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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存款業務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科技類名詞。

在漢字的歷史上,人們通常把秦代之前留傳下來的篆體文字和象形文字稱為「古文字[1]」,而將隸書和之後出現的字體稱為「今文字」。因此,「隸變[2]」就成為漢字由古體(古文字)演變為今體(今文字)的分界線。

名詞解釋

中央銀行存款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吸收商業銀行及政府機構等的存款,不以營利為目的,執行中央銀行職能,以進行宏觀金融調控和管理的行為。中央銀行存款業務是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之一。

中央銀行存款的種類

(一)準備金存款

準備金存款,是中央銀行存款業務中最為主要的一項。它是商業銀行等存款貨幣機構向中央銀行繳存現金形成的存款,包括存款法定準備金和支付準備金兩個部分。這是中央銀行最大的存款項目。法定準備金是商業銀行按規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有關存款總額中繳存中央銀行的存款;支付準備金也稱備付金,是商業銀行為保證存款支付和資金清算而存於中央銀行的清償資金。

(二)中央銀行的其他存款業務

1、政府存款

政府存款的構成各國有些差異。有的國家就是指中央政府的存款;而有的國家則將各級地方政府的存款、政府部門的存款也列入其中,即使如此,政府存款中最主要的仍是中央政府存款。中央政府存款一般包括國庫持有的貨幣、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外幣存款等,中國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中「中央政府存款」是指各級財政在中國人民銀行賬戶上預算收入與支出的餘額。中央銀行收存中央政府存款是在經理國庫業務中形成的,具體內容在國庫業務中有專門闡述。

2、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有的國家中央銀行將其納入準備金存款業務,按法定要求辦理;有的國家中央銀行則單獨作為一項存款業務,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銀行的這類存款業務就有較大的被動性,因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沒有法定的存款繳存比率,通常他們將存款存入中央銀行的主要目的是便於清算,存多存少由他們自主決定,但中央銀行可以通過存款利率的變動加以調節。目前我國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都有存款,主要也是用於清算,其中例外的是郵政儲匯局的存款,按現行規定,該機構吸收的郵政儲蓄存款100%繳存,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的資金來源。

3、外國存款。

這項存款或是屬於外國中央銀行或是屬於外國政府,他們持有這些債權構成本國的外匯,隨時可以用於貿易結算和清算債務,存款數量多少取決於他們的需要,這一點對於本國中央銀行來說,有較大的被動性。從另一方面說,雖然外國存款對本國外匯儲備和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投放有影響,但由於外國存款數量較小,影響力並不大。

4、特定機構和私人部門存款

特定機構是指非金融機構,中央銀行收存這些機構的存款,或是為了特定的目的,如對這些機構發放特別貸款而形成的存款;或是為了擴大中央銀行資金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收存的特定機構存款主要有機關團體部隊的財政性存款,1998年前這部分存款由開戶的國有商業銀行吸收後全部繳存中央銀行,1998年存款準備金制度改革後,部隊存款改由吸收存款的商業銀行作為資金來源運用,按8%的比率上繳存款準備金;機關團體存款仍然作為財政性存款,100%上繳中國人民銀行。私人部門的存款多數國家法律規定不允許中央銀行收存,有些國家雖然法律允許收存,但也只限於特定對象,並且數量很小。

5、特種存款。

特種存款是中央銀行直接控制方式之一。它是指中央銀行按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營運情況,根據銀根鬆緊和資金調度的需要,以特定方式向這些金融機構集中一定數量的資金。它是調整信貸資金結構和信貸規模的重要措施。一個國家的特種存款的數量和期限由總行確定,資金的使用由總行統一調度,各分行對總行下達的特種存款任務必須按時、足額地完成。特種存款業務有幾個特點:一是非常規性,中央銀行一般只在特殊情況下為了達到特殊目的而開辦,比如中央銀行為調整信用規模和結構,為支持國家重點建設或其他特殊資金需要,從金融機構的存款中集中一部分資金。二是特種存款業務對象具有特定性,一般很少面向所有的金融機構,不像存款準備金是面向所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而吸收的。三是特種存款期限較短,一般為1年。四是特種存款的數量和利率完全由中央銀行確定,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特定金融機構只能按規定的數量或比率及時足額地完成存款任務。

中央銀行存款業務的目的與意義

1、有利於調控信貸規模與貨幣供應量

商業銀行、財政、郵政部門把資金存入中央銀行,一方面,中央銀行可以通過對法定存款準備金比率的規定,直接限制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最大規模,同時,通過對法定存款準備金比率的調整,間接影響商業銀行超額準備金的數量,從而調控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另一方面,中央銀行可以憑藉其雄厚的資金實力,在金融市場上自主地開展再貼現業務和公開市場操作,從而達到調控社會貨幣供應量的目的。

2、有利於維護金融業的安全

這是從中央銀行集中保管存款準備金、充當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人和管理者的角度看的。首先,中央銀行集中保管準備金,相對節約了商業銀行的資金占用,使準備金能夠保持其合理性和彈性。其次,中央銀行可利用其集中的準備金,在商業銀行出現清償力不足時予以貸款支持,發揮其最後貸款人職能,幫助商業銀行渡過難關。最後,中央銀行通過商業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透析商業銀行資金運用狀況,加強監督管理,從而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

3、有利於國內的資金清算

商業銀行及財政部門把款項存入中央銀行,這樣中央銀行作為全國的資金清算中心,主持金融機構間的清算事宜,從而使商業銀行之間因資金往來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最終得以順利清算,從而有利於國內資金的清算,加速全社會資金的周轉。

4、有利於對政府融通資金

中央銀行作為政府的銀行,除了擁有代理國庫的職能外,在財政出現困難時,還有向財政提供適當支持的義務。中央銀行吸收存款,一方面可以掌握財政的收支狀況,更好地行使代理國庫的職能;另一方面中央銀行還可以根據其資金實力狀況向財政提供支持,以避免由於過度支持財政而造成彌補財政赤字的貨幣發行。

中央銀行存款業務的特點

中央銀行這一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和職能決定其存款業務不同於一般商業銀行的存款業務,中央銀行的存款業務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點。

1、存款原則具有特殊性

從存款的原則來說,中央銀行的存款業務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商業銀行辦理存款業務,應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而中央銀行吸收存款時,往往遵循於一國的金融法規制度,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存款準備金制度便是典型的例證。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中央銀行都要通過法律手段,對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規定存款準備金比率,強制要求商業銀行按規定比率上繳存款準備金。

2、存款動機具有特殊性

從存款的動機來說,中央銀行吸收存款是出自金融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的需要,是執行中央銀行職能的需要。商業銀行大力吸收存款,來擴大資金來源,利用規模效應降低存款成本,從而擴大資金運用,爭取盈利。商業銀行吸收存款、組織資金來源的最終目標是利潤最大化;中央銀行吸收存款,更多地是為了便於調控社會信貸規模、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運作,從而達到穩定幣值的目的。中央銀行要履行其職能,必須吸收大量存款。

3、存款對象具有特殊性

從存款的對象來說,商業銀行直接吸收社會個人、工商企業的存款,中央銀行卻不直接面對個人、工商企業,而是吸收商業銀行、財政等部門的存款。這是因為中央銀行在吸收存款時,儘量不吸收脫離中央銀行控制的存款,由於這部分存款的增加或減少完全可能與中央銀行當時執行的貨幣政策相悖,導致貨幣政策效果不良,甚至失敗。相對於個人、工商企業的存款,中央銀行的存款一般不易脫離中央銀行的控制。

4、存款當事人關係具有特殊性

從存款當事人的關係來說,商業銀行的存款當事人之間是一種純粹的經濟關係。個人、工商企業到銀行存款,是為了保值和獲取利息,商業銀行吸收存款是為擴大資金的來源以爭取盈利,存款人和銀行之間是一種平等互利的經濟關係。然而中央銀行與存款當事人之間除經濟關係之外,還有行政性的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係。中央銀行吸收商業銀行的存款時,中央銀行是處於一國金融體系的領導地位,而商業銀行則處於被領導地位,二者之間並非平等的經濟利益主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