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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修正本),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著,出版社: 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隨着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地發展,傳播知識信息手段[1],除了書籍、報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漸產生和發展起來。但書籍的作用,是其他傳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當代,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書籍仍然是促進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傳播工具[2]。
編輯推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訂)》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關於資質資格類審批項目的規定進行了修改。根據修改決定,我社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訂)》,方便廣大讀者學習使用。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三號)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等2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
審議結果的報告
參考文獻
- ↑ 漲知識:古人用什麼方法傳遞信息?,搜狐,2017-04-03
- ↑ 書究竟有何用?,搜狐,201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