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協會」)成立於2012年6月6日,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1],在民政部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是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接受證監會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加入協會,基金服務機構可以加入協會。
主要職責
協會主要職責包括: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有關證券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制定和實施行業自律[2]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則和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制定行業執業標準和業務規範,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提供會員服務,組織行業交流,推動行業創新,開展行業宣傳和投資人教育活動;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基金業務糾紛進行調解;依法辦理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登記、備案;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最高權力機構
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負責制定和修改章程。協會設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監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等職權。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為理事會。本屆理事會由56名理事組成,其中2名非會員理事,54名會員理事。本屆監事會由13名監事組成,其中監事長1名,副監事長1名。
視頻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6-4-8
- ↑ 行業「內卷」和行業自律 ,搜狐,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