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一般保證責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一般保證責任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一個專有名詞。

漢字作為一種形、音、義三位一體的符號系統[1],源於日月鳥獸之形,作為中華文明之標誌[2],連接中華民族的歷史、現在和未來,方正之間充滿美感。

名詞解釋

一般保證責任是指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負補充責任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務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在一般保證中,保證人僅在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完全消償債權的情況下,才負保證責任。

《民法典》關於一般保證責任的規定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九十八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範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保證責任和一般保證責任的區別

一、承擔責任的具體作法不同。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時,有代為履行的義務,即有補充性;

連帶責任保證中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債務人,債權人在保證範圍內,可以向債務人求償,也可以向保證人求償,債權人無論選擇誰,債務人和保證人都無權拒絕。

二、是否存在連帶債務。

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的權利義務及其責任問題適用於連帶債務的法律規定。

一般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不存在連帶債務問題,只是在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後,保證人對主債務人享有求償權。

三、有無先訴抗辯權。

連帶責任保證中的債務人無先訴抗辯權。

即不能以債權人是否催告主債務人作為是否履行保證義務的抗辯理由;

一般保證中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即當債權人要求保證人代為履行時,保證人可以要求債權人保證人先就主債務人的財產訴請強制執行或設有物的擔保時先執行擔保物權為由而拒絕清償。

四、法律規定還是當事人約定

連帶責任保證是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無規定或約定的亦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

一般保證則由當事人約定。

五、保證力度

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力度較強,對債權人頗為有利,保證人的負擔較重;

一般保證的擔保力度相對較弱,保證人的負擔相對較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