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廢 1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三廢 |
「三廢」一般是指工業污染源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我國已成為世界製革大國,廢水、廢渣和廢氣與日俱增。製革廢如果不加治理,就會危害動物、植物和人類的生命健康。特別是製革三廢中的鉻污染、硫污染、鹽污染等是製革行業的致命污染源儘管已經有了較好的治污系統,但是這些系統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治污不徹底、造成二次污染等。所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必須運用高科技手段,綜合治理和回收利用三廢,淨化生存環境,保護生態平衡。
簡介
sān-fèiEnglish: the Three Wastes—industrial wastewater, waste gases and residues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的總稱。又可稱為「放在錯誤地點的原料」。將其回收利用,還可改善環境衛生。我國對它們的排放和處理都有標準和規定。放射性廢物處理與處置:在核工業生產和核科學研究過程中,會產生一些具有不同程度放射性的固態、液態和氣態的廢物,簡稱為「三廢」。對「三廢」區別不同情況,採取多級淨化、去污、壓縮減容、焚燒、固化等措施處理、處置。這個過程稱為「三廢」處理與處置。例如,對放射性廢液,根據其放射性水平區分為低、中、高放廢液,可採用淨化處理、水泥固化或瀝青固化、玻璃固化。固化後存放到專用處置場或放入深地層處置庫內貯存,使其與生物圈隔離。
評價
1、能夠自然降解的有毒廢物,集中深埋處理。2、不溶於水的廢棄化學藥品禁止丟進廢水管道中,必須集中到焚化爐焚燒或用化學方法處理成無害物。3、碎玻璃和其他有稜角的銳利廢料,不能丟進廢紙簍內,要收集於特殊廢品箱內處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