權,葡人設立市政委員會(明稱夷目)每3年舉行一次選舉和一支小型警衛隊,建立稅關向停泊澳門的葡國船隻另行收稅以維持澳葡政府經費。1574年明朝在蓮花莖設立關閘由海防副使管理,1608年香山縣令蔡善繼為加強管理頒布《制澳十則》。
1646年,澳葡政府發兵300人、攜大炮數門前來助戰,一時使南明收復了不少失地。為了感謝傳教士,1648年永曆帝家族皆入教,同時宮中受洗的還有嬪妃50人,大員40人,太監無數。其嫡母王太后、妻子王皇后、太子朱慈炫都洗禮,但永曆帝本人並未受洗。
1648年10月再陷危機,永曆帝再次派人赴澳門求援,但澳葡當局僅以火槍百枝相助,顯得微不足道。
葡屬澳門
清軍平定廣東後除廢除守澳官外大致沿習明朝對澳措施,1685年清朝於廣州漳州寧波雲台山設立海關將澳門海關編入廣州海關並改稱澳門關口設防禦1人家人2人。1731年清朝在澳門前山寨設立縣丞衙門,作為香山縣派駐機構。
1744年,清朝又設立澳門海防軍民同知指揮縣丞衙門與澳門駐軍。澳門同知「專理澳夷事務,兼管督捕海防,宣布朝廷之德意,申明國家之典章」、「遇有奸匪竄匿唆誘民夷鬥爭、盜竊、及販賣人口、私運禁物等事,悉歸查察辦理」。
1748年,華人李廷富和簡亞二犯事,駐澳葡兵於大炮台拘捕,因拒不認罪被葡兵毒打致死。澳葡總督梅內澤斯拒不交出兇徒,次年經多番交涉,梅內澤斯交出兇手。此事件導致清朝於1749年頒布《澳夷善後事宜條議》,進一步加強清朝對澳門的全面管治。
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清朝交地租並占領關閘;1851年,占領氹仔;1863年,占領塔石、沙岡、新橋、沙梨頭等地;1864年,占領路環;1879年,占領龍田村;1883年,占領望廈村(望廈)、荔枝灣 、石澳及青洲等地,建立海島市。
1887年,簽訂《中葡里斯本草約》,隨後正式在北京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2](至1928年期滿失效),澳門正式成為葡萄牙殖民地。
1999年,葡萄牙將澳門主權移交中國。
文化交流
1630年,葡萄牙人何大化以耶穌會會士的身份抵達澳門,在澳門聖保祿學院學習漢語。1636年,進入明朝內地,前往杭州。1638年1月至1643年,被耶穌會派往武昌傳教,時值明朝末年,武昌駐地被毀。1643年,到福州傳教。
1648年,一位耶穌會葡萄牙籍的傳教士陽瑪諾進行勸化與邊顯基督教褔音書籍的工作。1659年3月1日,陽瑪諾卒於杭州,葬於杭州城外的方井。
1666年,何大化因教案牽連,由福州被傳往北京訊問。1667年,與多位耶穌會會士被驅逐到廣州,任廣州駐地會長。1669年至1672年,任耶穌會中國副省區會長。1672年,耶穌會獲清廷平反,再度返回原駐地福州。1677年,何大化於福州逝世,葬於福州城外十字山。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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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推動中葡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邁上新台階,中山網,2019-2-9
- ↑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