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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運籌學會青年工作委員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運籌學會青年工作委員會中國運籌學會開展青年學術活動的非法人機構,在學會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目錄

本會宗旨

青年委員會的宗旨是:努力創造有利於運籌學和管理青年工作者和學生的學術發展的環境和條件,鼓勵青年工作者和學生開拓視野、發揮才智、激發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的積極性,促進其快速成長。青年工作委員會現有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書[1]長1人,副秘書長3人,執行委員22人。

中國運籌學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供第十屆二次常務理事會審議

2017年2月23日

一、總則

第一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全稱為「中國運籌學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在《中國運籌學會章程》規定的範圍內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是中國運籌學會開展運籌學的推廣與普及的非法人機構,在學會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接受中國運籌學會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的領導。

第三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的宗旨:努力創造有利於運籌學和管理青年工作者和學生的學術發展的環境和條件,鼓勵青年工作者和學生開拓視野、發揮才智、激發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的積極性,促進其快速成長。

二、工作內容

第四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的工作內容:

(1)與學術交流工作委員會合作,定期舉辦中國運籌學會青年學者學術會議;

(2)與教育普及委員會合作,定期舉辦研究生學術論壇和暑期講學班;

(3)與宣傳工作委員會合作,為學生和青年工作者收集並提供國內外高校與科研院所的博士後[2]和教職信息,創造方便的信息交流平台;

(4)與科普工作委員會合作,促進科普工作在各層面的開展

(5)與應用諮詢委員會合作,促進青年科技人員的應用研究

(6)向學會及上級部門推薦青年優秀人才。

三、組織

第五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負責領導本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設委員20名左右,覆蓋運籌學科各方向和專業委員會、分會,協助主任委員開展工作。委員任期與學會理事會相同,可以連選連任,但一般不得超過兩屆。委員會名單需報中國運籌學會常務理事會批准。

第六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委員應由本領域內有一定學術成就並願為青年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學會理事和會員擔任。增補委員由主任委員提名,報常務理事會批准。

四、工作制度

第七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討論運籌學青年工作和學生發展、年度活動計劃等重大問題,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主持。研究重大問題須形成決議,及時報學會審定、備案。

第八條 委員應按規定參加本委員會組織的工作會議和活動,完成本委員會委託的工作。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全體委員會議的委員,視為自動退出。

五、附則

第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於學會常務理事會。

第十條 本條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參考文獻

  1. 秘書這個職業到底怎麼樣,搜狐,2021-08-04
  2. 什麼是博士後?,搜狐,201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