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2020年度案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法院2020年度案例》,作者:編者: 法官學院// 司法案例研究院|責編:韓璐瑋//孫靜,出版社:中國法制。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1]。成立於1989年6月,2010年10月由事業單位轉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2019年2月改制為中國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2]。
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包含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合同變 、轉 讓和解除、違約責任、贈與合同、供用電、水、氣、 熱力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 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委託合同、居間合同、服務 合同、保管、倉儲合同、保險合同等案例。所選案例 均是 法官學院從各地2018年上報的典型案例中挑 選出來的精品案例,全面涵蓋該領域常見糾紛內容。
既可作為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司法實務工作人員的 辦案參考和司法人員培訓 教程,也是社會大眾學 法用法的 指導,亦是教學科研機構案例研究的精 品素材。
目錄
一、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當事人可通過實際履行行為變 合同生效條件——廈門聯發電子商城開發有限公司訴黃某林房屋租賃合同案
2.以票據方式交付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生效要件認定——傅某飛訴吳某江、姚某通保證合同案
3.無權 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甘某星訴甘某龍等確認合同無效案
4.他人在借款合同上簽字的效力認定——王某俠訴深圳市天佑雲舟物流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合同案
5.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租賃合同無效——農某華訴李某勤土地租賃合同案
二、合同變 、轉讓和解除
6.預付式服務合同的法律認定及單方解除權——李某訴北京逸絲風尚袁群群美容美髮設計室服務合同案
7.承攬合同中定作人仍然有權行使法定解除權——舍爾特中加(天津)鋼木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訴北京大地溪客露營建築科技有限公司承攬合同案
8.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主張解除合同可以支持——馮某飛訴王某華房屋租賃合同案
9.委託理財合同限制任意解除權的條款無效——胡某佳訴梁某立、梁某超委託理財合同案
10.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的合同法定解除的適用——某部隊訴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租賃合同案
11.違約方發出合同解除通知的效力認定——廣東安華美博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訴北京世紀天樂美博匯商貿有限公司聯營合同案
12.遲延履行合同解除權的行使——北京江河幕牆系統工程有限公司訴曙光建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
13.採礦權轉讓合同解除中的舉證責任——莫某訴李某靈等合同案
三、違約責任
14.新冠肺炎疫情並非當然的不可抗力免責事由——北京鋪鋪旺科貿集團有限公司訴孫某晗房屋租賃合同案
15.「組團社」與「地接社」的違約責任認定——趙某平訴北京和平天下 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天元假期 旅行社有限公司旅遊合同案
16.股權眾籌平台居間義務及違約賠償範圍的認定——李某兵訴北京原始會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網信眾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居間合同案
17.政府行為導致出租人瑕疵履行的違約責任認定——廈門平陸貿易公司訴游某豐房屋租賃合同案
18.居間合同的違約責任應當包括合理的房屋價值損失——李某訴千氏(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居間合同案
四、贈與合同
五、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六、租賃合同
七、融資租賃合同
八、承攬合同
九、建設工程合同
十、運輸合同
十一、委託合同
十二、居間合同
十三、服務合同
十四、保管、倉儲合同
十五、保險合同
十六、其他合同
參考文獻
- ↑ 我國出版社的等級劃分和分類標準,知網出書,2021-03-01
- ↑ 出版社簡介,中國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