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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組織發展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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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組織發展工作委員會組織發展工作委員會(簡稱「組織工作委員會」)是中國科學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1](簡稱「院老科協」)負責協會組織發展的指導、協調機構,接受中國科學院離退休幹部工作局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

目錄

其職責是

1、負責聯繫中國科學院京區單位協調成立中國科學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分會的工作;

2、負責聯繫和指導院老科協各分會的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3、負責聯繫和督促院老科協各分會的領導班子換屆工作;

4、協助本協會執行理事長做好協會領導班子換屆及屆中領導班子成員個別調整的工作;

5、完成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任:項國英

聯繫方式:院老科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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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離退休幹部工作局關於加強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及中央領導同志對老科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新時代我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組織建設工作,進一步發揮我院廣大老科技工作者的積極作用,依據中組部關於離退休領導幹部在社會團體[2]兼職和民政部關於社會團體管理等有關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老科協的組織關係

1.中國科學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以下簡稱「院老科協」)是我院京區離退休科技工作者非營利性的群眾組織,由中國科學院離退休幹部工作局(以下簡稱「離退休局」)主管,同時接受中國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北京老科學技術工作者總會的指導和監督。

2.為更好地服務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院老科協以「北京市海淀高新技術老科技工作者協會」(以下簡稱「北京海淀高新技術老科協」)名稱在北京市海淀區社團管理辦公室登記註冊為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由北京市海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主管,同時接受離退休局、海淀區社團管理辦公室和院老科協的指導、監督。

3. 院老科協指導京區各老科協分會開展工作,受離退休局委託聯繫京外單位老科協開展工作,促進各級老科協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二、加強老科協的組織建設

4.加強老科協組織體系建設。院屬各單位要重視老科協工作,有條件的要儘快成立老科協。鼓勵分院牽頭成立本系統老科協,充分發揮組織協調和引領作用,推動本系統單位逐步加入院老科協組織體系,形成各有特色、富有活力、有序發展的組織發展格局。

5.加強老科協組織班子建設。院屬各單位要統籌考慮老科協群眾性和老科協中專業技術人員多、老領導多等特點,選好威望高、善於溝通、富有奉獻精神、熱心老科協事業的「帶頭人」。積極動員剛從一線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相對年輕的老領導、老同志充實到領導班子中去,把班子配齊配強,為老科協工作健康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6.加強老科協長效協同機制建設。院老科協要協同各分院老科協逐步建立健全在活動組織、人員培訓、品牌建設、資源共享等方面的長效協同機制,促進各分院系統內和全院間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激發發展動力,增強凝聚力。離退休局要定期召開全院老科協工作交流會,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三、加強老科協兼職的規範管理

7.離退休領導幹部在老科協兼任職務,要按照中組部、民政部和我院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或備案手續後方可兼職。任期屆滿擬連任的,必須重新履行有關審批手續,兼職不超過兩屆。

8.離退休領導幹部的兼職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考慮我院部分科技工作者退休年齡為65歲,老科協換屆時,如有超過70周歲需兼職擔任老科協領導職務(包括領導職務和名譽職務、常務理事、理事等)的,須由老科協常務理事會提出建議,報主管單位審查批准後,經理事會表決通過,方可任職。年滿80周歲的,應退出老科協領導機構。

9.在老科協兼職的離退休領導幹部每年要以工作總結、大會報告等形式報告兼職期間履職情況、是否取酬和報銷有關工作費用等情況。

四、加強老科協經費保障和管理

10.老科協經費列入離退休幹部工作經費,本着精心預算、合規合理、提高效能、保障有力的原則,嚴格規範管理。離退休領導幹部在協會兼職不得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和各種名目的補貼,確屬需要的工作經費,要嚴格依規予以保障。

11.院老科協經費由院機關保障,按規定要求報銷。院屬各單位老科協工作經費由本單位保障,按照本單位規定要求報銷。已在民政部門註冊的老科協組織,同時按照主管部門要求和地方財務規定,嚴格經費管理使用。

12.院老科協「學術沙龍」活動經費按照《中國科學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關於學術沙龍經費管理的規定(暫行)》(附件1)和《中國科學院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關於高端學術沙龍實施的指導意見》(附件2)規定報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