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含草案說明)(2022年修訂)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著:中國法制出版社譯,裝幀:平裝-膠訂,印次:1,定價:4.00,ISBN:9787521629224,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圖書約1000種,涵蓋法律法規、法律工具書[1]、法律基礎知識讀物、法律職業考試、法律實務、法學學術、法律教材教輔、黨政、大眾社科等領域。出版形式包括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及互聯網產品等[2]。
目錄
內容簡介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屆常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對婦女權益保障法作出全面修訂,這是繼2005年、2018年兩次修改後的一次全面修訂。修訂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完善婦女人身和人格權益方面,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作出規定:強調婦女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強調禁止進行非醫學需要的鑑定和選擇的人工終止妊娠,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有關醫療活動時,應當尊重婦女本人意願;在禁止拐賣、綁架婦女的基礎上,規定及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報告和解救、安置、救、關愛被拐賣、綁架的婦女等職責;在禁止對婦女實施騷擾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預防和處置騷擾、侵害制度機制等。
完善婦女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同樣是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之一。修訂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消除就業歧視,明確就業歧視的具體情形,將就業歧視納入勞動保障監察範圍,此外,還規定用人單位女職工權益保障相關責任,明確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應當包含女職工權益保護相關內容。
在完善生育保障方面,新修訂的法律規定建立健全職工生育休制度,明確用人單位對女職工的生育保障義務,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和職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