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問題研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問題研究》,作者:鞏固//錢水苗,出版社:浙江大學,ISBN號:9787308142106。
隨着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地發展,傳播知識信息手段[1],除了書籍、報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漸產生和發展起來。但書籍的作用,是其他傳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當代,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書籍仍然是促進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傳播工具[2]。
內容簡介
鞏固、錢水苗等編著的這本《中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問題研究》從理論和制度層面,對我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制的現狀進行檢視,挖掘存在的主要問題,介紹國外相關經驗,並提出法制完善建議,以期彌補國內研究的空白,為我國林業氣候法律制度建設提供有益參考。 本書注重案例分析、比較分析和實證分析,既注重國際視野,又立足本國實踐,希望在理論研究的同時,拉近學術與現實的距離,對我國林業氣候法制建設實踐起到直接指導作用。
目錄
1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概述
1.1 氣候變化及其應對
1.1.1 氣候變化及其影響
1.1.2 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其應對
1.1.3 氣候變化應對與中國
1.2 氣候變化的林業應對及其法律政策
1.2.1 氣候變化對森林的影響
1.2.2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功能與舉措
1.2.3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的法理分析
1.2.4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在國際法律政策中的體現和發展
1.3 中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政策概況
1.3.1 氣候變化對中國林業的影響
1.3.2 林業在中國應對氣候變化中的作用
1.3.3 中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政策概況
2 林業碳匯法律制度概述
2.1 林業碳匯概述
2.1.1 森林碳匯與林業碳匯
2.1.2 林業碳匯的國際法淵源
2.1.3 林業碳匯的類型
2.2 林業碳匯項目的實施狀況
2.2.1 「京都規則」項目
2.2.2 「非京都規則」項目
2.3 清潔發展機制林業碳匯制度的主要內容
2.3.1 主體資格與參與條件
2.3.2 項目參與機構或實體
2.3.3 項目周期
2.4 清潔發展機制林業碳匯交易的法律分析
2.4.1 林業碳匯交易的法律性質
2.4.2 林業碳匯交易的內容
2.4.3 林業碳匯交易的客體
2.4.4 林業碳匯交易的利益分配
2.4.5 林業碳匯交易的違約與救濟
3 我國林業碳匯發展基本情況
3.1 我國林業碳匯相關法律政策
3.1.1 **政策
3.1.2 主要立法
3.1.3 規範性文件
3.2 我國林業碳匯的管理體制與申報程序
3.2.1 管理體制
3.2.2 我國林業碳匯項目申報程序
3.3 我國林業碳匯項目的實施
3.3.1 我國林業碳匯項目發展的區域選擇
3.3.2 我國林業碳匯項目的發展狀況
3.4 我國清潔發展機制林業碳匯項目實施的主要問題
3.4.1 廣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項目
3.4.2 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項目
4 我國林業碳匯發展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4.1 林業碳匯項目業主取得經核證減排量的法律依據不足
4.2 林業碳匯項目運行法律規定不足
4.2.1 無針對性立法
4.2.2 現行法位階偏低
4.3 林業碳匯交易法律規定缺失
4.3.1 現行法不宜調整林業碳匯交易
4.3.2 制定林業碳匯交易特別法的必要性
4.4 農村集體林碳匯項目「主體缺位」
4.5 必要的配套制度不完善
4.5.1 碳匯林林權抵押受限
4.5.2 森林保險不完善
4.5.3 輔助機構缺乏規範
5 國外林業碳匯先進立法與特色制度
5.1 印度:碳金融與可持續發展貢獻
5.1.1 碳金融的支持和深度參與
5.1.2 促進項目可持續發展貢獻的額外規定
5.2 南非:項目申請者救濟
5.2.1 我國現狀
5.2.2 南非的舉措
5.3 澳大利亞:碳匯權立法
5.3.1 我國現狀
5.3.2 澳大利亞制度舉措
5.4 泰國:可持續發展貢獻的評價指標
5.4.1 我國現狀
5.4.2 泰國的制度舉措
5.5 日本:森林保險
5.5.1 我國現狀
5.5.2 日本的制度舉措
6 我國林業碳匯法律問題的解決與立法完善
6.1 經核證減排量所有權的取得
6.1.1 不宜直接擴充《物權法》中「物」的內涵
6.1.2 可以「准用」動產物權之相關規定
6.2 林業碳匯項目運行相關立法完善
6.2.1 制定一般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條例》
6.2.2 制定特別法:《清潔發展機制林業碳匯條例》
6.3 林業碳匯交易相關立法完善
6.3.1 交易合同的界定
6.3.2 交易的基本原則
6.3.3 交易主體的權利義務
6.3.4 交易合同的訂立與變*
6.3.5 合同的監管
6.3.6 違約責任
6.4 林業碳匯專業合作社的構建
6.4.1 農民專業合作社概述
6.4.2 專業合作社對林業碳匯項目「主體缺位」問題的破解
6.5 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
6.5.1 完善碳匯林林權抵押機制
6.5.2 政策性森林保險
6.5.3 輔助機構管理立法
7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法律制度研究
7.1 能源林發展法律制度
7.1.1 能源林概述
7.1.2 我國的能源林發展的優勢與問題
7.1.3 我國能源林發展法律政策狀況及其不足
7.1.4 國外能源林發展相關經驗借鑑
7.2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7.2.1 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概況
7.2.2 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存在的問題
7.2.3 國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經驗借鑑
7.2.4 我國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完善
7.3 森林採伐管理制度
7.3.1 森林採伐管理制度概況
7.3.2 我國森林採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7.3.3 國外森林採伐管理制度經驗參考
7.3.4 我國森林採伐管理制度的完善
8 氣候變化應對與林業物權制度
8.1 林業物權概述
8.1.1 林業物權基本內容辨析
8.1.2 林業物權的性質
8.1.3 林業物權制度的歷史沿革
8.1.4 林業物權的權利種類
8.2 氣候變化對傳統林業物權制度的要求和挑戰
8.2.1 客體方面的挑戰
8.2.2 主體方面的挑戰
8.2.3 權利內容的挑戰
8.2.4 權利行使限制的挑戰
9.2.5 權利行使原則的挑戰
8.3 氣候變化應對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
8.3.1 林業物權客體範圍的擴大
8.3.2 林業物權主體的調整
8.3.3 林業物權流轉輔助制度的完善
9 氣候變化應對與《森林法》修改
9.1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制度需求與法律構造
9.1.1 林業氣候專門法
9.1.2 林業基礎法
9.2 我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的現狀與問題
9.2.1 林業氣候專門法的現狀與問題
9.2.2 林業基礎法律制度的現狀與問題
9.3 氣候變化視野下《森林法(徵求意見稿)》的進步與不足
9.3.1 在林業氣候專門法方面的進步與不足
9.3.2 在林業基礎法方面的進步與不足
9.4 《森林法》未來修改應重點解決的幾個問題
索引
後記
參考文獻
- ↑ 漲知識:古人用什麼方法傳遞信息?,搜狐,2017-04-03
- ↑ 書究竟有何用?,搜狐,201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