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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巨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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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的作品

語言特徵:機智、詼諧、樸素的散文話語。自然、清新、樸素 ,具有天然去雕飾之美。不但生動而且富有個性。

在內容上,她的創作題材廣泛多樣、結構自由靈活、抒寫真實感受之外,它還是一種生命紀實。三毛的散文有一種探索的意味在裡面,探索生命以內的東西 。

三毛的作品很特別的一個特點就是它是遊記而非遊記體,是敘事而非小說體,是抒情而非詩歌體,是隨感而非日記體,這就是後來傳說的 三毛體了。

結構特徵也很特別的,是遊記而非遊記體,是敘事而非小說體,是抒情而非詩歌體,是隨感而非日記體。[1]

原文

  第一次看見達尼埃是在一個月圓的晚上,我獨自在家附近散步,已經是夜間十點多鐘了。當我從海邊的石階小步跑上大路預備回去時,在黑暗中,忽然一隻大狼狗不聲不響的往我唬一下撲了上來,兩隻爪子刷一下搭在我的肩膀上,熱呼呼的嘴對着我還咻咻的嗅着,我被這突然的驚嚇弄得失去控制的尖叫了起來,立在原地動也不敢動。人狗僵持了幾秒鐘,才見一個人匆匆的從後面趕上來,低低的喝叱了一聲狗的名字,狗將我一松,跟着主人走了,留下我在黑暗中不停的發抖。

  「餵!好沒禮貌的傢伙,你的狗嚇了人,也不道個歉嗎?」我對着這個人叫罵着,他卻一聲不響的走了。再一看,是個孩子的背影,一頭捲髮像棵胡蘿蔔似的在月光下發着棕紅的顏色。

  「沒教養的小鬼!」我又罵了他一句,這才邁步跑回去。「是誰家的紅髮男孩子,養着那麼一隻大狼狗。」在跟鄰居聊天時無意間談起,沒有人認識他。

  有一陣我的一個女友來問我:「三毛,上條街上住着的那家瑞士人家想請一個幫忙的,只要每天早晨去掃掃地,洗衣服,中午的飯做一做,一點鐘就可以回來了,說是付一百五十美金一個月,你沒孩子,不如去賺這個錢。」

  我當時自己也生着慢性的婦人病,所以對這份差事並不熱心,再一問荷西,他無論如何不給我去做,我便回掉了那個女友。瑞士人是誰我並不知道。

  再過了不久,我入院去開刀,主治醫生跟我談天,無意中說起:「真巧,我還有一個病人住在你們附近,也真是奇蹟,去年我看她的肝癌已經活不過三四個月了,他們一家三口拚死了命也要出院回家去聚在一起死,現在八九個月過去了,這個病人居然還活着。苦的倒是那個才十二歲的孩子,雙腿殘廢的父親,病危的母親,一家重擔,都叫他一個人擔下來了。」「你說的是哪一家人啊!我怎麼不認識呢?」

  「姓胡特,瑞士人,男孩子長了一頭紅髮,野火似的。」「啊——」荷西與我恍然大悟的喊了起來,怎麼會沒想到呢,自然是那個老是一個人在海邊的孩子了嘛。

  知道了胡特一家人,奇怪的是就常常看見那個孩子,無論是在市場、在郵局、在藥房,都可以碰見他。「餵!你姓胡特不是?」有一天我停住了車,在他家門口招呼着他。

  他點點頭,不說話。

  「你的狗怪嚇人的啊!」他仍不說話,我便預備開車走了。這時候院子裡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達尼埃,是誰在跟你說話啊?」

  這孩子一轉身進去了,我已發動了車子,門偏偏又開了。「等一等,我母親請你進去。」

  「下次再來吧!我們就住在下面,再見!」

  第二天下午,窗子被輕輕的敲了一下,紅髮孩子低頭站着。

  「啊!你叫達尼埃是不?進來!進來!」

  「我父親、母親在等你去喝茶,請你去。」他是有板有眼的認真,不再多說一句閒話。

  「好,你先回去,我馬上就來。」

  推門走進了這家人的大門,一股不知為什麼的沉鬱的氣氛馬上圍上來了,空氣亦是不新鮮,混合着病人的味道。

  我輕輕的往客廳走去,兩個長沙發上分別躺着中年的一男一女,奇怪的是,極熱的天氣,屋裡還生着爐火。「啊!快過來吧!對不起,我們都不能站起來迎接你。」「我們姓葛羅,你們是胡特不是?」我笑着上去跟兩個並排躺着的中年男女握握手。

  「請坐,我們早就知道你了,那一陣想請你來幫忙,後來又說不來了,真是遺憾!」主婦和藹的說着不太流暢的西班牙文,她說得很慢,臉孔浮腫,一雙手也腫得通紅的,看了令人震驚。

  「我自己也有點小毛病,所以沒有來——而且,當時不知道您病着。」我笑了笑。

  「現在認識了,請常常來玩,我們可以說沒有什麼朋友。」

  男主人用毛毯蓋着自己,一把輪椅放在沙發旁邊,對我粗聲粗氣的說着。

  「來,喝點茶,彼此是鄰居,不要客氣。」主婦吃力的坐了起來,她腫脹得有若懷胎十月的腹部在毯子下露了出來。

  這時達尼埃從廚房裡推着小車子,上面放滿了茶杯、茶壺、糖缸、牛奶、點心和紙餐巾,他將這些東西像一個女孩子似的細心的放在小茶几上。

  「太麻煩達尼埃了。」我客氣的說。

  「那裡,你不來,我們也一樣要喝下午茶的。」

  男主人不喝茶,在我逗留的短短的四十分鐘裡,他喝完了大半瓶威士忌,他的醉態並不顯著,只是他呼喝着兒子的聲音一次比一次粗暴起來。

  「對不起,尼哥拉斯嗓門很大,你第一次來一定不習慣。」女主人魯絲有點窘迫的說,又無限憐愛的看了一眼正在忙來忙去的兒子。

  「我先生有時候也會大叫的,魯絲,請你不要介意。」我只好這麼說,自己也有些窘迫,因為我突然看到尼哥拉斯用力拿叉子往達尼埃丟過去,那時我便站起來告辭了。認識了胡特一家之後,達尼埃常常來叫我,總說去喝茶,我因為看過好幾次尼哥拉斯酒後對達尼埃動粗,心中對這個殘廢的人便不再同情,很不喜歡他。

  「他總是打達尼埃,看了好不舒服。」我對荷西說着。「你想想看,十二年坐輪椅,靠着點救濟金過日子,太太又生了肝癌,他心情怎麼會好。」

  「就是因為十二年了,我才不同情他。殘而不廢,他有手、有腦,十二年的時間不能振作起來,老是喝酒打孩子,難道這樣叫面對現實嗎?」

  「達尼埃那個孩子也是奇怪,不聲不響似的,好似啞巴一樣,實在不討人喜歡,只有魯絲真了不起,每天都那麼和藹,總是微笑着。」我又說着。

  有一天不巧我們又在市場碰見了達尼埃,雙手提滿了重沉沉的食物要去搭公共汽車,荷西按按喇叭將他叫過來。「一起回去,上來啊!」

  達尼埃將大包小包丟進車內來,一罐奶油掉了出來。「啊,買了奶油,誰做蛋糕?媽媽起不來嘛!」我順口問着。

  「媽媽愛吃,我做。」總是簡單得再不能短的回答。「你會做蛋糕?」

  他驕傲的點點頭,突然笑了一下,大概是看見了我臉上不敢相信的表情吧。

  「你哪來的時間?功課多不多?」

  「功課在學校休息吃飯時間做。」他輕輕的說。「真是不怕麻煩,做奶油蛋糕好討厭的。」我嘖嘖的搖着頭。

  「媽媽愛吃,要做。」他近乎固執的又說了一次。「你告訴媽媽,以後她愛吃什麼,我去做,你有時間跟荷西去玩玩吧,我不能天天來,可是有事可以幫忙。」「謝謝!」達尼埃又笑了笑。我呆望着他一頭亂髮,心裡想着,如果我早早結婚,大概也可能有這麼大的孩子了吧!那天晚上達尼埃送來了四分之一的蛋糕。

  「很好。不得了,達尼埃,你真能幹。」我嘗了一小塊,從心裡稱讚起他來。

  「我還會做水果派,下次再做給你們吃,」他喜得臉都紅了,話也多了起來。

  過了一陣,達尼埃又送了一小籃雞蛋來。

  「我們自己養的雞生的,母親叫我拿來。」

  「你還養雞?」我們叫了起來。

  「在地下室,媽媽喜歡養,我就養。」

  「達尼埃,工作不是太多了嗎?一隻狗,十三隻貓,一群雞,一個花園,都是你在管。」

  「媽媽喜歡。」他的口頭語又出來了。

  「媽媽要看花。」他又加了一句。

  「太忙了。」荷西說。

  「不忙!再見。」說完他半跑的回去了。

  達尼埃清早六點起床,餵雞、掃雞房、拾蛋、把要洗的衣服泡在洗衣機里、餵貓狗、預備父母的早飯、給自己做中午的三明治、打掃房屋,這才走路去搭校車上學。下午五點回來,放下書包,跟了我們一同去菜場買菜,再回家,馬上把乾的衣服收下來,濕的晾上去,預備母親的午茶,再去燙衣服,洗中午父母吃髒的碗筷,做晚飯,給酒醉的父親睡上床,給重病的母親擦身,再預備第二日父母要吃的中飯,這才帶狗去散步。能上床,已是十二點多了,他的時間是密得再也不夠用的,睡眠更是不夠。一個孩子的娛樂,在他,已經是不存在的了。

  有時候晚上有好的電影,我總是接下了達尼埃的工作,叫荷西帶他去鎮上看場電影,吃些東西,逛一逛再回來。「真搞不過他,下次不帶他去了。」荷西有一日跟達尼埃夜遊回來後感喟的說着。

  「怎麼?頑皮嗎?」

  「頑皮倒好了,他這個小孩啊,人在外面,心在家裡,一分一秒的記掛着父親母親,叫他出去玩,等於是叫他去受罪,不如留着他守着大人吧!」

  「人說母子連心,母親病得這個樣子,做兒子的當然無心了,下次不叫他也罷,真是個苦孩子。」

  前一陣魯絲的病況極不好,送去醫院抽腹水,住了兩夜。尼哥拉斯在家裡哭了整整兩天,大醉大哭,達尼埃白天在學校,晚上陪母親,在家的父親他千托萬托我們,見了真令人鼻酸。魯絲抽完了腹水,又拖着氣喘喘的回來了。

  魯絲出院第二日,達尼埃來了,他手裡拿了兩千塊錢交給我。

  「三毛,請替我買一瓶香儂五號香水,明天是媽媽生日,我要送她。」

  「啊!媽媽生日,我們怎麼慶祝?」

  「香水,還有,做個大蛋糕。」

  「媽媽能吃嗎?」我問他,他搖搖頭,眼睛忽一下紅了。「蛋糕我來做,你去上學,要聽話。」我說。

  「我做。」他不再多說,返身走了。

  第二日早晨,我輕輕推開魯絲家的客廳,達尼埃的蛋糕已經靜靜的放在桌上,還插了蠟燭,他早已去上學了。

  我把一個台灣玉的手鐲輕輕的替魯絲戴在手腕上,她笑着說:「謝謝!」

  那天她已不能再說話了,腫脹得要炸開來的腿,居然大滴大滴的在滲出水來,嚇人極了。

  「魯絲,回醫院去好不好?」我輕輕的問她。

  她閉着眼睛搖搖頭:「沒有用的,就這幾天了。」

  坐在一旁看着的尼哥拉斯又唏唏的哭了起來,我將他推到花園裡去坐着,免得吵到已經氣如遊絲的魯絲。當天我一直陪着魯絲,拉着她的手直到達尼埃放學回家。那一整夜我幾乎沒有睡過,只怕達尼埃半夜會來拍門,魯絲鉛灰色的臉已經露出死亡的容貌來。

  早晨八點半左右,我正朦朧的睡去,聽見荷西在院裡跟人說話的聲音,像是達尼埃。

  我跳了起來,趴在窗口叫着:「達尼埃,怎麼沒上學?是媽媽不好了?」

  達尼埃污髒的臉上有兩行幹了的淚痕,他坐在樹下,臉上一片茫然。

  「魯絲昨天晚上死了。」荷西說。

  「什麼?死啦!」我叫了起來,趕緊穿衣服,眼淚蹦了出來,快步跑出去。

  「人呢?」我跺着腳問着達尼埃。

  「還在沙發上。」

  「爸爸呢?」

  「喝醉了,沒有叫醒他,現在還在睡。」

  「什麼時候死的?」

  「昨晚十一點一刻。」

  「怎麼不來叫我們?」我責問他,想到這個孩子一個人守了母親一夜,我的心絞痛起來。

  「達尼埃,你這個晚上怎麼過的?」我擦着淚水用手摸了一下他的亂髮,他呆呆的像一個木偶。

  「荷西,你去打電話叫領事館派人來,我跟達尼埃回去告訴尼哥拉斯。」

  「荷西,先去給爸爸買藥,叫醫生,他心臟不好,叫了醫生來,再來搖醒他。」

  達尼埃鎮靜得可怕,他什麼都想周全了,比我們成年人還要懂得處理事情。

  「現在要顧的是父親。」他低聲說着。

  魯絲在第二天就下葬了,棺木依習俗是親人要抬,達尼埃和荷西兩個人從教堂抬到不遠的墓地。

  達尼埃始終沒有放聲的哭過,只有黃土一鏟一鏟丟上他母親的棺木時,他靜靜的流下了眼淚。

  死的人死了,生的人一樣繼續要活下去,不必達尼埃說,我們多多少少總特別的在陪伴不能行動的尼哥拉斯,好在他總是酒醉着,酒醒時不斷的哭泣,我倒情願他醉了去睡。

  尼哥拉斯總是在夜間九點多就上床了,魯絲死了,達尼埃反倒有了多餘的時間到我們家來,夜間一同看電視到十一點多。

  「達尼埃,你長大了要做什麼?」我們聊天時談着。「做獸醫。」

  「啊!喜歡動物,跟媽媽一樣。」

  「這附近沒有獸醫,將來我在這一帶開業。」

  「你不回瑞士去?」我吃驚的問。

  「這裡氣候對爸爸的腿好,瑞士太冷了。」

  「你難道陪爸爸一輩子?」

  他認真而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倒令我覺得有點羞愧。「我是說,達尼埃,一個人有一天是必須離開父母的,當然,你的情形不同。」

  他沉默了好一陣,突然說:「其實,他們不是我親生的父母。」

  「你說什麼?」我以為我聽錯了。

  「我是領來的。」

  「你什麼時候知道這個秘密的?不可能,一定是弄錯了。」我駭了一跳。

  「不是秘密,我八歲才被孤兒院領出來的,已經懂事了。」「那你——你——那麼愛他們,我是說,你那麼愛他們。」

  我驚訝的望着這個只有十二歲的小孩子,震撼得說不出別的話來。

  「是不是自己父母,不都是一樣?」達尼埃笑了一笑。「是一樣的,是一樣的,達尼埃。」

  我喃喃的望着面前這個紅髮的巨人,覺得自己突然渺小得好似一粒芥草。

賞析

  不知從何時,我開始關注起三毛,關注起她細膩柔美的文字。

  人們都說:「三毛是孤獨的。」是啊,獨自一人流浪在撒哈拉無邊無際的荒漠中,三毛的確是一個獨行者。但是三毛是一個有愛的女人,甚至為了愛而最終選擇了死亡,想必,一個有愛的人是不會孤獨的吧!

  三毛的愛不僅給了她念念不忘的荷西,更給了更多的與她相知相識的朋友。

  《巨人》中的達尼埃,一個長了一頭野火似的紅髮的瑞士小男孩,以及他苦難的一家——雙腿殘廢的父親,身患肝癌、生命已瀕臨盡頭的母親魯絲,他們成為了三毛愛的施予者。

  在寫這篇文章時,荷西還陪在三毛的身邊,因此,三毛此時的心情是快樂的、明朗的,但是為什麼我在讀《巨人》時,感到的是一種莫名的憂愁,甚至有些壓抑呢?是因為感到吧:為三毛而感到,還是為達尼埃感到,或許,更為文中達尼埃的那句口頭禪而感動。「媽媽愛吃,要做。」「媽媽喜歡,我就養。」「媽媽喜歡。」「媽媽要看花,……」因為那句「媽媽喜歡」,所以十二歲的他擔起了家庭的重擔,他做可口的蛋糕,養了一隻狗,十三隻貓,一群雞……。

  當好心的三毛幫他暫時照顧病重的父母,叫荷西帶他去鎮上看電影,然而「他這個小孩,人在外面,心在家裡,一分一秒都記掛着他的父親和母親,叫他出去玩,等於是叫他去受罪,不如留着他守着大人吧!」

  當魯絲病入膏肓時,達尼埃拿了兩千塊錢交給三毛:「三毛,請替我買一瓶香奈兒五號香水,明天是媽媽的生日,我要送她這個禮物。」「香水,還有,做個大蛋糕。」

  當魯絲在半夜死去,這個還在一個人守了母親一夜。身為一個大人,三毛心如刀絞,想到的只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的悲痛,想到的只是打電話給領事館。然而達尼埃卻說:「先去給我爸爸買藥,叫醫生,他心臟不好,叫了醫生來,再搖醒他。」達尼埃鎮靜得可怕,他什麼都想到了,比我們成年人還要懂得處理事情。

  在達尼埃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一個男孩逐漸蛻變成一個男子漢的成長過程,一個成熟、懂事十二歲孩子達尼埃。然而,當三毛寫道達尼埃在魯絲死後所說的話:「他們不是我的親生父母,我是領養來的」時,我被震驚了,是的,三毛也震驚了。

  那句:「是不是自己的父母,不都是一樣?」令三毛看到了「一個紅頭髮的巨人」,令三毛「覺得自己渺小得好似一粒芥草。」三毛如此,更何況於我呢?

  很幸運的是,達尼埃一家被三毛施予了三毛的愛;誰能說:「摒棄塵世的三毛,不是為愛而生的呢?」《巨人》,我被它的愛感動了![2]

三毛的生平

三毛,1943-1991,原名陳平,祖籍浙江舟山,出生於四川重慶,後旅居台灣。著有散文、小說集《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駱駝》、《雨季不再來》、《溫柔的夜》、《夢裡花落知多少》、《背影》、《我的寶貝》等十餘種。三毛散文取材廣泛,不少散文充滿異國情調,文筆樸素浪漫而又獨具神韻,表達了作者熱愛人類、熱愛生命和大自然的情懷。

三毛生性浪漫,三歲時讀張樂平《三毛流浪記》,印象極深,後遂以「三毛」為筆名。為了追尋心中的那棵「橄欖樹」,她踏遍萬水千山。然而,無論是異國都市的生活情調,還是天涯海角奇風異俗,都不能消解她深埋於心中的中國情結。儘管她嫁給了一個深眼高鼻的洋人,但她仍是一個完整的東方女性。

三毛從來不刻意追求某一種技巧和風格,一切都顯得平實與自然。然而在她信筆揮灑之中,卻又蘊涵無限,這也許是一種更高的技巧風格吧。    有讀者認為「流浪」才是她的真正的名字,無論是她遺留下來的眾多作品、她的遊歷和她心靈情感的轉折,都是充滿一點點浪跡天涯的意味。[3]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