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註解與配套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註解與配套》,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時間:2023-08,ISBN:9787521637137。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1];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書[2]。
內容簡介
本書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中的重點法條及專業術語進行了註解,根據司法實踐提煉了疑難問題並作出解答,並收錄了與消費者領域相關的配套規定。
目錄
適用導引
一章總則
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本法調整對象——消費者】
1 消費者明知其所購買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能否要求食品銷售者或者生產者十倍賠償?
2 單位是否為消費者?
第三條【本法調整對象——經營者】
3 如何認定經營者?
第四條【交易原則】
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能】
第六條【全社會共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原則】
第二章消費者的權利
第七條【安全保障權】
4 不明身份第三人闖入酒店對消費者傷害的責任由誰承擔?
5 游泳者因機械性窒息死亡,游泳環境不符合安全標準,經營者是否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知情權】
6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和信息的義務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7 化妝品經營者沒有確切說明包裝日期上的含義,是否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第九條【選擇權】
8 將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數字電視付費節目費捆綁是否涉及侵權?
第十條【公平交易權】
9 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體現在哪些方面?
第十一條【獲得賠償權】
10 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提供的獎品、 贈品或者消費者換購的商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11 作為求償權主體的消費者範圍是什麼?
12 經營者銷售過期食品,消費者是否有權請求退還貨款並支付價款十倍賠償?
13 經營者對消費者有哪些附隨義務?
第十二條【成立維權組織權】
第十三條【知識獲取權】
第十四條【受尊重權及信息得到保護權】
14 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監督權】
第三章經營者的義務
第十六條【經營者義務】
15 銷售者承諾「假一賠十」,所售商品為冒牌貨,經營者是否應按其承諾賠償?
第十七條【聽取意見、接受監督的義務】
16 經營者接受消費者監督的方式有哪些?
第十八條【安全保障義務】
17 旅行社應當承擔什麼安全保障義務?
18 旅行社通過第三人協助履行合同義務的,安全保障義務由誰履行?
19 出租車承運人的安全保障義務是什麼?
第十九條【對存在缺陷的產品和服務及時採取措施的義務】
20 經營者應當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的義務是指什麼?
第二十條【提供真實、全面信息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
21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須符合哪些要求?
22 航空公司對因機場名稱標識不明的機票導致旅客遲延旅行的,承擔什麼責任?
第二十二條【出具發票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質量擔保義務、瑕疵舉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退貨、更換、修理義務】
第二十五條【無理由退貨制度】
23 「七日」期間如何計算?
第二十六條【格式條款的限制】
24 網絡消費格式條款中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內容存在例外情形應如何處理?
第二十七條【不得侵犯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的義務】
25 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特定領域經營者的信息披露義務】
第二十九條【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26 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得有哪些行為?
27 經營者違反本條義務的,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第四章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 三 十 條【聽取消費者的意見】
第三十一條【各級政府的職責】
第三十二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
第三十三條【抽查檢驗的職責】
第三十四條【行政部門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人民法院的職責】
28 人民法院應當採取的方便消費者提起訴訟的措施有哪些?
第五章消費者組織
第三十六條【消費者協會】
第三十七條【消費者協會的公益性職責】
29 消費者協會的公益性職責包括哪些?
第三十八條【消費者組織的禁止行為】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爭議解決的途徑】
30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第 四 十 條【消費者索賠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企業變更後的索賠】
第四十二條【營業執照出借人或借用人的連帶責任】
第四十三條【展銷會、租賃櫃檯的責任】
31 櫃檯承租方的經營行為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第四十四條【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虛假廣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投訴】
32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33 投訴具有哪些情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條【消費者協會的訴權】
第七章法 律 責 任
第四十八條【經營者承擔責任的情形】
34 如何理解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
35 經營者違反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九條【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第 五 十 條【侵犯人格尊嚴的彌補】
第五十一條【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36 經營者承擔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37 精神損害賠償的受償主體包括哪些?
38 消費者購物雖未遭受經濟損失,但因人格受到侮辱並遭受嚴重精神損害的,銷售者是否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造成財產損害的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預付款後未履約的責任】
39 消費者是否可以要求經營者返還預付卡未使用金額?
40 因經營者違約,消費者是否有權主張退還部分服務費?
第五十四條【退貨責任】
第五十五條【懲罰性賠償】
41 板木材質家具作為實木家具出售是否構成商業欺詐?
42 銷售者網上銷售商品有價格欺詐行為,但商品質量合格的,消費者是否有權請求銷售者「退一賠三」和保底賠償?
43 銷售者以普通石榴玉石手鐲冒充翡翠手鐲出售,消費者是否有權請求銷售者向消費者退還貨款並支付價款三倍賠償?
44 經營者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前銷售已公告召回的汽車,消費者是否有權請求退還所購汽車,並由經營者退還購車款並賠償三倍的購車款?
45 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銷售藥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消費者是否有權要求經營者加倍賠償?
46 金融消費者保護類訴訟中如何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懲罰性賠償規定?
第五十六條【嚴重處罰的情形】
第五十七條【經營者的刑事責任】
第五十八條【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
第五十九條【經營者的權利】
第 六 十 條【暴力抗法的責任】
第六十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二條【購買農業生產資料的參照執行】
第六十三條【實施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一章總則
一條【立法目的】
1 合格產品需要有哪些基本的要求?
第二條【適用範圍】
2 哪些產品不在《產品質量法》調整範圍內?
3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如何對建設工程中使用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督?
第三條【建立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4 國家關於鼓勵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第四條【依法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5 產品責任保險有哪些特徵?
6 如何確定銷售者、生產者法律責任?
第五條【禁止行為】
7 如何認定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的行為?
第六條【鼓勵推行先進科學技術】
8 如何區分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
9 強制性標準的種類有哪些?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本法的施行】
第八條【監管部門的監管權限】
第九條【各級政府的禁止行為】
第十條【公眾檢舉權】
10 我國對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監督檢舉主要作了哪些規定?
11 如何處理公眾檢舉的關於產品質量的問題?
第十一條【禁止產品壟斷經營】
12 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實施哪些妨礙商品在地區間自由流通的行為?
13 地區封鎖行為的表現有哪些?
第二章產品質量的監督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要求】
14 如何判斷產品質量是否合格?
15 如何界定處理品和劣質品?
第十三條【工業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第十四條【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
16 申請認證的條件有哪些?
17 企業的質量體系通常包括哪些構成要素?
18 企業是否必須辦理企業質量認證或產品質量認證?
第十五條【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制度】
19 為什麼抽查樣品時必須隨機抽取?
20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為什麼不准向企業收費?
第十六條【質量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違反監督抽查規定的行政責任】
21 監督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權範圍】
第十九條【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設立條件】
22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設立須具備哪些條件?
第二十條【產品質量檢驗、認證中介機構依法設立】
23 產品質量法規定的檢驗機構和認證機構包括哪些?
第二十一條【產品質量檢驗、認證機構必須依法出具檢驗結果、認證證明】
第二十二條【消費者的查詢、申訴權】
24 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哪些質量問題?
第二十三條【消費者權益組織的職能】
25 消費者協會主要有哪些公益性職責?
第二十四條【抽查產品質量狀況定期公告】
第二十五條【監管機構的禁止行為】
第三章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節生產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生產者的產品質量要求】
26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內在質量與外在說明不符的,已經構成產品瑕疵應該怎麼辦?
27 何為不合理的危險?
第二十七條【產品及其包裝上的標識要求】
28 在委託加工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標識標註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29 產品標識所顯示的生產者不是產品的實際生產者的,消費者能否起訴要求銷售者支付雙倍賠償?
第二十八條【危險物品包裝質量要求】
30 特殊產品的包裝應該符合怎樣的要求?
第二十九條【禁止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 三 十 條【禁止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31 偽造和冒用的區別是什麼?
32 偽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應負何種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33 如何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誌?它與商標有何不同?
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的禁止行為】
第二節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三十四條【保持銷售產品質量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禁止銷售的產品範圍】
第三十六條【銷售產品的標識要求】
第三十七條【禁止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第三十八條【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第三十九條【銷售者的禁止行為】
第四章損 害 賠 償
第四十條【銷售者的損害賠償責任】
34 承擔產品合同責任主要有哪些條件?
第四十一條【人身、他人財產的損害賠償責任】
35 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其他免責或者減輕責任事由主要有哪些?
第四十二條【銷售者的過錯賠償責任】
36 如何理解銷售者的過錯?
第四十三條【受害者的選擇賠償權】
37 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確定製造者、銷售者、運輸者、倉儲者的民事責任?
38 消費者主張因購買缺陷產品而導致財產損害,但未保留消費憑證的,如何認定買賣合同關係?
第四十四條【人身傷害的賠償範圍】
39 人身損害的賠償範圍包括哪些內容?
40 缺陷產品導致人殘疾,可以得到哪些賠償?
41 精神損害賠償是否在賠償範圍之列?
42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侵害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時,如受害人提出的賠償計算標準與現行的賠償計算標準不同,應如何計算?
第四十五條【訴訟時效期間】
第四十六條【缺陷的含義】
第四十七條【糾紛解決方式】
43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如何調解產品質量糾紛?
44 如何確定產品質量糾紛的當事人?
第四十八條【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對產品質量檢驗的規定】
第五章罰則
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的行政處罰、刑事責任】
第 五 十 條【假冒產品的行政處罰、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生產、銷售淘汰產品的行政處罰規定】
第五十二條【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的行政處罰、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偽造、冒用產品產地、廠名、廠址、標誌的行政處罰規定】
第五十四條【不符合產品包裝、標識要求的行政處罰規定】
45 如何對「三無」產品定性處罰?
第五十五條【銷售者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
第五十六條【違反依法接受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義務的行政處罰規定】
第五十七條【產品質量中介機構的行政處罰、刑事責任規定】
第五十八條【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五十九條【虛假廣告的責任承擔】
第 六 十 條【生產偽劣產品的材料、包裝、工具的沒收】
第六十一條【運輸、保管、倉儲部門的責任承擔】
第六十二條【服務業經營者的責任承擔】
46 將法律禁止銷售的產品用於經營性服務的應承擔什麼責任?
第六十三條【隱匿、轉移、變賣、損毀被依法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行政責任】
第六十四條【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
第六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承擔】
第六十六條【質檢部門的檢驗責任承擔】
第六十七條【國家機關//產品的責任承擔】
第六十八條【產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的責任承擔】
第六十九條【妨礙監管公務的行政責任】
第 七 十 條【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權限】
第七十一條【沒收產品的處理】
第七十二條【貨值金額的計算】
第六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軍工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七十四條【施行日期】
配 套 法 規
1 消費者權益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
(2020年5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節錄)
(2021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節錄)
(2019年8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節錄)
(2021年4月29日)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
(2020年10月23日)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1995年8月25日)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節錄)
(2020年9月15日)
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3日)
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
問題的解釋(節錄)
(2022年2月15日)
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3日)
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2022年3月1日)
中國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規定
(1995年12月1日)
2 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節錄)
(2019年4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2020年12月26日)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
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4月5日)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
(2019年3月2日)
快遞暫行條例
(2019年3月2日)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2008年10月9日)
郵政業用戶申訴處理辦法
(2020年9月8日)
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2022年9月29日)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
(2019年11月21日)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2020年10月23日)
3 價格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997年12月29日)
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
(2022年4月14日)
實用附錄
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投訴舉報文書式樣
投訴登記表(文書式樣一)
舉報登記表(文書式樣二)
投訴/舉報轉辦通知書(文書式樣三)
投訴/舉報分送情況告知書(文書式樣四)
投訴受理決定書(文書式樣五)
投訴不予受理決定書(文書式樣六)
投訴調解通知書(文書式樣七)
投訴終止調解決定書(文書式樣八)
投訴調解書(文書式樣九)
舉報立案告知書(文書式樣十)
舉報不予立案告知書(文書式樣十一)
投訴/舉報處理結果報告書(文書式樣十二)
二、消費損害賠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