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這秋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秋天,這秋天》是林薇因寫的一首詩歌。
原文
秋天,这秋天
這是秋天,秋天,
風還該是溫軟;
太陽仍笑着那微笑,
閃着金銀,誇耀
他實在無多了的
最奢侈的早晚!
這裡那裡,在這秋天,
斑彩錯置到各處
山野,和枝葉中間,
像醉了的蝴蝶,或是
珊瑚珠翠,華貴的失散,
繽紛降落到地面上。
這時候心得像歌曲,
由山泉的水光里閃動,
浮出珠沫,濺開
山石的喉嗓唱。
這時候滿腔的熱情
全是你的,秋天懂得,
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愛的是那不經意
不經意的零亂!
但是秋天,這秋天,
他撐着夢一般的喜筵,
不為的是你的歡欣:
他撒開手,一掬瓔珞,
一把落花似的幻變,
還為的是那不定的
悲哀,歸根兒蒂結住
在這人生的中心!
一陣蕭蕭的風,起自
昨夜西窗的外沿,
搖着梧桐樹哭。——
起始你懷疑着:
荷葉還沒有殘敗;
小划子停在水流中間;
夏夜的細語,夾着蟲鳴,
還信得過仍然偎着
耳朵旁溫甜;
但是梧桐葉帶來桂花香,
已打到燈盞的光前。
一切都兩樣了,他閃一閃說,
只要一夜的風,一夜的幻變。
冷霧迷住我的兩眼,
在這樣的深秋里,
你又同誰爭?現實的背面
是不是現實,荒誕的,
果屬不可信的虛妄?
疑問抵不住簡單的殘酷,
再別要憫惜流血的哀惶,
趁一次里,要認清
造物更是摧毀的工匠。
信仰只一細炷香,
那點子亮再經不起西風
沙沙的隔着梧桐樹吹!
如果你忘不掉,忘不掉
那同聽過的鳥啼;
同看過的花好,信仰
該在過往的中間安睡。……
秋天的驕傲是果實,
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
不獻出你積累的馨芳;
交出受過光熱的每一層顏色;
點點瀝盡你最難堪的酸愴。
這時候,
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喚;
更用不着閉上眼祈禱;
(向着將來的將來空等盼);
只要低低的,在靜里,低下去
已睏倦的頭來承受,——承受
這葉落了的秋天,
聽風扯緊了弦索自歌挽:
這秋,這夜,這慘的變換!
二十二年十一月中旬
(原載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大公報·文藝副刊》)
賞析
此詩是一首非常典型的借景抒情詩,亦可說是一首「悲秋」之作。但寫此詩時,詩人29歲,此時林徽因正在人生最美好的時期,遠沒有到白己人生的秋天,她所感的是詩人特殊的「傷秋」,是情感的悲傷,是失去愛人的痛悼。起初,面對這秋天,面對這斑彩錯置的大自然,面對這不經意的零亂,詩人認為滿腔熱情應該狂放,心也得唱歌曲,應和山石的喉嗓。可人生與自然不一樣。儘管秋「撐着夢一般的喜筵」,但她不知道那「不定的悲哀,歸根兒蒂結住/在這人生的中心!」此時詩人心情陡然一沉,一種傷感,一種悲涼襲上心頭。以「我」觀物,風不再溫柔,而是蕭蕭的「搖着梧桐樹哭」。面對此景,記憶中最美好的往事、追求者卻不存在了(荷葉、小划子、夏夜的細語、蟲鳴,這些意象,象徵着詩人往昔的美好或理想中的一種美、愛的追求)。全詩分成一短一長的兩節去展開。詩的第一節是短的一節,記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這個美麗的深秋在倫敦與林徽因邂逅,由相識、相戀,變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將滿腔的熱情透過詩歌唱出來,「這時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閃動,/浮出珠沫,濺開/山石的喉嗓唱。」詩的第二節是長的一節,主要是表達詩人的情感,「梧桐葉帶來桂花香,/已打到燈盞的光前。/一切都兩樣了,他閃一閃說,/只要一夜的風,一夜的幻變」。由此,表現了詩人對人生的一種捉摸不定、變幻莫測的傷感。是的,現實的背面不一定是現實,人生一世,爭來爭去,並未落得什麼。在荒誕、虛妄與殘酷面前,「信仰只一細柱香,/那點子亮再經不起西風/沙沙的隔着梧桐樹吹!」如果人忘不掉「那同聽過的鳥啼,/同看過的花好」忘不掉那美好的過去,信仰雖不能死亡,那也只能在過往的中間安睡,誰都不能能理。表現了詩人對於情的緬懷與追憶,夾帶一些濃濃的悲涼。可詩人轉念一想,「秋天的驕傲是果實,/不是萌芽」,信仰是實現,不是產生,那麼為實現信仰而被「冷霧」迷住雙眼,受荒誕、殘酷的欺騙也就無可悲哀了。因為「生命不容你/不獻出你積累的馨芳;/交出受過光熱的每一層顏色;/點點瀝盡你最難堪的酸愴」。此處亦表現了詩人面對人生波折一種達觀的態度。既然如此,對現實的一切坦然以待,不悲哀哭泣,不等盼祈禱,不呼喚,只需要默默地承受,承受「這葉落了的秋天」,承受「這慘的變換!」無疑,在達觀的人生態度中,又包含了詩人面對現實,無可奈何花落去的惆悵。[1]
林徽因簡介
林徽因(1904。06。10——1955。04。01),女。漢族。出生於浙江杭州。建築學家和作家,為中國第一位女性建築學家,同時也被胡適譽為中國一代才女。三十年代初,與夫婿梁思成用現代科學方法研究中國古代建築,成為這個學術領域的開拓者,後來在這方面獲得了巨大的學術成就,為中國古代建築研究奠定了堅實的科學基礎。[2]