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作者:編者: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社:中國法制。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1]。成立於1989年6月,2010年10月由事業單位轉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2019年2月改制為中國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2]。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草案)》草案明確 黨對監察官制度的領導,規範選人用人、職能職責 、管理監督等環節,促進 監察權規範正確行使 。在促進監察官依法履職方面,草案將監察官的履 職要求具體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於進一步明 確權力邊界、嚴格內控機制,強化自我約束、加強 外部監督,促進 監察權規範正確行使。
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監察官的職責、義 務和權利,監察官的條件和選用,監察官的任免, 監察官的管理,監察官的考核和獎勵,監察官的監 督和懲戒,監察官的職業保障等。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 令(第九十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
參考文獻
- ↑ 我國出版社的等級劃分和分類標準,知網出書,2021-03-01
- ↑ 出版社簡介,中國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