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政程序法匯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行政程序法匯編》,作者:王萬華 編,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日期:2005-01-01,ISBN:9787801822475。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1]。成立於1989年6月,2010年10月由事業單位轉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2019年2月改制為中國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2]。
內容簡介
本書是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作者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外國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國行政程序法立法設想與論證」課題成果之二,現將本書的編排規則說明如下:
1.本書收錄的法律文件的頒布時間截止至2004年9月30日。
2.本書以程序制度為主線,一項程序制度為一章。考慮到行政許可法於20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本書專設一章,收錄為實施該法而制定的法律文件。
3.每章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的順序依次編排。為了全面反映我國行政程序制度,本書收錄了其他規範性文件,按照制定機關進行編排,如國務院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收於行政法規之後。
4.由於數量太大,地方性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部分從東北、華北、華仁華南、西南、西北地區各隨意選擇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華東地區選擇兩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計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5.中央立法部分按照頒布時間由近及遠的順序依次編排。
6.地方立法部分的編排順序遵循以下規則:
(1)地區排序如下:東北、華北、華中、華東、華南、西北、西南。
(2)省內根據制定機關的級別,依次為省、省會市、其他城市;
(3)每個一級單元內部,遵循先人大立法、後地方政府立法的順序,如武漢市,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規排在武漢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之前;
(4)每個二級單元內部,如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規,按照頒布時間由近及遠的順序依次編排。
7.每一項包含四個因素:標題、頒布單位、頒布日期與實施日期。
8.條文僅選擇有關所在章的程序制度部分。
參考文獻
- ↑ 我國出版社的等級劃分和分類標準,知網出書,2021-03-01
- ↑ 出版社簡介,中國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