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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輔,又稱「三秦」,本指西漢武帝至東漢末年(公元前104-220年)期間,治理長安京畿地區的三位官員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同時指這三位官員管轄的地區京兆、左馮翊、右扶風三個地方。隋唐以後稱「輔」。
名詞解釋
三輔:西漢時本指治理京畿地區的三位官員,後指這三位官員(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管轄的地區(京兆、左馮翊、右扶風,轄境相當今陝西中部地區)。 漢代在京城繼續沿襲秦制的京畿制度。
陵邑制度:始於漢高祖,從長陵開始在陵墓旁修建陵城,入住遷入的富戶;其目的是擴大都城人口規模,打擊六國舊貴族的勢力,削弱諸侯王的勢力;是西漢喪葬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西漢統治者的一項強幹弱支的重要措施,對於西漢政治、經濟和文化都有較大的影響。
郊縣:由都城的經濟縣和一般縣構成,集中手工、冶鐵、技術等生產活動—經濟型的衛星城。一般縣城人口規模2-3萬人,經濟蕭條,人口稀少。 [1]
歷史記載
漢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分內史為左、右內史,與主爵中尉(不久改為主爵都尉)同治長安城中,所轄皆京畿之地,故合稱「三輔」。漢書記載:「三輔舉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請之。」 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左、右內史、主爵都尉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轄境相當今陝西中部地區。 後世政區分劃雖時有更改,但直至唐,習慣上仍稱這一地區為「三輔」。《張衡傳》:「衡少善屬文,游於三輔。」《記王忠肅公翱事》:「公一女,嫁為畿輔某官某妻。」隋唐以後簡稱「輔」。 東漢末至魏初,京兆改置京兆郡,京兆尹改為京兆郡太守;左馮翊改置馮翊郡,右扶風改為扶風郡,長官均改為郡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